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借錢不還被舅舅告了,法院判決:合同無效

2020-09-15 現代快報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儲慧文 記者 嚴君臣)外甥向舅舅借款45萬元用於投資生意。五年間,共歸還37萬元,對這筆款項的性質屬於本金還是利息,雙方說法卻產生了分歧。舅舅為證明應是先息後本,列舉了自己向其他人放貸的事例,不料卻暴露了自己是職業放貸人。結合其他證據,一審法院判決雙方當事人的借款合同無效,舅舅不服提起上訴。9月15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隨著南通中院終審判決書的送達,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落下帷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外甥投資舅舅相借

據介紹,周炳仁與周俊愷、李菁菁是親戚關係,周炳仁是周俊愷的舅舅。周俊愷從事運輸業,2012年9月起至2013年7月,周俊愷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先後三次向周炳仁借錢,先後借了40萬元,並分別寫了借條。2012年9月,李菁菁向周炳仁借款5萬元,不久便轉給周俊愷。周俊愷與李菁菁分別寫下的4張借條上,都寫明了利息按月息1.5%計算,以及各筆借款的還款日期。

從2013年9月起,周俊愷先後8次通過銀行轉帳的形式歸還周炳仁共計37萬元。其中,2013年9月起至2017年1月還款25萬元、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還款12萬元。2017年4月、2018年2月周俊愷分別轉帳匯給周炳仁10萬元、2萬元。

聽聞周俊愷生意進展並不順利,周炳仁擔心他還不上錢,2017年初,周炳仁來到周俊愷家中,拿出周俊愷出具的第二份借條,要求備註借款變動事宜。周俊愷在借條背面寫道:「共四筆借款合計45萬元,已還25萬元本金,還餘銀行走帳」。

舅舅催還屢次碰壁

由於運輸行業競爭壓力較大、風險因素較多,周俊愷先後投入資金都被套牢了,周俊愷便跟舅舅商量降低利息的事。2018年5月10日,周炳仁作了讓步,說按約定月利息1.8分的三分之二算,並表示如果能一次性結清,就按月息1分算。但這次他們還是沒有談攏,雙方最終不歡而散。

2019年2月,周炳仁算帳後得出周俊愷還差40多萬元。但周俊愷面露難色,表示願意給20萬元一次性結清。周炳仁表示懸殊太大,難以接受,將備註過的借條拿給周俊愷,叫他加上第一次備註後的12萬匯款。周俊愷接過後再行備註,「2017年4月10日還10萬本金。2018年2月8日還2萬本金」。

事後,周炳仁將兩次備註借條背面的「本金」劃掉。至於為何要自行劃掉「本金」二字,周炳仁解釋說,這是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寫的「本金」,國家也有規定先還息後還本。

法院判決合同無效

多次催要無門,周炳仁只好將外甥周俊愷告上法庭,海安市法院受理本案。周俊愷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錄於2018年5月10日的錄音資料。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的爭議焦點在於,周俊愷已給付周炳仁的37萬元是先還本還是先付息?海安法院認為,周俊愷在借條背面備註的37萬元是歸還「本金」,沒有舉證證明此舉已獲周炳仁認可,所以這只是周俊愷個人意思,對周炳仁無約束力。

法庭查明,自2012年起,周炳仁共向一審法院提起民間借貸共10件,約定出借利息為年息12%、18%、24%等幾檔。本案中周炳仁的出借行為違反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是一种放貸行為。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應認定案涉借款合同關係無效。

最終,法院判決周俊愷、李菁菁應返還周炳仁本金,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4.35%)賠償周炳仁相應損失。周俊愷已給付周炳仁的37萬元,根據還款時間、還款數額,以上述利率計算,扣除相應利息及本金後,判決周俊愷尚欠周炳仁借款本金93311.01元、利息6153.42元,李菁菁尚欠周炳仁本金5萬元、利息15208.72元。

一審後,周炳仁不服,提起上訴。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涉案人物系化名)

