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檢察官出庭支持抗訴

2020-09-03 壽縣檢察

四川:辦理涉毒涉惡案注重做好「後半篇文章」

  本報訊(記者曹穎頻 通訊員李敏 曹耀波)8月27日,王濤等人故意傷害、販賣毒品、強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抗訴、上訴案公開開庭審理,四川省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出庭支持抗訴。

  該案中,以王濤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攀枝花市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並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為犯罪工具,強迫其吸毒、販毒,肆意加以殘害,最終導致安某甲死亡、安某乙受傷。王濤一審被判死緩。一審宣判後,攀枝花市檢察院提出抗訴,王濤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訴。

  鑑於該案系涉毒、涉惡、涉未成年人等多重因素疊加的重大案件,四川省檢察院受案後,成立了由檢察長馮鍵任主辦檢察官的辦案組,針對案件焦點問題展開調查核實,形成了詳細的審查報告及出庭預案。

  8月27日上午,馮鍵帶領辦案組出席二審法庭。庭審中,檢辯雙方圍繞案件重點、焦點問題和量刑等進行了充分辯論。鑑於該案案情重大,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

  檢察辦案,不能就案辦案。「辦案的同時要找到涉毒惡勢力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根源,向有關部門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做好『後半篇文章』。」馮鍵說。

  在辦理該案中,省、市兩級檢察院針對案件反映出的問題,積極有序開展被害人救助和社會治理檢察監督工作。針對涉案未成年人安某乙的人身權益遭受侵害、生活陷入困難的情況,檢察機關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向安某乙發放9萬元救助金,為其解決了當下所需的生活和醫療費用;聯合當地公安、教育和民政等部門,為安某乙快速辦理戶籍、入學、低保等手續;通過細緻的走訪調查和證據補充形成報告,幫助認定安某乙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相應的救助範疇。

  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吸毒人員管控、未成年人監護、城市租賃房屋管理、社會治安防控及群防群治等方面的社會治理漏洞,檢察機關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促進加強基層社會治理。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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