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陽光新幹線等三小區400戶業主產權代辦費、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不翼而飛———
■核心新聞
律師和巨款一起「消失」
臨近年關,相信大多數人或多或少心裡都有點兒要過年的喜悅。可是3年前在首都圖書館附近東景苑買了房的賴先生卻沒有一點年末的喜悅之情,原來,最近他才知道,不僅入住了三年的房子產權證沒有辦下來,連當時交納的產權代辦費、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共2.4萬元都和為他們代辦房產證的北京當代律師事務所律師唐榮長一起從11月13日起就不知所蹤了。
根據昨天記者採訪3個小區自發組織的產權證處理小組初步統計,和賴先生同樣遭遇的還有東景苑其他100多戶,以及亞運村陽光新幹線的100多戶和石景山經濟適用住房翠谷玉景200多戶共約400戶業主,資金約1000萬元。關於具體涉嫌被唐榮長「捲走」的準確金額和業主戶數,昨天,記者在採訪當代律師事務所以及3個小區的開發商北京建工集團時,雙方都以海澱分局已經立案,有關涉案數據必須保密為由沒有透露。據了解,北京當代律師事務所已經於11月17日向海澱分局報案,海澱分局已經立案。
據賴先生介紹,入住了三年產權證都遲遲沒有辦下來,原來根本沒有懷疑這其中會出什麼差錯。事情的起因是東景苑小區的兩位業主因為需要用房產證辦理相關手續,上個月幾次前往當代律師事務所詢問。幾次交涉後,11月20日左右,當代律師事務所不得不告訴他們,所裡已與唐榮長律師失去聯繫,對方涉嫌財產犯罪,事務所已向海澱分局經偵隊報案。
根據賴先生的介紹,該律師事務所於12月12日被部分業主找過,已經不能正常上班。昨天,記者來到位於甘家口中建大廈C座2層的當代律師事務所。記者看到該律師事務所還在正常辦公,但工作人員以「已經立案,不便接受採訪」為理由,不接受記者的採訪。記者撥通主任律師朱克非的手機,一直處在轉移到移動秘書的狀態,記者留言三次也沒有回電話。
北京市律師協會有關人士就此事表示,代辦律師捲走業主們的代辦費、代交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在全國都是屬於首例。目前他們也在調查具體相關情況。而記者從北京市律師協會公布的2004年度北京市律師事務所年檢工作和律師執業證註冊工作第一批公告可以看到,在去年8月31日以前通過年檢和註冊的668 家律師事務所8287 名律師的名單中,當代律師事務所和其律師唐榮長都在名單當中。
■第一現場
平均每戶被「卷」約2萬元
幾年前交的產權代辦費、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不僅產權證沒有辦下來,錢也有可能被律師「捲走」,作為當事人的業主,會是什麼樣的心情?昨天,記者採訪了東景苑的業主賴先生和翠谷玉景的業主張女士。
■現場一:
東景苑業主賴先生
賴先生回憶,2002年買了現在已經入住3年的房子,90多平方米,貸款50萬元,當時交給當代律師事務所的產權代辦費是1000元,手續費等不到500元,公共維修基金1.6萬元,契稅7000多元,共2.4萬多元。當時辦理入住的時候,按開發商規定的入住程序,必須先交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才能拿鑰匙。
賴先生是在12月13日看到業主在小區內張貼請尚未拿到產權證的業主趕緊建立聯繫的公告才知道事情的真相。賴先生在建工地產的工作小組進駐東景苑以後,本著對建工地產品牌的信任,很快與建工地產籤訂了協議書,將辦產權證的事情交給了建工地產。
■現場二:
翠谷玉景張女士
昨天,記者在翠谷玉景看到張女士的時候,張女士顯得憔悴不安。張女士第一句話便是:「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原來,剛剛上班不久的張女士和先生兩個人借了家裡老人的錢才湊夠首付,買了85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當時連律師代辦費以及契稅、公共維修基金我們一共交給了當代律師事務所1.6萬元。當時200多戶業主都在入住的時候把這些錢交給了在入住現場辦公的當代律師事務所,我們怎麼可能懷疑他們?」
而現在,受到打擊的張女士面對建工地產進駐的工作小組也抱有懷疑之心,也因此至今沒有和他們籤訂協議書繼續辦理產權證。張女士向記者說了她的擔心:「萬一建工地產也給我們辦不下來,而我們又過了對當代律師事務所的兩年訴訟期,怎麼辦?」
■記者追蹤
業主最早春節前拿到產權證
