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稅小念關注到兩則與「食品」相關的熱點新聞。
1、食品安全
「燕窩糖水」事件發酵一個多星期後,11月27日,主播「辛巴」在個人微博發文回應,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茗摯」牌燕窩、承擔退一賠三責任,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1549.6萬元,共需先退賠6198.3萬元,先解決問題。
2、反對浪費食品
12月下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審議《反食品浪費法草案》。
早在今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珍惜糧食、反對浪費」專題調研。對於將要亮相的《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將對哪些問題進行規範、如何規範,令人期待。
都說民以食為天,而作為各類加工食品的原材料——農產品,更是特別重要。
不少朋友留言,農產品的稅收政策,可真容易把人繞進去。今天,咱們就趁著熱點聊一聊農產品的稅收政策。
購進農產品到底該取得何種發票?哪些發票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什麼情況下可以增值稅加計扣除?
別急,今天咱們一次性理得清清楚楚。
【案例】
「綠色食品」公司為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農產品加工和銷售。
2020年11月有以下幾筆購進業務:
1、從「開心農場」合作社(一般納稅人)手上購進優質大米約200萬元。
2、從中間商販張三(小規模納稅人)手上購進蘋果10.3萬元(含稅),從中間商販李四(小規模納稅人)手上購進葡萄20.6萬元(含稅) 。
3、從農業商貿公司(一般納稅人)購進鮮活肉蛋117萬元。
上述購進業務應當取得何種發票?哪些是可以抵扣的?
【政策學習】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總結】農產品的抵扣政策 結合最新稅率:
1、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從按簡易計稅方法依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票上註明的不含稅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3、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案例解析】
1、從農業合作社一般納稅人手上購進優質大米約200萬元,取得免稅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按9%計算抵扣進項=200×9%=18萬元。
「農業生產者」包括了農民個人、農業合作社。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但是為了鼓勵農業發展,稅法允許購買者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不管是從農民,還是從農業合作社手中購進農產品,咱們都可以抵扣增值稅。不同的是,農業合作社通常可以自行開具免稅的農產品銷售發票。
而農民呢,無法自行開票,我們有兩種取票方式:
作為收購方,開具收購發票。按照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乘以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優點:採購方自己開票,方便快捷。
缺點:由於是採購方自行開具,一直以來都是涉票犯罪重災區,更是各地稅務機關嚴管的票種。不少地方都是要提交資料、嚴格審批才能申領,納稅人購買、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時,一定要落實好當地的政策、謹防「踩雷」。
要求農民去稅務機關代開免稅普票,按照免稅普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乘以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優點:無需單獨申請收購發票。
缺點:農民太分散,代開不集中;農民怕麻煩不願意配合。
2、從中間商販購進農產品,可專票可普票,一般納稅人購進要求專票。
商販不屬於農產生產者,不享受農產品的免稅政策。
從中間商販張三手上購進蘋果10.3萬元(含稅),假設取得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計算抵扣,抵扣稅額為0。
從中間商販小規模納稅人李四手上購進葡萄20.6萬元(含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按照票面稅額,可計算抵扣進項稅=20.6÷(1+3%)×9%=1.8萬元。
3、從農業商貿公司購進鮮活肉蛋117萬元,取得免稅普通發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2]75號規定,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注意: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農業商貿公司雖然不是農業生產者,但是可以享受流通環節免稅政策。
購進方取得的是免稅發票,不屬於從「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不能計算抵扣增值稅。
對於「綠色食品」公司來說,從農民、農業合作社、小商販、商貿公司手中購進,增值稅抵扣情況各不相同,要注意選擇最合適的購進渠道。
農產品深加工企業還有一個優惠政策,那就是,可以享受進項稅額加計扣除。
根據《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政策規定:
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即購進時先按照9%抵扣進項稅額,生產領用時再加計1%的進項稅額。
【案例1】
「美好生活」公司是一家肉製品加工企業(一般納稅人)。
2020年5月購進豬肉100噸,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張,發票列明不含稅金額200萬元,稅額18萬元。假設7月全部生產領用用於香腸臘肉加工,不考慮其他情況。這種情況下,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1、購入取得一般納稅人的專票,按照票面稅額抵扣增值稅18萬元。
2、享受加計扣除2萬元,即200萬*1%=2萬。
3、「美好生活」公司一共可以抵扣20萬元。
生產銷售13%的香腸臘肉,如果按照原稅率9%抵扣,因稅率差異比較吃虧,加計扣除1%政策,儘量讓農產品深加工企業不吃虧。
【案例2】
「好心情」公司是飲料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西瓜共計103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不含稅金額10000元,稅額300元;之後將西瓜加工成稅率13%的西瓜飲品。不考慮其他情況,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1、購入取得小規模納稅人3%的專票,不按票面稅額抵扣,按照買價和9%計算抵扣進項稅額,10000*9%=900元
2、享受加計扣除,即10000*1%=100元。
3、「好心情」公司一共可以抵扣1000元。
最後,我們用一張圖,總結一下今天的乾貨,也方便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