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聯合發文《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隊伍建設的意見》,高級職稱評審資格中有硬性規定,必須是在農村學校或基礎薄弱的學校任教一年以上,否則無評審高級職稱資格。同時規定,農村學校任教的老師,5年中必須有一年輪崗到縣(市)學校任教。這些重大舉措對相對落後的農村教育意義重大。
當然,意思很明白,城市的老師去支援農村教育,農村的到城市接受良好的教育,但我聽了有些不服氣。總體上說城市的老師的水平會比農村的高,這點我相信,我在農村學校,也接觸許多各地的城市老師,城市老師在學習和勤奮方面確實要總體上比農村好,但教育也會形成分工,比如說,長期在農村教學的老師,教學相長,或者說教學相不長,會變得慢慢地發展出一套適應農村的學生的教學方法,這些不是可以通過學習就能解決,這些基本上都是經驗的產物,必須實踐。
我所見到的聽說的城市到農村支教的老師基本上都是鎩羽而歸,原因在於其未必適應農村特有的「國情」,到什麼山唱什麼歌,當然不是城市的老師不努力或者不懂得學習,至少說給予他們在農村任教的時間不夠長。
一般說來,現在網絡如此發達,學習也不是特別不容易的事情,一個老師如果想努力教學,學習新知識不是特別困難,農村和城市相比,我覺得最大的差別在於家庭環境,家長的差別特別大,城市的家長對孩子的學習比較重視,所以,老師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而農村不重視子女學習的家長比較多,老師不得不把很多的精力花在非常基礎的內容上,行為習慣上,和其他雞毛蒜皮上。老師在專業上很容易陷入「教學相不長」的窘境。
對農村來說,教學和管理的時間可能是3:7,一般說來,教了十年八年,教師對教材比較熟悉,在備課上花費的時間也不是很多,但是在管理上花費的時間卻佔了大頭,比如如何讓學生回家能做作業,如何激勵學習,如何培養他們聽課的習慣等等。這些本來都是小學就要完成的習慣,到初中還是不能養成。加上學習學習動力很弱,如何讓學生讀點書,這是農村老師最頭疼的事情。
許多城市的老師動輒建議家長輔導低年級的學生,對於高年級的學生,老師動輒建議家長請人輔導,農村的教師,很多時候家長對老師理都不理,他們都覺得自己孩子學習沒希望,再投入時間純粹是浪費。
我作為農村老師,我相信,城市老師身上一定會有很多的優點讓農村老師學習,但農村學習不是垃圾堆,就如教育部門如果處分老師,就會把這些被處分的老師發配充軍到農村偏遠的地方,就如六部委發的《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隊伍建設的意見》那樣,認為農村老師需要城市老師的指導,如果說到城市去上課,我認為確實更需要城市老師的指導,如果在農村,一個到農村支教的城市老師如果敢對我說,他可以指導我,我是不大相信。
農村教育問題當然不可能靠這個問題解決,老老實實提高農村老師的待遇,才能從全局上提高農村的教育水平。
我記得有一則關於蘇聯時期的一則低工資的笑話:國家假裝給我發工資,我假裝在工作,像畢節那兒,到這個年頭還拖欠老師四五年的工資,本來貴州工資就不高,再拖欠,老師真的只能假裝工作來抵消被盤剝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