昨天,記者來到了東景苑、陽光新幹線、翠谷玉景3個小區的開發商所在地———位於亞運村的北京建工地產辦公大樓進行採訪。北京建工地產營銷總監餘弘和財務總監宋強接待了記者。他們表示:在12月初,建工地產已經組織了20個人左右的工作小組派進三個涉案小區,並開始為受害業主墊付款項辦理產權證。
建工地產銷售總監餘弘向記者介紹了事情的緣由:在11月中下旬,建工地產接到陽光新幹線業主委員會轉過來的一封當代律師事務所發給陽光新幹線業主委員會的關於律師唐榮長涉嫌挪用他們的產權代辦費以及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的公函,才知道當代律師事務所已經同這3個小區的委派律師唐榮長失去了聯繫。「當時,集團非常重視這件事情,雖然這家律師事務所是跟著和我們有銀企合作協議的按揭銀行進駐售樓現場的,和我們並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但考慮到我們的業主是出於對我們建工品牌的信任而買的房子,因此,我們在12月初便組建了工作小組進駐3個小區處理這件事情,並擬定了一份協議書,為業主墊付已經支付過的款項,同時為業主辦理產權證。」
據介紹,東景苑是2002年7月開始辦理入住手續,陽光新幹線是2003年10月開始辦理入住手續,翠谷玉景是2004年12月辦理的入住手續。「到目前為止,3個小區都已經有業主和我們籤訂了協議書,估計春節前,陽光新幹線和翠谷玉景的一批業主將拿到產權證,東景苑的部分業主預計在春節後拿到產權證。」
■各方看法
巨款失蹤該向誰問責?
記者從中國律師協會了解到,由於律師事務所是對所內律師所犯案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作為涉案的400名業主所持有的代收費用收據上所蓋公章單位———當代律師事務所對此事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那麼,業主以及與這家律師事務所有著千絲萬縷關係的開發商、銀行該反思的又是什麼?記者就這些問題採訪了相關人士,面對這起全國首例的離奇事情,相關人士的回答各不相同。
■某大公司財務總監宋先生:
這件事情的關鍵點在於律師事務所收來的錢是如何被挪用的。銀行、開發商甚至和代辦這件事情本身都沒有關係。這只能說明當代律師事務所的財務管理有問題,甚至是常識性的錯誤:你給那麼多業主開了發票,按照財務常識,律師拿走發票,他得拿回錢來啊。
■資深購房人舒先生:
第一,開發商肯定有責任,因為當代律師事務所是在你提供的場所辦公的,又不是購房人去大街上找來的。第二,購房人自己也該好好反省,你在讓當代律師事務所為你代交代辦的時候,為什麼不留下法律憑據?你有可能說是開發商安排的入住程序規定的,越是這種強迫你做的事,越是要留下法律憑據。
■中原地產華北區總經理李文杰:
購房人是受害人,建工地產也是受害人。建工地產會因為產權證的辦理延期,而遲遲拿不回抵押在銀行的抵押金。400戶業主的貸款,10%的抵押金,建工地產得押在銀行那兒多少錢啊。眾所周知,現金流在宏觀調控的今天對開發商意味著什麼。
■金地集團北京公司負責人:
這件事情給開發商提了個醒兒:開發商一定要加強對代辦產權證的律師事務所的監督。按照現行的行業慣例,在貸款買房的業主產權證辦理下來並抵押到銀行之前,開發商必須為其在銀行抵押貸款額10%的擔保金。建工地產這3個項目發生的事情給了廣大開發商一劑清醒劑:一定要加強對代辦產權的律師事務所的監督。試想一下,如果這次不是建工地產這家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國有地產公司能墊資給購房人辦理產權證;如果這三個項目都是高檔住宅項目,貸款額相對比較高,那麼,在購房人受害的同時,開發商也受害———開發商被抵押在銀行的大額按揭貸款擔保金就拿不回來了。
■資料連結
■唐榮長
學歷碩士
執業證號0119961104233
資格證號019565011053取得日期1996-05
■北京市當代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當代律師事務所是1995年經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業務涉及公司企業內部法律事務、合同、金融、建築、智慧財產權等各個領域。在房地產領域,分別擔任安慧北裡、國興家園、梅園小區等多個房地產項目的法律顧問和按揭工作,並為公民個人購房提供法律幫助。 (餘美英)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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