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發布2020年度打擊侵權假冒二十個典型案例

2021-01-07 內蒙古晨報

12月22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新聞發布會, 發布打擊侵權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二十個典型案例。

包頭市某燈具經銷部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燈具被查

包頭市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舉報,執法人員對東河區某燈具經銷部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經銷部庫房內存放的22種燈具外包裝上無強制性認證標誌,經對22種燈具委託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均為不合格產品。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因該經銷部銷售不合格燈具產品數量較大,涉嫌構成犯罪。且當事人在其不合格產品被扣押期間,繼續對不合格產品進行銷售並擅自對扣押物品進行轉移。依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已於2020年2月依法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辦。

呼倫貝爾市公安機關破獲張某某等人非法經營走私假煙案

2020年11月,呼倫貝爾市公安機關破獲張某某等人跨省非法經營走私假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當場繳獲捲菸500餘條及作案筆記本電腦3部。經查:犯罪嫌疑人在沒有菸草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等社交網絡平臺發布銷售國內外香菸信息,非法銷售謀取暴利,其銷售的地區涉及江蘇、廣西、四川等6個省10餘個縣,涉案金額690餘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陳某某等3人銷售假冒潤滑被查

2020年6月,呼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後,聯合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對新城區某倉庫進行檢查,發現大量標識為「殼(qiào)牌」、「嘉實多」、「美孚」等潤滑油,涉嫌侵犯國際知名品牌註冊商標專用權。執法人員經廠家及其授權單位鑑定後,將涉及3個品牌和部分4S店專用機油,共64個種類、6379桶,貨值金額總計129.7萬餘元涉嫌侵權商品依法扣押。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構成銷售假冒侵權品牌機油行為,已移交呼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偵辦。

鄂爾多斯市公安機關破獲葉某某等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工程配電櫃、配電箱案

2020年6月,鄂爾多斯市公安局破獲葉某某等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工程配電櫃、變電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查封假冒註冊商標的配電櫃、變電器559臺,涉案金額598.80萬元。經查:犯罪嫌疑人葉某某從浙江以低價購買無商標標識的配電櫃的櫃體,再從寧夏購買低壓電器元器件進行組裝,然後把假冒的商標標識鉚在櫃體上,通過物流將假冒註冊商標的配電櫃和配電箱高價銷售到內蒙古、寧夏、甘肅等地。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將假冒註冊商標的工程配電櫃、變電器銷售到鄂爾多斯各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通遼市知識產權局處理「旱田作物鋤草機」實用新型專利群體侵權案

2020年6月,名為「旱田作物鋤草機 」的實用新型專利權人發現通遼市場上有多家不同的經銷商出售的產品涉嫌侵犯其專利權,向通遼市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調查取證請求書及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申請責令被請求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經查屬實,通遼市知識產權局對其中10件下達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書,4件雙方達成和解並籤訂調解協議書,另外12件為請求人主動撤銷糾紛請求,涉案的200餘臺產品得到處理。

巴彥淖爾市破獲胡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汽車半掛車案

2020年6月,巴彥淖爾市杭錦後旗公安局在「崑崙2020」專項行動中,偵破了2起特大生產、銷售偽劣汽車半掛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累計生產銷售偽劣汽車半掛車29輛,非法銷售金額達120餘萬元。經查:犯罪嫌疑人在沒有辦理任何資質手續的情況下,根據客戶購買要求從山東購進半掛車配件及原材料等,通過非法渠道購買車輛的合格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手續,按照合格證上的參數要求僱傭工人進行拼裝,再將合格證上的車架號列印在大梁上,生產出的半掛車在未經任何質量安全檢測的情況下進行非法銷售。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呼市某酒店用品公司銷售冒用廠名廠址口罩被查

2020年2月,某單位投訴稱從呼市某酒店用品有限責任公司購買的3000片口罩比較薄,懷疑為假冒產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經查,該批涉案口罩包裝標註的茌平華魯某有限公司已於2015年註銷,變更為山東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經該企業對涉案口罩進行鑑定,出具了非該企業生產的鑑定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構成了銷售冒用產地、廠名、廠址的口罩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對當事人做出沒收違法銷售的冒用產地、廠名、廠址的口罩,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等額罰款的行政處罰。

興安盟烏蘭浩特公安機關破獲張某某非法經營口罩案

2020年2月,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期間偵破一起非法經營口罩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人。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在疫情期間從山東以8元、10元一隻購進kN95兩種口罩17000隻,運回到烏蘭浩特市,通過微信群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加價銷售,加價率近250%,高價銷售口罩1600餘只、非法獲利近28000餘元。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巴彥淖爾市某種子商行經營未取得農藥登記證號和某農民專業合作社無證生產農藥被查

