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個稅要怎麼徵?經營所得或率先納入綜合所得

2020-12-25 大河網

  青年問策「十四五」
  「十四五」個稅要怎麼徵
  向民生傾斜,拉住收入分配公平這輛大車

  隨著零工經濟時代到來,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動所得越發難以明確區分,這給個稅調整提出了新問題。與此同時,下調個稅45%最高邊際稅率的呼聲由來已久,在留住人才和保證公平兩方面如何權衡?未來五年,且看個稅改革如何闖關奪隘!

  ---------------

  萬億元大稅種的每個微小變動都會牽動公眾的神經,這其中又以個人所得稅獲得的關注度最高。迄今為止,中國已經進行了七輪個稅改革。

  2018年,以新個稅法的修訂為標誌,我國歷史上第七輪個稅改革拉開大幕,這也是歷次個稅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將個稅免徵額提高到5000元僅是「小禮包」,無論是首次引入綜合計稅模式還是添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對個人錢袋子的影響都比提高免徵額重要得多。

  從目前看,這輪改革的成效顯著,納稅人滿意度頗高。在兩年時間裡,這項改革讓2.5億人享受到減稅紅利,預估減稅規模超過5000億元。在「十三五」收官及「十四五」開局之年,大家想知道的是,這項改革會如何繼續和深化下去。

  個稅作為直接稅,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而對於個人收入的調節,《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指出,要完善再分配機制,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財政部部長劉昆近期撰文指出,「十四五」時期將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症候群稅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教授李旭紅對照了《建議》和劉昆文章中關於個稅的表述,她認為,「十四五」期間,個稅改革會服務於整體稅制結構調整,推動科學公平的現代稅收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和發展。「重點已經不再是大規模減稅,而是讓稅制更加公平。」

  經營所得或率先納入綜合所得

  第七輪個稅改革首重「公平」,這從在個稅中首次引入綜合計稅模式就能看出來。

  2019年以前,我國的個稅採取分類徵收模式,即不同類別的收入,適用的稅率、扣除標準等不同,這使得不同類別收入個稅負擔不同,有悖於公平原則。因此國際上採用分類徵稅單一模式的國家極少。

  為改變這一現狀,財稅部門對稅制進行了重塑,即將以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稿酬統一為綜合所得,採取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確保這四項收入適用相同的稅率,而非此前不同的稅率,這體現了公平性。

  李旭紅對此評價很高,她說,該模式將納稅人綜合負擔水平納入考慮範圍,促進了不同類別收入間個稅負擔的平衡,有效降低納稅人的綜合稅負水平,是稅收公平原則的一次有效實踐。

  而由於綜合計稅對徵管能力和稅收遵從度有較高要求,在初步階段,改革僅將具有易徵管、不易轉嫁或避稅等特徵的工資薪金等四項收入先行納入綜合所得範圍,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按照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由此,我國初步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體制。

  這是為了改革的平穩過渡。山東大學財政系主任、中國稅務學會理事李華說,考慮到公平性,綜合所得必然是要繼續擴圍的,但這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現在這種『小綜合』實際是在稅收徵管和稅制公平中作了一個權衡。」

  劉昆文章中「合理擴大納入症候群稅的所得範圍」的表態,意味著「十四五」期間,這項改革將繼續完善下去,而經營所得被認為是最有可能率先被納入綜合所得計稅的。

  「工資薪金、勞動報酬等四項統一為綜合所得主要是考慮這些都是勞動所得,性質相近,而經營所得從原理上來說也是和勞動所得相近的。」李華打了個比方:個人被單位僱傭取得工資薪金,經營所得相當於自己僱傭自己。

  經營所得種類比較廣泛,包括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等。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梁季認為,隨著零工經濟時代到來,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動所得越發難以明確區分開,所以有必要將其納入綜合計徵。而從計稅模式上,經營所得也與綜合所得相近,兩者目前都適用累進稅率,併入綜合計徵範圍也相對較為容易。

  唯一的困難是兩者稅率的不同。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是收入減除6萬元免徵額、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餘額,然後適用3%—45%總計7檔超額累進稅率;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是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適用5%—35%共5檔超額累進稅率。

  有人建議,未來可以考慮適當下調綜合所得45%最高邊際稅率。

  統籌考慮稅率水平

  事實上,下調個稅45%最高邊際稅率的呼聲由來已久。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舉行了閉幕會,這次會上通過了3部法律,分別是電子商務法、土壤汙染防治法和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

