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通訊員 呂佼 何文婕
12月3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強制執行行動,成功騰遷青島市即墨區某百貨商場並移交給申請執行人,以強有力的執行彰顯司法權威。
申請執行人即墨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青島某百貨有限公司、胡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青島某百貨有限公司向即墨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息約8.72億元,即墨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對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於即墨區某處的抵押房產及土地享有優先受償權。後青島中院依法對該處房產及土地進行拍賣,一拍流拍後,申請執行人申請以流拍價7.5億元抵償部分債務。因被執行人及租戶拒不交付房產,青島中院依法決定採取強制騰遷措施。
該案涉及大型商場,強遷難度較大,青島中院執行局提前做好工作預案,協調聯動當地法院、街道、公安等部門,與涉案房產內住(租)戶積極溝通,釋法明理。
12月3日上午,青島中院執行幹警奔赴執行現場,根據騰遷方案分工,各司其職,對涉案房產進行強制騰遷。在嶗山法院、即墨法院、膠州法院以及當地政府、公安部門的配合下,執行幹警在百貨商場的4個出入口安排法警進行控制,同時安排4路攝像機全程錄像。原來商場經營不善的時候,涉及一些工人工資問題,執行幹警現場進行了答覆,妥善處理了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經過4個小時的緊張工作,執行幹警成功騰遷涉案房產,將該百貨商場1-4層網點、控制中心當場交付申請執行人。執行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十多家新聞媒體到現場見證執行。執行幹警張貼了通知,並預留了聯繫人,經營戶可在10日內持相關證件將存放物品領回。
強制騰遷是法院強制執行工作中的重要一項,是樹立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的具體體現。此次執行行動,分工明確,程序規範,切實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拒執行為的決心。
返回半島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