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遼寧撫順6歲女童被生母及男友虐待一事引發網友關注。據媒體報導,小女孩父母離異,2020年元旦時生父將其交給生母。小女孩說,在與生母及其男友共同生活的幾個月裡,遭遇了鐵鉗拔牙、火燒嘴唇、滾水澆頭、掰斷胳膊等虐待。曾經活潑可愛的她住進了ICU病房中,遍體鱗傷、奄奄一息。如今,她已出院在家休養。女童受虐案件牽動了萬千網友的心,不僅有人發聲譴責其生母及男友,還有好心人為其捐款捐物。
據有關新聞報導,孩子的外婆在接到女兒電話告知外孫女在家洗澡時燙傷、摔傷被送到醫院後,趕往醫院從醫生處得知,檢查發現孩子大腿內側有一根深深扎進去的針。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案件是其執業24年來最殘忍的案例。
家庭本是每個人心中最溫暖的存在,家庭成員之間應彼此依賴、互相包容。對未成年人而言,家庭更是可以隔離外界傷害的溫暖港灣。正因為孩子的天真無邪與脆弱,他們才總被家庭成員視同珍寶般呵護。不幸的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總有未成年人遭遇來自家庭成員的暴力和虐待。反對這樣的暴力和虐待,本來有法律撐腰: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實際上,連成年人應對家庭暴力都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容易,對未成年人來說就更難了。比如,從目前我市的情況來看,法院裁定執行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數量就很少。
面對類似的虐童案件,我們還能做些什麼?常有網友感慨,為人父母無需培訓就上崗,親子之間的和諧全靠天然的愛意來維繫。然而,從近年來時常出現在媒體報導中的虐童案件來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只靠道德來約束是不夠的。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除了宣傳傳統美德,還應當做好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識普及。
今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性侵、虐待、欺凌、遺棄、拐賣等9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關單位和個人須立即報案。
家庭有著不同於公共場合的私密空間,讓受到家庭成員傷害的未成年人自己來揭開實情,並不簡單。年齡越小,越無法清晰認知危險,越是沒有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他們被虐待、被傷害,還會因為被恐嚇而無法開口求助,來自家庭之外的幹預力量便難以觸及。如同這位小女孩,若不是因為重傷住院、外婆得到了醫生的暗示提醒,誰也不知道她遭受的傷害會不會繼續下去。
當傷害發生時,怎樣將未成年人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這需要各個方面的力量共同參與。除了鄰裡的守望,還有社區工作人員的走訪,還有基層婦女組織的關注,如果每一個環節都多一點敏感和細心,就更有助於及時發現問題,成為照亮家庭中陰暗角落的陽光。(評論員 周圍)
【來源:荊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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