  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舉行3部法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現場的記者們一共問了12個問題,和個稅相關的有8個。有記者提問:目前45%的邊際稅率是否應該有一定的下調,在接下來的稅制改革中,是否會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變化?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回答:45%的稅率,這個問題還是要綜合地看。新個稅法出臺了組合性的措施為廣大納稅人減負,所以適用45%稅率的這些人同樣也有減稅。

  但他同時指出,我國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的現象仍比較突出,因此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結構的設計,包括最高邊際稅率的設計,還是要兼顧到調節收入分配的要求。下一步隨著徵管和配套條件的不斷改善,這都會統籌考慮。

  長期以來,不少學者建議適度下調45%最高邊際稅率。華夏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財政部原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這個稅負水平無疑調節了高收入,但企業單位卻面臨著穩定高端人才隊伍的困難。

  「高端人才會用腳投票,國內個稅高,他們就會被境外的公司拉跑。」賈康說,這給市場造成了巨大壓力,因此,2019年以來,我國對包括粵港澳大灣區、上海自貿區臨港片區、海南自貿港等地的高端人才或緊缺人才,出臺了個稅優惠措施,降低相關人才個稅稅負。

  劉昆的文章並未提及「十四五」期間是否考慮下調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的問題,但學者們普遍認為「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事實上就會涉及這一點,只是適用範圍和調整幅度大小的問題。

  「從國際上來看,個稅的最高邊際稅率普遍在30%—35%左右,我們明顯還有降低的空間,更在現實生活中感受到了其迫切性。」賈康呼籲,有關部門應該趕快考慮跟蹤分析實際運行的情況,有必要的話及時跟上一些緩解矛盾的措施,如果個稅能啟動下一輪的改革,壓低最高邊際稅率和適當擴大症候群稅範圍、納入一些非勞動所得應該結合起來。

  向民生傾斜

  這輪個稅改革中最貼近民生的舉措是引入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此舉考慮了個人或家庭實際支出負擔不同,給予相應的抵稅金額,讓個稅體制更加公平。

  李旭紅認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體現了稅收政策向民生領域傾斜的特點,有利於合理減輕納稅人的整體負擔,有效保證稅制改革落到實處,惠及民生,提高稅制的公平性。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對此也很推崇,他說,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設計時考慮了橫向的公平,進步是很大的。「這是屬於對生計費用扣除的範疇,生計費用體現了對民生的保障。」

  目前,除了允許個人大病醫療在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其餘5項專項附加扣除均採取定額扣除,比如每個子女教育扣除標準為每月1000元,住房貸款利息也為每月1000元,(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標準為每月2000元。

  施正文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目前這種定額的扣除方式一方面是基於徵管簡便的考慮,另一方面也考慮了財政的承受能力。但問題也很明顯——無法真實準確地反映納稅人在某項生計費用支出的具體數額,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公平。

  劉昆對此表態,下一步要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這意味著專項附加扣除將進一步改革。此前,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表示,根據教育、住房、醫療、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在執行過程中還將進行動態調整。

  施正文認為,下一步完善專項附加扣除主要是扣除標準動態調整,進一步幫助個人和家庭減負。比如,扣除內容上考慮得更全面,扣除方式上更科學,扣除標準上更貼近實際支出的數額。

  梁季建議,可以考慮房貸利息的據實扣除,因為房貸利息有真實數據,納稅人和徵管機構都可以取得,這個可操作性更強。還有完善二孩扣除政策,鼓勵生育,緩解人口老齡化問題。

  目前,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主要惠及年輕納稅人群體。李旭紅做了很多相關的研究,她表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對民生很重要,下一步應該結合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家庭結構、實際負擔等現實因素,制定適度差別化的扣除標準,並允許扣除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宏觀調控需要在合理範圍內波動,統籌確定性與靈活性,兼顧公平與效率。

  同時,綜合考慮各納稅群體的稅收特徵,平衡不同納稅群體間的受惠差異,增加對於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的定向扣除項目,切實關照民生的方方面面,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的再分配功能,進一步提高稅收公平性,增進人民福祉。

  做大個稅蛋糕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學部委員高培勇曾表示,「十四五」時期對直接稅的改革很關鍵。我國優化現行稅制結構就是要實現現代稅收職能,即通過稅收制度的安排實現公平正義,這依託於直接稅的建設。

  直接稅是指稅收負擔不易轉嫁,直接由納稅人承擔的稅收,例如所得稅、財產稅;間接稅則指通過層層流通環節,稅負最終由消費者承擔的稅收,如增值稅、消費稅等。二者的區別在於理論上能否轉嫁,即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否一致。

