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兩對夫妻為省百萬稅款上演「離婚換妻」各被罰5萬

2020-12-19 中國稅務網

濟南兩對夫妻,本來只是買家和賣家的關係,但是,雙方卻各自離了婚,買房女主人與賣方男主人「重組家庭」,在過戶賣方房產後,又再次離婚,各自與「前夫」、「前妻」復婚……上演這一場離合鬧劇的目的很明確——逃稅!

價值1200萬房產 靠結婚「過戶」

2015年7月,梁女士看中了一套位於濟南高新區的大戶型房產,與賣方黃某夫婦多次協商後決定買下。該房產建築面積418.18平方米,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總金額為1200萬元。

由於戶型大、總價高,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繳納高額稅款,梁女士夫婦便想通過與房主「假結婚」來獲得房產產權。雖然有違常倫,但為將房產順利賣出,賣方黃某夫婦亦同意梁女士的建議。

按照梁女士的「計劃」,賣方黃某夫婦先離婚,雙方約定將涉案房產歸於丈夫黃某;梁女士與丈夫離婚,隨即與黃某結婚。之後,黃某將房產落到梁女士名下。最後,黃某和梁女士離婚,雙方各自復婚。

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時先支付600萬元,房屋過戶前再支付剩餘房款。同時約定,黃某夫婦協助梁某夫婦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梁某夫婦所有。

房款不足鬧上法庭 逃稅計劃「敗露」

一開始「計劃」進展順利,梁女士支付了600萬元,並與黃某結婚。不知出於什麼考慮,黃某在未收到剩餘房款的情況下,向開發商提交了更名申請,變更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籤訂主體,並在行政主管部門撤銷了原網籤,涉案房產重新網籤至梁女士名下,產權證也落到了她名下。

然而,梁女士由於周轉不開,一時拿不出那麼多錢交付尾款。雙方私下協商未果,最終原房主黃某為催繳剩餘購房款項,將梁女士告上法庭。

濟南市高新區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梁猛發現,原被告雙方存在惡意串通、通謀離婚以逃避稅款的行為。原被告雙方為規避稅費不惜離婚、再娶、再離、復婚,不僅違反了公序良俗,更破壞了交易秩序,嚴重侵害了國家利益。

「今年4月,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文件嚴格規範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籤撤銷程序,制止商品房轉讓炒房行為。開發商與購房人採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通過辦理網籤合同撤銷更名業務,逃避房地產交易稅費的,一經查實,合同更名視為無效,企業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當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梁猛說。

房屋交易行為被判無效

濟南市高新區法院認定黃某夫婦與梁某夫婦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無效,黃某夫婦要求梁某夫婦支付餘款及利息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相關規定,濟南市高新區法院對原被告雙方作出處罰決定。在法官的悉心教育下,原被告雙方均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已於決定書下發後各將5萬元罰款繳納。

在本案中,並未過多涉及該房屋的具體情況,過戶到底需要繳納多少稅費。為了算清楚這筆稅費,記者諮詢了省城多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各公司工作人員均表示,僅靠房屋面積和雙方約定的交易價格,估算準確的稅費有較大難度。主要是不知道購房者是否首套房、是否賣方夫妻名下唯一住房等。中介人員表示,假設許多條件成立,涉案房產需繳納3%契稅、5.5%營業稅、1%的個人所得稅等,總費用將高達一百多萬元。

法官提醒,商品房買賣糾紛日漸增多,合同買賣雙方、開發商、中介機構在買賣中都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秉承誠信,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公序良俗,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實現合同目的。

