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對於哪個家庭來說
最難以忍受的莫過於
一手帶大孩子不是親生
上海一對老夫妻
就攤上了這種糟心事!
一直呵護有加的孫女不是自家血脈,這讓上海的梁先生夫婦非常受傷。
儘管前兒媳婦已與兒子離婚還支付了相應的經濟賠償,但梁先生夫婦忍不下這口氣,將前兒媳婦告上法庭,尋求精神賠償。
近日,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前兒媳婚內出軌
孫女並非親生
梁先生與黃女士的兒子名叫梁志。2013年,梁志與劉媛結婚,2017年,劉媛產下女兒晶晶。梁先生夫婦對孫女疼愛不已,親力親為照顧。
不料,梁志與劉媛的感情出現裂痕,兩人的爭吵不斷升級。當梁志得知劉媛婚內出軌後,他們婚姻被壓垮了。令梁家人無法接受的是,親子鑑定結果還證實,晶晶不是梁志的親生女兒。
梁志隨後起訴劉媛,要求劉媛支付撫養晶晶的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該案以法院判決劉媛向梁志返還3萬元和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的結果告終。
自己的心血全部白費,梁先生夫婦始終耿耿於懷,老夫妻倆在兒子之後,再度將劉媛告上了法庭。
梁先生夫婦表示,前兒媳婦劉媛在懷孕之初就存在欺瞞非婚生女的事實,致使老倆口將其接回家中照顧有加,還提供營養食材。劉媛產女後,直到親子鑑定結論出具之日止,一直是由兩位老人照顧與撫養劉媛與寶寶。
梁先生夫婦在網上買生活用品,花費了5000餘元;以及在日本為母女倆購買深海魚油與卸妝水等物品,總計近5000元。
公婆狀告前兒媳
索賠精神損失等被駁回
梁先生夫婦認為,劉媛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不忠行為,又故意隱瞞非婚生子女的事實,存在嚴重過錯,對他們造成巨大精神損害,應賠償夫妻倆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梁先生夫婦對劉媛母女的護理照料與經濟投入,非出於真實意願,是無效民事行為,且撫養晶晶並不是兩人的法定義務,故要劉媛返還有關費用。
綜上所述,梁先生夫婦向劉媛索賠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以及照料護理、撫養支出費用合計6.9萬元,並返還購買生活用品支出1萬餘元。
對此,劉媛表示,梁先生夫婦的訴訟請求均無法律依據,且相關請求在之前梁志狀告自己的案件中都已作出處理,自己也已向梁志支付了相應的經濟損失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梁先生夫婦屬於重複起訴,故不同意他們所有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後表示,已在之前梁志提起的訴訟中,根據撫養的時間及當地撫養子女所需要的基本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作出由劉媛返還梁志3萬元的判決。梁先生夫婦為照顧晶晶支出的相應費用,已包括在前案判決的撫養費金額中,故法院對此難以支持。
對於梁先生夫婦提出的,要回照料劉媛的費用和為劉媛購買生活用品的支出,無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由於劉媛故意隱瞞晶晶非梁志親生的事實,導致梁志一方家庭成員遭受精神損害,法院在之前的案件中已判決劉媛賠償梁志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該款項應是對梁志一方家庭成員為此遭受的精神損害的概括性賠償。現梁先生夫婦再起訴要求劉媛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難以支持。
最終,法院駁回了
梁先生夫婦的全部訴求
梁先生夫婦提起上訴
日前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起家庭糾紛案件落下帷幕!
(註:文中所有人物均系化名)
(原標題:婚內出軌,孩子不是親生的,滬上老夫妻怒告兒媳遭敗訴,這是為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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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法治報
編輯:遲海燕
校對:蘇 文
監製:朱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