  施正文表示,我國「十四五」規劃中關於稅收改革這一方面,中心思想是要優化稅制結構,建立更加科學、公平、規範的現代稅收制度,進而更好地發揮稅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調節作用,更好地促進社會公平,促進共享發展,推進現代國家治理。

  他認為,提高直接稅比重,關鍵是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既要進一步調整稅率和完善費用扣除制度,也要整體上謀劃提高個人所得稅收入規模。

  2019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0388億元,佔全國稅收收入的比重是6.6%。「從規模上看個稅是萬億元的大稅種,但從比例上看,個稅仍是個小稅種,讓它去拉收入分配公平這輛大車還是有難度。」李華說,只有做大個稅,它才能真正發揮調節收入的作用。

  目前,個稅在我國稅收收入中所佔比重和一些發達國家相比還比較低,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此前曾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大家收入水平在提高,國家也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改善收入分配的結構,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有能力進入到個人所得稅納稅者的行列,這也是發達國家走過來的一個經驗,個人所得稅對於稅收的貢獻今後可能還會有所上升。

  她還說,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我國會逐步地邁向一個規範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必將在籌集財政收入以及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發揮更好的作用。

  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對於個稅的發展方向,賈康說,在中低收入人群中應該進一步降低稅負,在中等收入群體中應該適當考慮不再增加稅負,對真正高收入群體要加強徵收,但也要注意把握積極性和公平性之間的平衡,消減現在高端收入調節方面所存在的明顯的對勞動收入的稅收歧視和過高的力度。

  優化再分配關鍵是「提低控高」,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解決問題。《建議》中是這麼說的:「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高社會建設水平。」這一切的背後是 「公平」,是「民生」。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均斌 來源:中國青年報