2020年5月,巴彥淖爾市農牧業綜合執法局接到烏拉特前旗農牧林水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某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嫌製售假農藥的線索證明,成立了聯合調查專案組,對五原縣某種子商行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生產廠家為五原縣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殺灰菜專用藥516袋。經調查,當事人從昆明某農藥有限公司購進25%撲草津泡騰顆粒劑私自拆包,裝成自己生產的殺灰菜專用藥18300袋銷售,貨值金額91500元。當事人涉嫌違反《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已經於2020年9月移交公安機關偵辦。

呼市某醫療器械經銷中心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口罩被查

2020年1月,呼市新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多起投訴,稱在某醫療器械經銷中心買到疑似假冒「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用「一次性使用口罩」。經依法立案調查,當事人銷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為假冒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的產品,侵犯了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飄安」牌註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共購進涉案口罩500包(1萬個),已全部售完,違法所得1000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七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並處以罰款100000元。

赤峰市某加油站油品質量不合格被查

2020年6月,克什克騰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克什克騰旗某加油站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樣檢測,經檢測該加油站銷售的該批次0#車用柴油(Ⅵ)抽樣檢測結論為不合格產品。經查,當事人從盤錦某石油產品經銷有限公司購進0#車用柴油5.36噸,全部銷售,總貨值是29575元,違法所得5525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該加油站做出沒收違法所得5525元、罰款47320元的行政處罰。

鄂爾多斯市某文化旅遊公司冒充註冊商標使用被查

鄂爾多斯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鄂爾多斯市某文化旅遊公司在其餐廳吧檯及庫房銷售外包裝標有文字+圖形註冊商標的4種白酒。經查,當事人並未在商標註冊國際分類33類「白酒」申請「文字+圖形」商標,以上4種酒均為當事人委託生產的定製酒。當事人未申請註冊商標,擅自使用了標有R註冊標記的「文字+圖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第二款,構成了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對其作出罰款18000元的行政處罰。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郭某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0年7月,呼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玉泉區一小區發現假冒「日豐」商標地暖管。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小區公寓樓部分樓層鋪設的地暖管標註「日豐企業集團」字樣及日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標識,經「日豐」公司鑑定,屬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郭某未取得《營業執照》,但在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主動提供證據,及時改正,地暖管經檢驗合格。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及《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八條第一款,責令郭某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款30000元。

赤峰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查處 「汽車影院」侵權案

2020年11月,赤峰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查處松山某汽車影院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放映其作品,構成侵權。赤峰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依據《著作權法》,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同時處以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連浩特海關查獲涉嫌侵犯豐田汽車公司和日產自動車株式會社商標專用權案

2020年11月,二連海關對威海某貿易有限公司申報出口至蒙古的一批雜貨實施查驗時,發現有使用「TOYOTA」(豐田)商標的機濾400個、機濾配件250個,使用「NISSAN」(日產)商標的機濾100個,涉嫌侵犯豐田汽車公司、日產自動車株式會社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及實施辦法》,經豐田汽車公司、日產自動車株式會社確權,上述貨物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二連浩特海關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認定涉案貨物屬於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貨物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侵權貨物並處罰款5250元的行政處罰。

烏蘭察布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查處某公司著作權侵權案件

2020年7月,根據投訴舉報, 烏蘭察布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對烏蘭察布市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涉事公司存在未經授權許可擅自安裝使用Tekla(特克拉)軟體著作權侵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之規定,對該公司處以10000的罰款。

二連浩特海關查獲涉嫌侵犯沃爾沃商標控股有限公司商標專用權案

2020年11月,二連浩特海關對密山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申報出口至蒙古的一批雜貨實施查驗時,發現有使用「VOLVO」(沃爾沃)商標的機油濾清器140個、空氣濾清器48個,涉嫌侵犯沃爾沃商標控股有限公司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及實施辦法》,經沃爾沃商標控股有限公司確權,上述貨物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二連海關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認定涉案貨物屬於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貨物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侵權貨物並處罰款人民幣2675元的行政處罰。

赤峰市某書店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被查

2020年9月,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接到舉報,稱赤峰某書店銷售該出版社的盜版書。經查,該書店出售的現代教育出版社出版《新高中英語詞彙》為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八)項、《著作權法實施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赤峰市文旅局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王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中草藥種子被抓

2020年12月,通遼市科左中旗公安局成功破獲王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中草藥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額300餘萬元。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於2020年春季將所生產的3萬斤中草藥假種子銷售到遼寧省張某處,違法所得52.5萬元。之後,張某轉手將3萬斤假種子以每斤100元價格銷售到內蒙古、吉林、遼寧等12家種植戶,非法所得300萬元。經專業機構鑑定,全部為假劣中草藥種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赤峰市某門市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滴灌帶被查

2020年4月,翁牛特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會同西安國聯質量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對翁牛特旗某滴灌帶門市部經營的滴灌帶進行了抽樣檢驗,所檢驗項目中氧化誘導時間不符合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經營行為,沒收不合格滴灌帶260卷、違法所得1250元,處以罰款678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內蒙古晨報融媒記者 溫曄峰

責編:趙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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