相關焦點

  • 舅舅告了外甥
    外甥向舅舅借款45萬元用於投資生意。五年間,共歸還37萬元,對這筆款項的性質屬於本金還是利息,雙方說法不一。庭審過程中外甥向法庭提交了一段錄音,舅舅為證明應是先息後本列舉其向其他人放貸的事例,暴露了其系職業放貸人的特性。結合其他證據,一審法院判決雙方當事人的借款合同無效,舅舅不服提起上訴。
  • 外甥想「洗心革面」 舅舅好心卻被騙
    通訊員 葉挺 揭曉芳 本報訊 「我被外甥騙了95萬元,現在都找不到他人了,只好來報案!」今年6月,開化的方某向警方報案。外甥徐某原來是做工程的,2017年資金鍊斷裂,徐某開始借高利貸妄想靠賭博翻本。結果是負債越來越多,徐某靠借新錢還舊債的方式維持,最終多達1000多萬元,每月光是利息就近10萬元,徐某陷入了借無可借的境地。2019年,徐某想到向舅舅借錢,就編造了自己準備做汽車質押放貸生意的理由,「如果真的是想做生意賺錢,我就借錢給你,好好做把債還了。」舅舅答應幫襯外甥徐某一把。
  • 常德兩口子鬧離婚妻子悄悄賣房,法院判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丈夫將妻子和買受人一同告上法庭,今天,記者從常德武陵區法院獲悉,該院一審判決該不動產買賣合同無效。離婚官司進行中,她出售了共同房產2016年9月16日,常德市民陳先生與江女士登記結婚。次年12月,他們在武陵區某小區以66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套120餘平方米的商品房,但是一直未辦理不動產權證。2019年1月,因夫妻感情不和,陳先生向鼎城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 都是中國人免責條款用英文 法院判決無效
    法院判決保險單規定的除外責任條款無效  法制網北京8月7日訊 記者陳煜儒通訊員胡後波5萬多噸大豆在運輸途中發生貨損,保險公司以貨損原因屬於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約定為由,拒絕貨主索賠。檢驗報告還指出,運輸遲延(即船舶到港後停航)也是貨損原因,佔損失的78%。  2005年5月26日,在平安公司拒絕賠付的情況下,油品公司將其告到法院,請求賠償5,868噸貨損的保險賠償1790餘萬元及船舶滯期損失費等。  2005年7月13日,廣州海事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 配資3200萬元炒股踩雷巨虧還被起訴 法院如何判決?
    來源:上海證券報原標題 配資3200萬元炒股踩雷巨虧還被起訴,法院這樣判了!  拿自己的錢炒股,賺了虧了都是自己的錢;借錢就不一樣了,何況還是高比例配資炒股,賭徒心態疊加市場波動,讓炒股的風險驟然上升。
  • 法院判決:配資協議無效,利息不用給本金仍要還
    不料遭遇股票停牌,最終虧損了1800多萬元,扣除保證金用於抵充後,還造成了出資人700多萬元配資款無法收回。結果,雙方為此互相告上法庭,出資人陳先生狀告槓桿炒股的小王,要求其返還700多萬元配資款。而被告小王也向法院提出反訴請求,請求法院判雙方籤訂的協議無效,並判令陳先生返還小王已支付的保證金與594萬元配資利息。
  • 榆中:養子和侄兒幾度將贍養老人21年的外甥告上法庭
    原標題:榆中:養子和侄兒幾度將贍養老人21年的外甥告上法庭 孤寡老人去世之後遺產糾紛鬧了三年 養子和侄兒幾度將贍養老人21年的外甥告上法庭   3月中旬,榆中縣龍泉鄉張家岔村劉家咀社村民高齊平求助本報   舅舅生活無法自理外甥贍養21年   張得倉是一名五保戶,自幼因患小兒麻痺而雙腿殘疾,孑然一身,無妻無兒,平時靠經營一家小賣部維持生計。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張得倉的身體一年不如一年。從1990年起,外甥高齊平就開始照顧老人的日常生活。
  • 對方借錢不還,我去法院告他能不能讓他坐牢?答案在這裡
    近日,我們接到一位朋友的諮詢,他問我們:有個人借他的錢不還,我去法院告他能不能讓他坐牢?這個問題相信也困擾著許多人,並且也對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常關注,今天觀唐的小編來為大家解答疑惑。(一)對方借錢不還去法院起訴
  • 公司違法減資,未見法院判決無效!
    齊精智律師在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時未通知債權人而債權人訴至法院的案件中,法院一般不判決減資無效,而是用類推適用方法讓減資股東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在減資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齊精智律師提示法院判決減資股東承擔責任沒有直接法律或者司法解釋依據,但在實踐中被廣泛適用。
  • 福州一寺廟與他人合作搞經營 法院判決雙方合作協議無效
    福州一寺廟與他人合作搞經營,法院判決雙方合作協議無效 宗教場所豈能用於商業經營 東南網5月12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陳則周然而,位於福州市高蓋山的妙峰寺卻提供該寺場所作為實物與他人合作投資、經營,後因合作中產生了矛盾,妙峰寺向法院提起訴訟。日前,倉山區法院判決,雙方所籤訂的合作協議書無效。
