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木鎮一推廣小提琴教學,鼓勵兒童的母親參與學習,協助兒童學習; 運用母語學習的自然方法,欣賞音樂,反覆聽唱熟悉旋律後,才進入樂器練習。 學習小提琴採團體的上課方式和個別上課交互並用,減輕兒童心理的負擔,鼓勵樂於在團體中表現自我,從合奏中分享同伴的成果,學習協調群我關係的成長; 不斷的複習舊的曲子,溫故以知新; 小提琴音色美音的不斷追求,是鈴木鎮一不斷強調的重點。 鈴木鎮一的教學不只適用於小提琴教學, 他所著《才能教育》書中提到的原則,都可適用其它的學習。 鈴木鎮一進一步的提出五個重點,代表他的教學理想(Kendall,1966, p.8):
一、 人是環境之子
二、 學習越早越好
三、 練習越多越好
四、 學習環境要好
五、 教學法要更好
事實上鈴木音樂教學理念無法以三言兩語簡而畢之,教師必須相當了解鈴木音樂教學理念或相關概念的人,才能加以應用。 Kendall(1973) 提出十點的要領描述鈴木音樂教學的特色如下:
一 才能教育應當及早開始
三歲的小孩即可學習小提琴,但是在開始學小提琴前,應當先聽很多的音樂, 然後參觀別人拉奏小提琴,引起動機,並嘗試使用紙造玩具小提琴,然後才讓他們接觸小提琴樂器。
二 讓兒童聆聽音樂
幼童學習音樂的過程要如同學習語言一樣,經常反覆的聆聽音樂,熟悉「音樂的語言」,學習才會生動有趣。
三 父母親陪同學習
個別課家長要一起出席,幫忙筆記,學習調音,並幫兒童了解剛開始學習的各種難處,如夾琴,持弓等姿勢,家長在家就是小提琴輔導老師。
四 父母親應陪同小孩每天練習
父母應鼓勵兒童練習而非強迫他們,尤其是舊的曲子,要不斷的複習。 重複練習就如同講話一樣,天天需要用到第一天所學會的用詞。
五 背譜演奏
幼童不需看譜直到技術形成,學習的過程中由父母親幫忙修正音符,指法,藉備譜的過程專心注意拉琴的姿勢,並且訓練好耳朵的聽音能力。
六 認譜教學
認譜,在鈴木鎮一的觀念中,應該是稍後的活動,例如兒童三歲開始學琴,至少應該是學習小提琴兩三年後的事。 鈴木鎮一強調 「認譜是兒童學習的一種聯想過程, 過程中兒童必須對照他拉出的音因和譜上的音符」(Kendall, 1973, p. 10). 開始認譜後,兒童仍需背譜演奏,才能不因認譜而分心技巧的專注學習。
七 完整的課程
鈴木的教學所有的學生,即使能力不同也要經過完整相同的教材練學。 雖然有的學生學習進度比較快,但是所有的學生都被要求學習這些,以方便學生們一起合奏。另外,鈴木鎮一還編了移把位和音階練習以供程度已超過十冊以上的學生,鈴木鎮一不認為學生必須太早接受機械式的音階訓練。
八. 精選教材
鈴木鎮一編了十本的小提琴教本, 曲目包含他自己的創作曲,以及自巴洛克時期以來大作曲家旋律明顯的小曲子,包括韋瓦第(Vivaldi) 巴赫(Bach) 韓德爾(Handel),賽茲(Sitze) 等西方音樂的精品,除了樂譜之外也含有錄音帶供學生聆聽。
九. 合作而非競爭的學習方式
鈴木音樂教學鼓勵學生合作學習,而不競爭,年學得較多或年長的學生,應幫助年紀較小的。學生和學生,父母和學生,教師和學生之間永遠保持正向積極的鼓勵態度。
十. 遊戲的學習方式
鈴木音樂教學除了提供很多基本的練習方法,包括節奏,右手、左手等技術練習之外,還引用遊戲的觀念,應在練習上,例如,邊走路邊拉琴,配合韻律活動拉琴,站在椅子上表演…等活動,以增強兒童練習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