來源:齊魯晚報

相關焦點

  • 「換妻」到底有沒有罪?
    什麼是「換妻」?「換妻」是指兩對以上夫妻相互「交換配偶」的行為,也叫「換偶」、「交換伴侶」等等,在國外就有很多這種「換妻俱樂部」。各國法律對此規定不一,有的合法,有的非法。實際上,這種社會現象並不是近幾年才有的,對很多人來說並不陌生,不僅在影視劇中能夠看到,而且也已經有相關的案例,比如南京某副教授換妻案,也曾經引起了軒然大波。
  • 「案例」兩夫妻籤訂換妻協議,周末賓館內四人淫亂被抓,如何評價此案?
    【案例】王某(男)和朱某(女)是夫妻,周某(男)和劉某(女)是夫妻。四人在某俱樂部認識,感覺比較投緣,於是私底下約定了一個「換妻協議」。其主要內容是:如果王某和劉某發生一次性關係,那麼周某和朱某發生一次關係,雙方在發生性關係的次數上要對等。起初這個協議都是分別執行的。一個周末,王某提議是否可以四人一起玩,於是四人到某賓館開了一個標準間。
  • 兩對夫妻酒後求刺激,玩「換妻遊戲」互相發生性關係怎麼評價?
    華律網小編看到一則更過分的案例:大學同學的兩對已婚夫妻,酒後為了追求刺激,經選擇了「換妻遊戲」。【律師普法】:劉、黃兩對夫妻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看完這個案例,我們第一想法就是這種行為是夠構成了聚眾淫亂罪?然而,實際上並不構成犯罪。
  • 南京換妻教授組建「夫妻旅遊交友」QQ群遭人不齒
    教授玩換妻,自稱「陽火旺」2009年8月17日下午一點多,南京秦淮公安分局白鷺洲派出所在一家連鎖酒店120房間抓獲5名網民。這五名網民被抓獲時,正在從事一些不足為外人道的活動——現在被司法機關定義為「聚眾淫亂」,他們自己則稱之為「夫妻旅遊交友」。
  • 兩對夫妻酒後求刺激,玩「換妻遊戲」發生性關係,他們是什麼心理
    每天耕耘最有趣、最實用的心理學  不是換妻,而是換偶  換妻這個說法,其實很不嚴謹。  嚴格來說,其實叫做換偶。因為它實際上是兩對夫妻之間相互知情、相互同意的事情,並非一方背叛另一方。所以,換妻遊戲更應該稱呼為換偶遊戲。
  • 夫妻離婚,房產各佔50%?錯了!新規下房子統統這樣「分割處理」
    婚姻與房子似乎是一對孿生兄弟,不少人因為有房子走到一起,也有很多人因為房子鬧離婚。一個新問題出現了,夫妻離婚,房產各佔50%?這是很多人的想法,畢竟在一般的離婚財產分割中,都是以五五開為主要劃分方法的,但很遺憾告訴你,這種想法錯了!
  • 只因為少做了一件事,被罰5萬多的稅款!
    1真實案例!血的教訓!個體戶被罰5萬多稅款最近,一個消息在朋友圈刷屏了。一個工商個體戶,2012年就註冊了。但是直到2018年,一直沒有記帳,沒有報稅。在申請註銷的時候,發現已經處於非正常戶狀態。如果要註銷,則需要補稅+罰款。
  • 5萬對夫妻離婚原因曝光!中老年數量增加!「第一殺手」不是出軌,而是……
    此外,杭州上城區人民法院等部門對2016-2019年期間審結的1460件婚姻家事審判數據進行分析後發現,訴訟離婚的人群中,中老年離婚數在增加,每5對就有一對是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黃昏戀和離婚高齡化趨勢,意味著什麼?
  • 有人說酒後「換妻」不屬於犯罪,一起真實案例,一位教授付出代價
    前些天看到有圈內人基於一個真實案例討論「酒後」換妻究竟是否涉嫌犯罪?先給大家說手這起案例是這樣的:小張和小王同為大學同學,各自和在校期間的同班同學戀愛數年,工作後也都各自組成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說,小張小王以及各自的夫人,其實也都是同班同學。
  • 換妻俱樂部進行多人性愛遊戲 臺色情網無法無天
    不過,更讓是驚訝的是,「換妻」、「3P」、「4P」等多人性愛遊戲的A片式玩法,目前正透過網路傳播漸成風潮。  給人印象是隱密性高組織,近幾年透過網路傳播,現代人要達到「換妻」新的性愛刺激玩法,似乎愈來愈容易。光是臺灣「換妻俱樂部」網站瀏覽人數都超過百萬人次以上,每日平均至少有十幾對夫妻公開在網路上留言,表明要進行「換妻」遊戲,可見時下社會想一嘗換妻遊戲者,人數之多已超乎外界想像。
  • 申花宣布處罰:柏佳駿李建濱各罰2萬 翻譯被罰5萬
    人民網5月14日電 今天下午,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在康橋基地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了對上周末德比戰中球隊幾名球員和工作人員的處罰決定。吃到紅牌的柏佳駿和李建濱各罰款2萬,翻譯周欣被罰5萬元,另一位吃到紅牌的球員呂徵則只是做提醒教育,不予處罰。中國足協則對申花翻譯周欣處以停賽五場罰款2.5萬元,柏佳駿警告罰款1萬元的處分。
