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債務人催款的多種方法介紹

2020-09-05 催天下

在市場經濟越加發展的今天,債權債務關係已經很常見的,但是很多債務人會拖欠債款,這令債權人苦不堪言,不僅錢要不回來,還吃閉門羹,想想真是借錢容易要錢難,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1、「函電」催款方法

(1)是指債權人通過向債務人發送催款索款的信函、電報、傳真,或通過電話等簡易方式,以達到追回債款和清結債務的目的。

(2)優點:經濟實用;免傷和氣,便於改善關係;作為應急手段,便於及時中斷時效;便於債權人收集和保存證據。

(3)使用範圍:一直保持業務往來且關係較為密切的;債權債務關係明確且爭議不大或無爭議的;債權金額不大,且債務人有償還能力的;相距較遠,且交通不便,或債務人眾多,並相對分散;債權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確權書證。

2、「代位取償」催款方法

適用本法應注意:債權的轉移必須經過債務人的同意,並不得牟利;要充分考慮兩個債權數額的大小;代位取償要考慮取償的可行性;

3、「律師協助」催款方法

(1)律師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參謀作用;骨幹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預防作用。

(2)律師的主要做法:清理帳目,分析成債原因;函件催討;行政幹預;召集債務人會議;債權轉移;兩地律師協作調解;籤訂清欠協議書;請求工商、金融部門配合清帳;訴訟。

4、「兼併清欠」催款方法

實施步驟:牽線搭橋,促成兼併;籤訂協議,保障債權;執行協議,實現債權。

5、「留置清償」催款方法

適用條件:以債權人因合同關係佔有債務人的財產為前提;只有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才能行使留置權;留置的財產應是債權人依合同約定而合法佔有的財產;債權人留置財產後,經過一定期限,債務人仍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方可實現留置權。

6、「抵押清欠」催款方法

(1)操作方法:設定抵押權;行使對抵押權的佔有及其例外情形;實現抵押權

(2)適用時應注意:要注意審查抵押人是否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經濟管理權;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應當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財產;實現抵押權要符合法定條件;實行「多退少補」原則;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要謹防債務人提供虛假的擔保。

7、「勞務抵債」討薪法

適用的條件:債務人應具備提供勞務的能力;債務人所提供的勞務應當是債權人所需要的;債務人提供勞務應當出於自願;債務人以其勞動償債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8、「訴訟時效」催款方法

(1)訴訟時效應注意一般訴訟時效(3年)和特殊訴訟時效的規定。

(2)具體操作方法:對於債務關係明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訴訟時效尚未到期的催款事宜,可先「禮」後「兵」;注意「訴訟時效中止」的運用;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時,債權人因主觀或客觀原因未能及時行使權利時,可採取相應的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轉被動為主動;正確適用「訴訟期間的延長」;另闢蹊蹺,實現權利請求。

9、「訴前保全」催款方法

適用條件:申請訴前保全的主體;申請訴前保全的事實根據;提供擔保;在法定期限內起訴。

應注意的問題:債權人在申請訴前保全應密切注意債務人對其財產的「處分」動向;對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權利請求,債權人不應申請訴前保全;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行使起訴權;申請人無力提供擔保時,可直接起訴。

10、「訴中保全」催款方法

適用條件:只有涉及財產給付內容的訴訟,才能適用訴中財產保全;實施訴中財產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在人民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申請人必須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供財產擔保或擔保人擔保。

應注意的問題:注意申請訴中財產保全的時間;無力提供經濟擔保的債權人應在提出訴中保全申請的同時,向人民法院說明自己的經濟狀況;人民法院實施訴中保全措施後,債權人並不排斥用訴中和解、訴中調解或訴訟外調解等方式解決債權債務關係;債權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時。可以申請複議一次。

11、「先予執行」催款方法

(1)適用「先予執行」的具體條件: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權利人的生活或生產經營;被申請人具有先予履行義務的能力。

12、「督促催收」催款方法

(1)適用條件: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案件,必須是要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的案件;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對待給付的義務;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時,應提交申請書;債權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13、「申請執行」催款方法

(1)適用條件:申請執行人應是生效法律文書中的債權人或實體權利人;申請執行人必須具有執行根據;申請執行人應當在法定的申請執行的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執行人應向有管轄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債權人據以申請執行的理由應是:債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限內未履行或拒絕履行義務。

(2)應注意的問題:及時申請、避免「失權」;「王牌」在握,逼其就範;積極配合,確保效果。

14、「尋查匿財」催款方法

(1)債務人隱匿財產的方法:就地隱匿;異地隱匿;隨身隱藏;利用假合同轉移或隱匿財產;利用假案,轉移財產;利用暗庫或暗戶頭隱匿財產;虛設債權,實為匿財。

(2)法律對策:及時申請執行,為搜查的實施創造條件;對由人民法院依職權移交執行,且未採取執行措施的,發現情況及時通知法院;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債權人也不應掉以輕心;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獲,債權人應積極提供搜查線索。

15、「拍賣,變賣清償」催款方法

強制拍賣應注意:強制拍賣的執行機構;強制拍賣的條件;強制拍賣的前提;強制的限制;強制拍賣的準備;強制拍賣的實施;直接清償。

16、「司法」協助催款方法

(1)國內民事訴訟中的委託執行:委託執行的前提;委託執行必須向被執行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或者向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提出;委託執行的依據;委託執行 只能由人民法院進行;符合委託執行條件;委託執行的具體程序;受委託人民法院應當嚴格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和委託人民法院的要求執行。

(2)涉外案件中的委託執行:債權人慾進行「域外催款」,也即申請承認和執行我過法院的裁判時,應遵循我國相關的程序;債權人申請承認和執行我國涉外仲裁裁決時應當遵循我國相關的程序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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