  • 外甥女和親舅舅登記結婚,結果被親媽給告了,原因竟是……
    近日也有一個女孩竟然選擇嫁給自己的親舅舅,結果被自己的親媽給告上了法庭,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據悉,婁某和她的親舅舅梁某平居住在貴州桐梓縣,但在去年舅舅被檢查出肝癌晚期,由於其單身寡老一個家中也沒有人呢可以照顧他,婁某見狀便自動提出申請來照顧舅舅的日常起居。
  • 弟弟借錢不還,法院依法扣押哥哥車輛
    弟弟借錢不還,哥哥做擔保負連帶責任,法院依法扣押哥哥車輛。「冤枉!又不是我欠錢不還。」這位做擔保的哥哥到底冤不冤?2019年,朱某濤將李某剛、李某強二人告上法庭,請求還款蘭山法院在去年11月份做出判決,判決李某剛償還朱某濤8萬元借款及利息,李某強作為擔保人連帶承擔清償責任。然而判決生效快一年,李某剛、李某強兄弟二人至今未還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 法院二審判決合同無效
    露露著急了,要求郝先生退款,但郝先生仿佛在微信上消失了,留言不回,語音不接。露露遂將榮麗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其與榮麗公司的幹細胞買賣合同,並由榮麗公司返還未使用的預付款39.75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微信聊天記錄、銀行流水明細等證據證實,榮麗公司與露露已形成買賣關係,雙方理應按約履行。
  • 名為購房實為炒房,法院判了:合同無效!
    長江網12月16日訊 買房者在籤完購房合同後不久,賣主發現他沒有購房資格,拒絕賣房。原告將賣方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違約金。然而,這一看似原告有理的房屋買賣糾紛案,法官卻認為「沒那麼簡單」。12月14日,記者從蔡甸區法院獲悉,蔡甸區法院依法判定該合同無效,並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 朋友借錢不還,只有借條,該怎麼辦?
    世俗百難,形形色色,揮揮灑灑,總會有許多不盡人意的事情,這不?,然而老王卻辯稱,自己只打了借條並沒有拿到錢,對此,法院並沒有支持小明的主張,小明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老王打了借條也拿了錢,特別不理解也不認可法院判決。
  • 「股事」夫妻一方單獨轉讓股權,法院判決股權轉讓無效
    2012)黃浦民二(商)初字第4號、(2017)滬0104民初18659號、(2016)滬01民終1495號、(2018)滬01民終2124號都屬於此類案件,且此類案件存在以下共性:1、夫妻一方擅自出售的股權是夫妻共同財產;2、股權的購買方與股權出售方存在親屬或其他特定關係;3、法院最終判決股權轉讓行為無效
  • 北京高院:法院對合同糾紛作出的給付判決非確權判決,不能排除執行
    ,法院對合同糾紛作出的給付判決非確權判決,不能排除執行。拍賣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接受抵債物的債權人時標的物所有權即發生了轉移,而此時可能還未辦理變更登記,即登記的所有權人和實質的所有權人不一致。
  • 【以案釋法】爺爺未經奶奶同意將房子1元賣給孫子 法院認定合同無效
    廣東一名老人將名下房產以一元錢的價格出售給了孫子,並將房產登記在孫子名下,其妻子知道後,認為老伴兒沒有經過她的允許,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侵犯了她的合法權益,將老伴兒告上了法院。記者從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法院獲悉,本案歷經一審、二審,均判決爺爺和孫子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孫子需將房屋恢復登記到爺爺名下。
  • 村委會的流轉合同因何無效?法院給出答案
    9月15日,壽縣堰口鎮魏崗村村民祝先生在電話中興奮地告訴記者,經過依法維權,當地法院已經判決他和村委會的合同無效,「多謝貴報給我的支持。」事情要從今年5月說起。當時,祝先生向記者反映稱,自家有3畝多地在今年2月被村委會流轉過去,村裡準備把地轉租給一個養豬企業建養豬場。
  • 【原創·普法漫畫】套取信用卡資金轉貸他人,合同無效!
    合同糾紛中,法院審查認定合同無效,宜予向當事人釋明,詢問當事人是否變更訴訟請求,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為防止機械適用「不告不理」原則,法庭向當事人釋明,合同無效情況下,郭靖在請求返還財產本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情況下,還可以向楊康請求損害賠償,即按照銀行貸款利息支付資金佔用費。故判決楊康返還郭靖10萬元,並按銀行貸款利率支付資金佔用費。法條連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