  • 半路夫妻又離婚 各有「難念經」
    ,離婚登記處的鋼印機作響,落在兩張沒有笑容的一寸照片上。    據民政部門統計,2012年我市有3.5萬對夫妻離婚,其中再婚夫妻離婚的佔了近一半。來自各區法院的統計信息顯示,他們審理的離婚糾紛案件中,七成當事人是再婚夫妻。近日,記者走進南崗區和香坊區民政局的離婚登記室,坐在案臺前聆聽「半路夫妻」家庭的那些「難念的經」。
  • 夫妻離婚,房子各50%?新規有變,今後房產統統這樣「分割處理」
    這種做法有利有弊,有利的方面是可能資產多的一方因為擔心資產流失,所以不願意離婚,婚姻可以繼續維持下去;財產分割五五開的做法弊端顯而易見,對個人婚前財產沒有明確界定,如果一方千萬富翁、另一方身無分文結為夫妻,幾年後離婚各分50%的話,那富翁一方家庭財產直接縮水50%,身無分文的一方身價直接猛漲至500萬。結婚離婚並不是殺富濟貧。
  • 男子香港離婚後內地再訴離婚 欲分前妻百萬房產
    欲分前妻百萬房產 港伯廣州再訴離婚雙重離婚  穗港上演 雙重離婚  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閆曉光  從廣州移居香港多年的蕭女士已經在香港與丈夫離婚3年多了,去年9月份,她竟又收到離婚案傳票。
  • 夫妻雙方離婚,房產各分一半?新規下房子統統這樣辦
    基本都參照各佔50%的比例劃分,例如男方在結婚之前已經非常富有,存款5000萬元,房子30套。然後與女方結婚,不過由於感情不和最終離婚,女方通常情況下會分割到2500萬元和30套房子總價值的一半(除了有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等情形除外)。這也就是我們過去經常見到的,一位女士經過3次結婚和離婚,最終從身無分文到身價百萬的原因。
  • 在香港有收入就能享受「稅款寬減」:繳1萬稅退7500
    假設你的月薪20,000元,2016年預計將拿到13個月月薪,老老實實交5%強積金,且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收入,老婆當家庭主婦也沒有收入,你們也沒有別的符合扣減資格的項目,那麼你們倆今年所需要擔負的稅款為:
  • 最高法案例:夫妻離婚,夫妻公司不能因此強制解散
    權威案例,助你勝訴!公司股東二人為夫妻但已經離婚,不屬於公司應予以解散的事由。——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5183號案件案情簡介田總和欒總是夫妻,均為魯西紡織公司股東,田總持股75%,欒總持股25%,田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夫妻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差100萬 他用一招挖出秘密
    原標題:寧波夫妻協議離婚,雙方財產分配卻差100萬!他用一招挖出秘密導語對68歲的蔣工來說,作為文書和痕跡鑑定工程師,33年來,蔣工鑑定案件數千起,在白紙黑字間判斷真偽是非,也看透人心世情。老鄉出具了兩份借條,都有老徐的籤名和捺印。只是,兩份借條的金額欄裡從5000元分別「變」成了85000元和95000元,還都各有阿拉伯數字和大寫的數字。雙方對簿公堂。老徐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借條的關鍵部分突然變了,金額變得這麼高?經律師建議,他申請對借款85000元的借條做司法鑑定。
  • 繼承來的財產,在夫妻離婚時,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繼承取得財產和離婚分割財產,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兩件煩心事。如果當離婚和繼承相遇,又會產生怎樣的法律問題呢?繼承來的財產在離婚時,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律師觀點:本案是典型的在婚內發生繼承,而在婚後才進行財產分割的案例。案例雖然簡單,也僅涉及到幾條法律規定,但還是值得深入分析一下的。
  • 被繼承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應由各繼承人分擔(部門機構編輯出版的參考性案例中確定的審判規則)
    2010年1月10日,孫X英經與裴XX協商籤訂離婚協議,裴X春據此向孫X英給予1萬元的離婚補償。但此後,雙方並未依法辦理離婚登記。2010年5月,裴XX所有的坐落於興隆臺東甜水村的房屋開始動遷,該房屋為裴XX與孫X英的婚前財產。次月,裴XX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