卡拉何時ok:KTV再起爭議 Vod廠商願「代收費」

2020-12-22 搜狐網

  周杰倫、王力宏們也在呼籲抵制盜版,維護版權,可見,侵權和盜版的事情傷得他們很深。從2006年開始,KTV版權費的收取工作開始提上日程,不過,兩年過去了,這件事還沒有一個在全國推展開來的具體舉措。為KTV廳提供點歌系統的全國十大Vod廠商也坐不住了,他們於近日結成行業聯盟,建立「複製權費保證金」,並提出了收取KTV版權費的新辦法。然而,面對紛繁複雜的行業內外情況,這一新的提議真的能讓卡啦ok起來嗎?

  兩年來的唯一問題:版權費到底怎麼收?

  據說,麥可--傑克遜一年光靠版稅就能獲利近千萬,這也是為什麼他多年沒有出唱片、做商演,生活依舊奢華的原因。同樣的道理,一首歌曲在KTV被使用,被演唱,供人作為娛樂之用的時候,是否也該收取一定的版權費,以尊重創作者的勞動?對於這樣一個版權費該不該收的問題,包括KTV經營者、Vod廠商、眾多消費者在內的多方面人士都對這個問題有確定無疑的肯定答案。最大的問題是,這個費用到底該怎麼收?

  這個問題才是關鍵,也是最引起爭議的地方。最先被提出的收費方式採取的是「12元/房/天」的方式,該方式遭到了最多的質疑和反對,KTV經營者叫苦說,「很多時間包房並不滿,這種方式,很多當天沒有營業的包房也要繳納莫名的費用」,而可能因版權費受益的詞曲作者、唱片公司人士則對這種收取方式、透明度、版權費如何分配的問題都產生了質疑。

  另一種收費方式是每點一首歌曲繳納0.12元的收費方式,該方式被相關行業的人士認為不現實的地方在於,如果要正確統計所點的歌曲的信息,那麼就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版本的KTV曲庫,但是在現今內地的市場上,單單一首歌曲,其KTV的版本就有數十個,重新建立數萬首歌曲的曲庫,無疑不現實。

  沒有統一標準,各地開始各收各的費

  上述的兩種收費方式,「12元/房/天」的規定來自於國家版權局,另一種依歌曲點擊率收費的方式則來自於文化部。

  出於條文不太清晰、各方面自身利益等原因,在各地,也出現了奇妙的因地制宜的版權費繳納方式。在廣州,從今年4月左右,開始以計算歌曲點擊率的方式來繳費,廣州的各大KTV在今年開始陸續安裝「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用以統計歌曲被點唱的次數,但究竟每首歌曲被點一次支付多少錢的版權費,至今仍舊沒有一個定論。在上海,則執行的是每首歌曲每點一次收取0.12元的方式。另一邊的四川則採取的是「每天每間包房12元為上限的基礎上進行適當下調」的方式。

  然而,不論是那種方式,響應其中的KTV經營者都不算多。大多數的KTV商家存在憂慮的問題是:「這筆錢一旦收了,能夠做到公開透明展示款項流動的明細嗎?誰來監督管理這筆版權費?收費後,如果詞曲作者沒有收到相應的版權費用,起訴我們,那該怎麼辦?」

  受困擾的,還有卡拉ok供應商

  受版權費如何繳納問題困擾的,還不單單是KTV經營商,還有KTV的軟硬體供應商。上面提到的Vod廠商即屬於為KTV客戶提供軟硬體設備和服務的供應商。由於國內沒有一套正版的曲庫提供給KTV經營者,這些Vod的廠商現時的另一個工作就是協助卡啦ok經營者整理曲庫,這就涉及了一個複製歌曲的問題,而複製歌曲便屬於要繳納版權費的一部分。

  7月1日,國內的十大Vod廠商視翰、雷石等成立了行業聯盟,並建立了「複製權費保證金」,提出了關於繳納版權費的新想法。視翰的王總稱,這樣一個聯盟的成立以及「複製權費保證金」提出,只是表明聯盟中各Vod廠商的一個態度:對版權問題的重視和維護版權的決心。在這個率先提出的「複製權費保證金」中,聯盟中每一家Vod廠商都繳納10萬元,在相關部門沒有對「複製費」做進一步規定前,該聯盟將以這種保證金的方式來約束管理複製行為。

  而對於大眾更關心的KTV包房裡的版稅繳納方式,該聯盟提出建議,作為全國上萬家KTV的供應商,在這個平臺上,他們未完全可以向各KTV經營者「代收」版權費,然後通過他們的渠道上繳國家版權部門。王總稱,在跟KTV業相關的行業中,Vod廠商聯盟,將是最有能力的收費單位,因為它靠的不是行政手段,而是法律手段。而面對從06年至今,KTV業也沒有全面繳費的情況,王總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在收費上十分的複雜。

  另一邊,音著協會的王化鵬秘書長則對十大Vod廠商的這一舉動表示歡迎和支持,稱公正、透明的版權收費方法需要全行業的努力。

  困難、分歧重重 卡啦何時能ok?

  雖然參與Vod廠商聯盟發布會的各位代表沒有直說,但是能感覺出,這樣一個聯盟的出現,跟最近發生的一些Vod廠商因複製權問題捲入侵權事件關係密切,根據視翰、雷石的王總和馬總在發布會上透露的信息,他們對另外兩家Vod廠商如何拿到歌曲使用權感到很好奇,並表示,這兩家廠商在近期的相關事件中完全沒被牽連其中。兩位老總還質疑,「音著協會的某些人在廣州開壟斷性的會議」。另兩位老總另外感到困惑的問題是,他們說,由於複製費一直沒有法律標準,當他們打電話向有關部門求證時,相關部門口頭表示那12元\每天\每間房的收費標準裡已經包括了複製費,但是並沒有書面上的文件。雷石的馬總還表示,之前卡拉ok之父井上大佑來中國時,曾請教日本的k廳版權費繳納問題,據稱,井上先生回答說包括日本在內的一些國家,版權費都直接從Ktv經營者手頭收取……

  當日的這樣一場聯盟的發布會,也因此成為了一場KTV供應商關於版權費問題的大討論,這其中,有些問題是相通的,幾乎每個跟KTV相關的人都很好奇,中國內地的KTV將以什麼形式收費最合理,最透明,最有效,何時,一個統一的,適應全國的標準能夠出臺,而這個標準前前後後的實施,又怎樣能讓歌曲的版權人、KTV經營者、Vod廠商、Vod廠商都滿意。

  普通的消費者可能更改關心的問題是,一旦全國開始收費,今後唱周杰倫、蔡依林的新歌,會漲價嗎?

  

(責任編輯:楊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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