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核定徵收1%企業所得稅可行性分析
對於正在正常經營的企業來說,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是必不可免的(當然,另類方式去解決的不算)。而這兩個大稅種,一直是各行業不可忽視的壓力。企業所得稅一般情況下為25%,享受了西開政策、高新企業這些的,為15%;增值稅的話看行業,一般為6%、9%、13%,小規模納稅人為3%,這裡暫且不說,我們只談談一般納稅人。
光是這兩種稅,就能讓企業面臨近半利潤的支出了,或許有人覺得危言聳聽,但是只有真正開公司經營的老闆才知道,這並不是無稽之談。表面上,獲取到足夠的成本、進項進行抵扣之後,企業面臨的稅負其實並不高,但是,很多的行業對於獲取成本、進項這方面是難的,就比如商貿行業,如果對接的上遊是個人或者個體戶之類的,想要獲取票,可以啊,給「點子」就行,但這樣不也是變相的成本支出嗎?這樣獲取的成本,只是治標而不能治本。
而現在可以做的一般納稅人核定徵收政策,是否可行呢?能給企業帶來多少的利潤呢?
我們先來看看政策的內容是什麼?
核定企業開票額的4%,再乘以25%的企業所得應稅率。計算方式為(開票額*4%*25%),實際就是核定之後僅繳納1%的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方面,根據行業稅率正常繳納,然後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獎勵扶持。地方留存41%,獎勵企業30%-80%。
怎麼確定這個政策是否可行呢?園區可以出具《核定徵收鑑定表》。現在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能出這個表的都少了,何況一般納稅人核定?這就是園區給企業的保障。
我們再來看看享受這個政策之後,企業需要繳納多少稅。
就以商貿企業為例子,對接上遊為個人,無法獲取成本、進項,開票為1000萬。
增值稅:1000萬/1.13*13%=115萬 獎勵:115萬*41%*30%=14萬 實際繳納:101萬
附加稅:115萬*12%=13.8萬
企業所得稅:1000萬*4%*25%=10萬
開票1000萬無任何抵扣的情況下實際納稅為:101+13.8+10=124.8萬
增值稅獎勵比例是根據實際納稅額確定,多繳納、多獎勵,納稅大戶一事一議。
具體情況可關注諮詢——《伊河的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