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汽車落水事件引起的傷亡而言,把遊泳列入課程也是不起作用的,因為遊泳只是一項技能,它未必就能有救援的效果,這種事件的頻發,更有用的,是加入常規自救的相關課程培訓(相關課本一直都有),具體以下細說:
一、貴州安順的事件中,有一個不會遊泳的法警,他救了6個人。
7月7日中午時分,貴州鎮寧法院法警陳陽陽路過虹山水庫時,看到有人落水。不會遊泳的他拾起水中的救生用具穿上,毫不猶豫地跳入水中,和其他人一起救起六名溺水者,但因自身體力不支溺水被送到醫院搶救。
這個法警是不會遊泳的,但是他拿著救生用具和其他人一起,救了6個人,所以說,在救落水的人員時,遊泳並不是必備的技能,只是救生員才需要而已。而這位法警能夠做到在這種情況下救人,是因為在法警的技能培訓中,有救援這一項,所以他哪怕不會遊泳,也知道要怎樣救援。
有一定的自救技巧的人,哪怕不會遊泳,他落水也是可以自救的,因為人體的浮力本來就比水高,基本上不慌亂,是不會沉下去的,並且越胖的人越能浮起來。
二、「會遊泳」和「識水性」是兩個不同的技能。
如今的遊泳課程當中,會遊泳不一定就能在湖中、江中求生,泳池裡的水跟江流的水環境是不一樣的,下水的感覺也同樣是不一樣的。大部分會遊泳的人,在第一次接觸江水的時候,都會產生恐懼。因為會流動的水感覺不同,並且,在泳池那種遊不了一會就能踩到地的環境,又是跟江流不一樣的。
然而,現在大部分的遊泳館,所教的都是泳姿與遊泳技巧,很少有教求生、自救、在水裡抽筋該如何應對等技能。在我所接觸過的7、8個報班的遊泳課程來說,只有1個是有相關的自救技能講述及模擬應用的。所以說,單純的把遊泳列入課程,未必就能減少車輛落水時人員的傷亡。
三、課程早就有了,只是目前對下一代的求生技能訓練、培訓太少。
現在的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很多相應的自救技能卻落下了。現在大部分行業都分工明確,所有機構都井井有條,失火了找消防、有蜂窩找消防、有洪水找消防、暈倒了上醫院、流血了上醫院……這些證明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好,但是我們很多人卻像了生活的巨嬰。
有多少人在初中《物理》書本扔下後,還知道什麼樣的火該用什麼樣的滅火器?
有多少人在初中《生物》扔下後,還知道遇見蜂巢要怎麼自保?
有多少人知道在小學《自然》這套書裡,就有著洪水、地震到來時相關的自救描述?
有多少人還記得,在小學《衛生與健康》這本課本中,就有著常見的急性病、毒蛇咬傷、毒蛇傷口辨別、傷口止血等急救知識?
真的,遊泳只是技能,求生才是自救。這些自救的知識,其實早就已經列入了課程,只是我們很多人都把它忽略了,真正要把生還名單加大,是需要把這些讓我們忽略的知識,給重新拎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