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童姦殺案細節曝光:兇手多次猥褻女童後給封口費

2020-12-25 河北青年報

12月15日,上午9點,百香果女孩案在廣西高院再審開庭。此時,距離那起震驚全國的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已經過去803天了。

而對於被害女孩小燕(化名)的母親陳禮言來說,一切又好像才剛剛發生在昨天。

2018年的10月4日,10歲的女孩小燕帶著剛採摘好的百香果去往村裡的收購點。彼時正是秋天,她穿著粉色的拖鞋,踩在田間的土路上,拎著一個紅色的麻袋,沒有人會想到,這會是小燕最後一次離開家。

更沒有人想到的是,兩天後,小燕的屍體在這個紅色的麻袋裡被人發現。

10歲女孩遭姦殺,兇手曾多次騷擾同村女孩

兇手楊某毅,時年29歲,據同村村民反映,楊某毅說話有點結巴,平日性格孤僻,不太接觸人,從15歲起,就有偷竊女人內衣的變態行為。

這一天中午,小燕拎著空空的蛇皮袋,懷揣著32元錢,準備回家。她不知道,竹林裡楊某毅和他的罪惡早已等候多時。

在這段鮮少有人經過的道路上,楊某毅一把抓住了小燕的手臂,想要脫下褲子,害怕的小燕大喊大叫,竭力掙扎。楊某毅慌了,他不願終止自己的惡行,反而還掐住了小燕的脖子,將小燕掐昏了過去,裝進了袋子裡,帶她去了一個沒有人的山頭。

在那裡,楊某毅用刀刺瞎了小燕的雙眼,還捅傷了小燕的喉嚨,殘忍地姦殺了這名年僅10歲的女孩。而這並非暴行的終結,由於擔心事情敗露,楊某毅將小燕裝入麻袋,滾下山坡,又將小燕按進水坑之中,直到確定了小燕失去一切生命體徵之後,才將她拋屍荒野。

這不是楊某毅的一時起意,而是他的蓄意為之。據他本人供述,他在外打工時曾猥褻過一名五六歲的女童,每次給女童20元。在回到村子後,他還騷擾過同村的多名女孩。就在案發的同一地點,有村民表示自己的女兒也曾遭到楊某毅的摟抱騷擾。

而在小燕被害的那天晚上,楊某毅假裝毫不知情地回到了家,面對小燕家人和村民的質問,楊某毅矢口否認,楊某毅的父親甚至還賭咒堅稱楊某毅是無辜的。

此時,小燕曾揣在懷裡的那32元錢就在楊某毅的口袋裡。

兇手伏法,自首疑似只因畏罪

都說知子莫若父,楊某毅騙得了別人卻騙不了自己的父親。10月5日,在父親的逼問下,楊某毅終於承認了自己的惡行,次日,在父親的陪同下楊某毅來到了派出所自首。

楊某毅的自首,究竟是出於真心的悔過還是自知難逃法律制裁,想要獲得一張保命符?

據小燕的媽媽回憶,"事發後我們在山上找人,就看到他們一家人在發現我女兒遺體地方附近,我問他們幹什麼,他們說在採山藥,沒有看到我女兒"。

"當時全村都在幫忙找人,但他們家沒有",小燕的舅舅陳天傳也表示,"因為楊光毅之前就有這方面的癖好,所以我們都懷疑是他",隨後小燕家人讓警方找楊光毅問話,但他並沒有承認。

就連到了現在,楊某毅一家連一個道歉也沒有給過小燕媽媽,當初的那32元錢依然沒能還給小燕一家。

這樣的做法,顯然很難和兇手"真心悔過"聯繫在一起。2020年4月7日,廣西高院二審認定楊某毅的自首情節對案件偵破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改判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限制減刑。

對案件偵破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讓楊某毅逃過死劫。

為他人抱薪者,不可凍斃於風雪

小燕1歲那年,她的父親為了救人去世,卻至今也沒能認定是見義勇為。作為家裡的第四個孩子,小燕從小承擔起了家庭的責任,她沒有撒過嬌,也沒有偷過懶。

勤勞、懂事難道是過錯嗎?假如她蠻橫、偷懶,那天耍賴沒有去收購點,會不會一切就不會發生了呢?

一切都變得太遲了。

"他沒有死,我的女兒就該被他殺死嗎?"這位51歲的母親,坐在田間,雙手埋住了頭。

在最後辯護的過程中,被告楊某毅表示不需要重複為自己辯護,在陳述環節,他比劃了個槍斃自己的動作,疑似表示希望判處自己死刑。

庭審中,聽到楊某毅的犯罪經過時,遇害女童母親情緒激動,一度暈厥。

女童家屬的代理律師提起對楊某毅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要求,檢方也提出了同樣的建議。

原標題《百香果女童姦殺案細節曝光:兇手多次猥褻女童後給封口費,庭審放棄辯護疑求死

來源:斑馬民生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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