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天水圍的日與夜》是許鞍華給香港底層小人物編織的一出童話的話,隔了一年拍攝出來的《天水圍的夜與霧》,就是一場典型的給底層人物的醒世錄。
它用一個真實改編的案件為切入點,在構建和解析底層居民如何應對整個經濟環境萎縮下的困頓和自我平衡。
雖然,在內地觀眾看來,這種解析還是站在香港本土居民的立場上,在給自己找理由。而且劇情裡有意無意的在將當事人家庭悲劇的責任,往內地嫁去的女方身上帶入!
雖然《天水圍的日與夜》許鞍華標榜的是用寫實的鏡頭拍攝真實的香港底層人物的現實生活,可劇情裡交代的桂姐和她周邊的所有人,都是充滿了正面偉光正的人物弧光,以及飽滿溫柔的人性溫度的,因為太過於美好而讓人覺得不太真實。
而《天水圍的夜與霧》則在努力刻畫在逼狹的空間裡,逐漸狹窄的生存空間逼迫下,人性是如何轉入陰暗,最終崩潰決裂,將一個曾經溫馨的小家庭徹底撕碎的過程!
和《日與夜》裡著重挖掘人心善意為主不同,《夜與霧》裡面,許鞍華試圖在生活常態下發掘出掩藏已久的罪惡,並且通過她的發掘去探索罪惡的本源。
可惜,用心不錯但是用力的方向錯了——她在解構任達華飾演的李森如何一點點沉淪到最後喪失人性的過程裡,並沒有忠實的剖析出真正的原因,而在過程裡轉移視線,將所謂的原生家庭悲劇理論錯誤的引入,誤導了主題,抹殺了真正的罪惡源頭。
就個人而言,李森的悲劇,從他自身來找原因比較直接,至於他妻子曉玲,則是完全的受害者,在事態裡的責任,完全對最終的結局沒有絲毫影響。
李森在劇情裡是一個底層的勞動者,沒有啥學識和專業技能,從事的也僅僅是最簡單的工種。但是,在那個時間段裡,他的原住民身份,對於曉玲這個內地去香港討生活的女性,還是有實質性的好處和誘惑力的。
因為香港本地經濟實力的優勢,劇情前期一直在鋪墊曉玲和李森的婚姻是女性追求物質穩定而進行的一次類似交易的性質。這一點,不僅僅是對內地外來人員的不友好,還是整個劇情裡李森的情緒變化的節點。
想當然,一個臆測的節點,加上並不客觀的原因,《天水圍的夜與霧》這個拿著案件探討人性和社會問題的劇情,必然在後來會有失偏頗,甚至於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
李森在前期,在妻女的面前是絕對佔據主導地位的,甚至在劇情中段,他的經濟實力在曉玲的整個家族面前,都是佔據主導地位的——他有香港居民的身份,有香港正式的,收入在內地而言算高額的工作,他的那些驕橫和對年輕肉體的貪戀(整個情感變化的扭轉點,在李森在曉玲老家,強暴了曉玲的妹妹那裡,變得不可理喻)都被理解為男性權威。
可是實質上,他刻意保持的男性權威在香港本土卻是岌岌可危——他沒有學歷和足夠的專業技術,不僅僅工作一直在底層,而且他從事都純體力勞動會因為逐漸的體力消失而導致工作朝不保夕,輕而易舉就能被取代。
而他對於自己能力的認知,使得他拒絕在社會環境面前做出改變,於是,迅速而自然而然地,他成為了被淘汰的人。
隨著經濟主導地位的迅速缺失,他以前那些光環迅速褪色。但是習慣了對於家庭的絕對掌控,他抗拒自己的落拓,牴觸自己現今的失意,為了強調他都權威,逐漸產生了掌控力的變異——他將妻女的人身自由和正常的生活工作強行變成自己的掌控範圍。
面對失去經濟來源的家庭現狀,曉玲需要出去工作來維持最基本的日常開銷。
可是這樣正當行為,在李森看來是對他男性實力的一種羞辱——一方面,他擔心正值年輕美貌時節的曉玲找到更好的物質依靠而拋棄他,另一方面,認為女性成員的工作是對他賺錢能力的貶低與否定——這兩個方面的原因,一直在影響李森對於男性權威的認知。
可是他並沒有從源頭上找自己權威失落的原因,而是自顧自地歸結為社會和曉玲對於自己的不公平。(這論調,像極了當前某一些香港本地人的心裡不平衡!)
所以,最後李森變得暴戾和不可理喻,妻子原本正當的職業需求,女兒最基本的生存保障,都成為一家之主對於生存物質條件不能滿足的拷問,他不斷把這種失職強加到妻子身上,家暴,調解,再次家暴,持續調解……
(這裡許鞍華在用案件披露香港的基層機構問題,可是,案件本質都沒有搞清楚,又妄加線索,使得最後結構變成了各種花樣百出的推卸責任!)
最終不可避免的李森殺死曉玲來強調自己的掌控權,釀成了最後的悲劇。
許鞍華在失去《日與夜》裡面原著劇本的加持之後,對於《夜與霧》的深層解構,在敘事裡流於表面得很明顯。她站在一貫的本地人的優越感上面,試圖從曖昧的中港兩地關係入手來分析案情。
她自己已經預設了立場,所以一直在渲染當地和內地的經濟差距,刻意渲染曉玲故鄉的愚昧落後,然後實質上是在為李森那種經濟實力決定掌控權的思想做辯解,這種態度本身就不可能解析清楚李森那種這變態與殘暴的性格從何而來,最終只能草草收場,用了個「生來就是」的失敗結論來胡亂結尾。
也難怪本來是姐妹篇的兩部電影,僅僅相差一年時間上映,評分口碑差別卻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