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壇語
日前,西安市蓮湖區某小學一英語老師,因學生沒有把課文背下來,一怒之下用鐵棍打13名學生的屁股,造成5名學生幾天後屁股仍然青紫、淤血。此事一出,該不該體罰學生的話題,再次引起人們的熱議。雖然大多數人對體罰持反對意見,但為數不少的人仍認為「不打不成器」;不少人也認為,懲戒教育也是教育的一部分,但在現實生活中,卻很難找到懲戒教育的身影。
懲罰教育,應該把握好尺度
雒紅豔(西安市六中教師):我教的是高中學生,就不存在打不打的問題,因為孩子們已經長大了。但我也遇到過一些學生,你批評他兩句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老是編一堆謊言來應付你,這個時候,如果一味的縱容就是害學生了。有些學生吃軟不吃硬,有些吃硬不吃軟,每個學生的情況也不同,在這樣的情況下,適當的懲罰,可能效果就會更明顯,但要有尺度。
於亞男(退休教師、曾獲得「全國百名優秀母親」稱號):作為老師來說,出發點再好,也不能太出格了。現在的孩子都是家長的寶貝,輕輕地打兩下,或許還可以理解。要對孩子有訓誡,孩子沒有壓力也不行,一個孩子送到學校,老師不敢說不敢動,這樣老師也就無法開展工作。
申臻:如果說體罰學生是為他好,那這個「為他好」的尺度是什麼呢?讓他聽話就是為他好嗎?他不寫作業你揍他就是為他好嗎?學生不會做題不會背課文,我希望這些不要再成為體罰的理由。如果孩子學習成績再好,心理與人格被扭曲,這無疑是更糟糕的。學生成績至上的觀念必須改變,學生「學做人」出現問題,再適當的體罰才行。
法治社會,體罰是不能容忍的
梁偉(高校教師):剛才有不少人提到,這次事件中,大家都認為打得太殘忍了,打得太狠了。如果打的不是十幾個學生,打的是一個學生,只是打兩下,可能許多家長都會認為,這不算個什麼事。實際上,不光是老師不能打學生,家長也不能打孩子。批評、處分這個打人的老師,對我們的啟示是什麼?就是如何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依法施教。
吳志有(小學校長):我國的《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有明確的規定,禁止體罰學生,這個底線不能動。教師是社會的教育資源,不能因為你一巴掌打過去,把你的教育資源打沒了,也把學校形象搞壞了。現在,輕微體罰在不少學校都存在,但我們學校對體罰是零容忍。具體對學生的懲戒,也應該由上級主管部門來定,比如說去年教育部就規定:老師有適當批評學生的權利。
趙明濤(小學教師、曾獲「全國模範教師」稱號):我在剛參加工作時,也有輕微體罰學生的情況,這個是不隱諱的。但現在不能有這樣過激、嚴重的行為。超過一個度、出了格,不僅僅是師德的問題,也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了。作為一個教師,還是要按照國家法律、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來嚴格要求自己。
杜娟(心理諮詢師):我們上小學的時候,老師打學生是很普遍的現象,好像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鬧得沸沸揚揚。舊時,老師就拿著戒尺、教鞭上課,人們也習以為常。從各方面來說,說明了社會在進步,人們的權利意識、法律意識增強了,那些落後的、不文明的教育方式也在逐漸的被社會所淘汰。
體罰事件為何屢屢發生?
梁偉:我覺得這些老師不可能不知道這些禁止體罰的法規,他們為什麼還要打學生呢?這就是個違法成本問題。比如說,橫穿馬路被車撞機會小,守法成本比較高,於是許多人橫穿馬路。老師也許有其他教育方法,但是他覺得體罰的方式更見效,平時也沒有家長反映,學校也不大處理,於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長期反覆、變本加厲。
雷春霜(心理諮詢師):梁老師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了教師體罰學生的原因,我想從心理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我曾經對老師的心理健康做了一個調查,結果表明有34.60%的教師反映壓力非常大,有47.60%的教師反映壓力比較大,兩者加起來佔到了被調查教師的82.20%。近年來,教師強迫學生互打耳光、體罰學生、用火鉗燙傷學生等令人髮指的案例從未間斷,老師的心理健康已經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我們的調查結論是:老師是所有職業裡面最容易出現心理問題的。一方面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老師職業受到人們的尊重,老師的言行是表率作用,受到來自各方面的關注,這無形中會給老師帶來壓力;另一方面,雖然我們國家在不斷提倡素質教育,但實際上應試教育仍然是目前教育的主流,老師面對學生學習成績的壓力、面對學生升學的壓力等等壓力,難免出現急躁情緒。另外,隨著社會的進步,使得學校教育工作更加複雜化、精細化,由此讓老師認為「學生難教、家長難處、學校難待」。一個被各種壓力所困擾的教師,其結果很有可能是教師把他的消極情緒投射到他所教的學生身上。
懲戒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於亞男:聽了大家的發言,可以看出來,大家對懲戒教育基本是認同的,給孩子以適當的警示是必要的。在這裡一定要明確一個觀念:懲戒不是體罰學生,這個要區別開。在現實中,有些家長就很會教育孩子,他們會對犯錯誤的孩子說,你好好考慮你的問題,考慮好了給我說說,就有讓孩子反思的意思。這樣的懲戒方式,就很好。
吳志有:在現實中,作為教師有時候也感到很無奈。比如說,我給學生布置了一個生活小實踐———「認識鄰居」,讓學生把鄰居姓什麼叫什麼記下來。看似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可是有些學生拖了4周都沒有完成,有些還編造謊言來搪塞。我現在都在考慮,如何給自己找個臺階下?如果有必要的懲戒措施,我想不會是這樣尷尬的。
一豆燈(網友):日前,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表示,教師正當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懲戒不屬於對學生的體罰,不提倡對學生的一切行為都給予包容、甚至遷就的做法。教育部門將深入研究這一問題,幫助教師正確區分合理的懲戒和體罰以及變相體罰。既然教育部已經認定懲戒不同於體罰,我們也期待教育部能夠出臺一個比較明晰的制度,來對懲戒教育加以規範。教育部除了幫助教師正確區分合理的懲戒和體罰以及變相體罰外,還有責任幫助更多的人懂得這一道理,更有責任使相關法律的解釋與教育部的解釋接軌,還合理的懲戒一個法律地位。只有這樣,才能讓教師合理使用懲戒手段,而不至於對學生出現放任或過激行為。
繆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