相關焦點

  • 十四五個稅怎麼徵?經營所得或率先納入綜合所得
    青年問策「十四五」  「十四五」個稅要怎麼徵  向民生傾斜,拉住收入分配公平這輛大車  隨著零工經濟時代到來,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動所得越發難以明確區分,這給個稅調整提出了新問題。  財政部部長劉昆近期撰文指出,「十四五」時期將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症候群稅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 「十四五」個稅要怎麼徵?綜合所得或將繼續擴圍
    隨著零工經濟時代到來,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動所得越發難以明確區分,這給個稅調整提出了新問題。與此同時,下調個稅45%最高邊際稅率的呼聲由來已久。 在留住人才和保證公平上如何權衡? 未來五年,個稅應該怎麼徵?
  • 「十四五」個稅要怎麼徵
    財政部部長劉昆近期撰文指出,「十四五」時期將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症候群稅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經營所得或率先納入綜合所得第七輪個稅改革首重「公平」,這從在個稅中首次引入綜合計稅模式就能看出來。2019年以前,我國的個稅採取分類徵收模式,即不同類別的收入,適用的稅率、扣除標準等不同,這使得不同類別收入個稅負擔不同,有悖於公平原則。
  • 綜合所得與經營所得如何區分,個獨與自然人代開怎麼繳納個稅
    經常有朋友分不清「綜合所得」與「經營所得」,兩者究竟有何區別呢? 、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 個人提供勞務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還是「經營所得」繳納個稅?
    個人獨立對外提供勞務屬於「經營所得」還是「勞務報酬所得」,一直困擾著不少朋友,因為兩者的計算方式完全不同,分類錯了,計算的個稅就是錯的。我們分別看看勞務報酬和經營所得所包含的內容,看看自己提供的勞務究竟分類到哪一項。勞務報酬所得範圍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各種非僱傭的各種勞務取得的所得。
  • 個稅怎麼交划算?「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計算器」上線
    個稅有多少?怎麼交划算?輕點手機上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計算器」,市民就可以一目了然。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開發的「稅秒算」三期——「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計算器」在閩稅通APP和「泉州稅務」官方微信平臺正式上線。
  • 個稅彙算清繳時年終獎併入綜合所得,怎麼可以退稅了呢?
    個稅彙算清繳時,是否需要獎年終獎併入綜合所得呢?最近,很多人都在操作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有退稅的,也有補稅的。特別是補稅的情況,如果補稅金額在400以內是可以免補,如果超了400要及時補稅,以免產生滯納金,嚴重的還影響到個人徵信。
  • 乾貨滿滿之「關於經營所得個稅的彙算清繳」
    哪些企業需要進行經營所得個稅彙算清繳? 1.個體工商戶;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3.合夥企業個人個人合伙人;4.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5.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 上述的企業,如果實行定額徵收的納稅人,年終不再進行彙算清繳;如果實行查帳徵收的經營所得需要進行彙算清繳。
  • 2020年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在各地啟動
    這是中國個稅史上首次彙算清繳,納稅人將在指定日期前完成個稅彙算申報,繼而繳納補稅或申請退稅。「今天你報稅了嗎?」正成為新的問候語。  「彙算後退了不少稅款」此次個稅彙算,廣大納稅人首先要弄清兩個新概念,即「綜合所得」和「彙算清繳」。
  • 2020年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在各地陸續啟動
    「彙算後退了不少稅款」此次個稅彙算,廣大納稅人首先要弄清兩個新概念,即「綜合所得」和「彙算清繳」。據國家稅務總局介紹,「綜合所得」,就是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納入個人所得稅症候群稅範圍,並實行專項附加扣除,再按年度進行彙算清繳;「彙算清繳」,就是將納稅人的綜合所得對照此前納稅人預扣預繳的稅款,實行「按年算帳、多退少補」,有些納稅人此前預扣稅額過多,可以申請退稅,有些納稅人預扣稅額不足,需要補稅。
  • 個稅未來5年如何改革?財政部長給出多個信號
    那「十四五」時期個稅還會繼續改革嗎?減稅規模還會擴大嗎?財政部部長劉昆給出了答案。他近期撰文指出,「十四五」時期將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症候群稅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 既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怎麼辦?
    原標題:既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怎麼辦?問:居民個人既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專項附加扣除等項目應如何扣除?換句話說,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既有綜合所得,又有經營所得的,經營所得不得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企業年金等其他扣除項目。此時,專項附加扣除等項目只能在綜合所得中扣除。舉例來說,2019年1月1日,張某與李某在上海成立A合夥企業,合夥協議約定按5:5比例分配利潤、分擔虧損。當年,A企業的利潤與納稅調整後所得都是600000元。
  • 生產經營所得個稅如何繳款?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需要申報投資人的生產經營所得個稅。不同情況下,個稅申報繳納方式不同。1、如果以投資人個人名義籤訂了三方協議:請您點擊軟體上方生產經營,進入生產經營模塊,再點擊軟體左側「網上繳款」→→「稅款繳納」→→繳稅方式設置為「個人三方協議帳戶繳稅」,再勾選對應投資人申報成功的記錄,點擊「立即繳款」進行扣款,如圖所示:2、如果未以投資人個人名義籤訂三方協議:
  • 個稅改革如何增進人民福祉
    ---------------個人所得稅是我國直接稅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個稅的改革發展與我國現代稅收體系的健全密切相關。「十四五」期間,《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提出,要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直接稅體系,優化稅制結構,提高直接稅比重。
  • 個稅迎來綜合所得首個彙算期 你要補稅還是退稅?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原標題:個稅迎來綜合所得首個彙算期,你要補稅還是退稅?新個稅法自2019年1月1日正式落地,執行一年多後,迎來了綜合所得首個彙算期。彙算期長達4個月,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 李旭紅:個稅改革如何增進人民福祉
    個人所得稅是我國直接稅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個稅的改革發展與我國現代稅收體系的健全密切相關。「十四五」期間,《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提出,要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直接稅體系,優化稅制結構,提高直接稅比重。  具體到個稅改革,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完善。
  • 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要截止了!你辦理了嗎?
    6月30日,是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最後一天。沒有申請退稅的,要抓緊了,否則不領就打水漂了。沒有辦理補稅的,也要抓緊了,否則將面臨罰款和滯納金,還會影響個人信用。個稅年度彙算最後一天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的年度彙算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
  • 自然人去代開發票,這些項目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別忘了個稅!
    提醒五支付自然人的勞務報酬,支付方在預扣個人所得稅的時候不要直接乘以20%稅率計算。需要先計算收入額,再按照稅率20%預扣個稅。提醒七對於自然人在稅務大廳代開的經營所得項目的發票,支付方不需要扣繳個稅,因為在代開發票的同時已經繳納了,比如自然人代開的施工費、工程款、材料費、裝修費、維修費、設備款、承包經營所得等。
  • 廣州地稅:五種方式可申報年所得12萬以上個稅
    哪些納稅人和哪些所得要申報? 按照規定,納稅人(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在2017年度取得的各項所得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及以上的,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均應於納稅年度終了後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關注| 1月1日起,勞務報酬所得個稅計算方式大變!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稅率。而最近最受大家關注的勞務報酬,勞動報酬個稅問題你了解多少?勞務報酬所得個稅怎麼算?1月1日後計算方式完全變了!:個稅=(12-12×20%-6)×3%-0=1080元提醒:明年勞務報酬跟工資薪金、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均併入屬於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