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個人身份被他人冒用的事件屢有發生,例如被就業、被結婚、被註冊公司等等,該類事件的發生給被冒名人帶來了諸多煩惱及法律風險。本人近期也接到當事人這樣的諮詢,個人信息被非法分子冒名用於註冊公司,登記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被冒名人將會面臨哪些風險?有沒有什麼救濟措施可以有效解決該等事宜?
在上述這種情形下,如果被冒名人難以舉證證明自己對冒名不知情等,可能難以抗辯其不具備股東資格,最終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甚至有可能還會存在刑事風險。主要如下:
如果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而被申請強制執行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會將該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作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雖然不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是法院在對公司採取失信措施時會一併關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旦被採取這樣的信用懲戒措施,那麼將會很麻煩,例如在融資時可能會受到限制。
此外,法院可能會對該公司採取限制高消費的措施,而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倖免,一旦被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那麼將意味著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能選擇飛機、軟臥等,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等。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該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股東又沒有繳納出資,那麼公司的債權人可以主張要求該未繳納出資的股東在未繳納出資的範圍內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當然了,在這種情況下,被冒名人員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辯,如果證據充足,那麼將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何為證據充足,以及法院如何認定、認定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呢?雖然,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8條規定,冒用他人名義出資並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是被冒名登記的呢?畢竟從形式主義的角度,工商註冊登記機關的認定對外是具有公信力的,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法院可能很難做出被冒名股東無需承擔責任的判決,往往還需要結合公司設立的背景情況、出資情況、參與公司運營管理等情況綜合判斷認定。
如果公司涉及刑事犯罪,例如被非法分子利用註冊成立一家P2P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此時,在公司涉及刑事犯罪的情況下,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也無法免責。
綜上,提醒大家注意:務必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證、社保卡等各類重要證件,不要輕易提交給第三方代為辦理相關事宜,相關證件被盜或遺失後,務必要辦理補辦手續,同時登報予以聲明。此外,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買車、買房或者辦理其他事宜,可能都會被要求提供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的複印件,提醒大家注意務必要在該等證件的複印件上限定具體用途,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給自己造成損失。一旦發現身份信息被冒用,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意見做好證據的搜集及整理工作,選擇適合自己的救濟途徑,例如向相關監管部門申請撤銷登記、向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報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