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5 10:00 |浙中新報
義烏市民廣場上的輪滑訓練場。
近日,義烏網友「本人租借」在本地論壇發帖質疑旱冰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私自佔用市民廣場作為教學場地一事。該帖子一出,迅速引起網友熱議。截至發稿前,已有近1.9萬人次點擊閱讀,125人留言回復。
【記者調查】
輪滑訓練與市民爭空間
免費用地卻收錢培訓
帖子中,網友「本人租借」說,這兩天晚上她帶6歲的小孩去廣場玩,看到有旱冰培訓機構把場地圈起來。孩子很感興趣,一個勁地往圈裡跑,她也跟了進去,結果培訓機構工作人員不讓她進,「說這場地他們交過錢的,租的。」
對此,「本人租借」不禁質疑,這廣場是給市民休閒鍛鍊的公共場所,他們是找誰租的?誰又有權力出租?
據了解,近年來,輪滑運動風靡一時,成了城市一道風景。但不少輪滑「訓練場」確實如網友反映,分布於公園、廣場、步行街,彼此「劃地為界」。
記者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這些輪滑俱樂部提供的都是有償服務,可他們長期無償地大面積佔據公園、步行街的活動空間,越來越多的市民對此頗有微辭。
昨晚,記者來到市民廣場,找到了網友「本人租借」所說的這處輪滑場地。該滑輪俱樂部將廣場中心水池邊的一大片空間用輪滑訓練用的彩色小柱子隔出了一個長方形的空間。在這個地盤裡,除了俱樂部的「教練」和交錢培訓的小孩,誰也沒法進入使用,儼然成了滑輪俱樂部自家的「兒童輪滑培訓地」。
「廣場周邊居民多,附近的人平時就在這兒跳跳舞、練練操。」一位阿姨說,就這麼點活動空間,還被這些玩輪滑的人佔去了。這位阿姨剛開聲,立即引來一群市民,大家圍上來一個勁兒地向記者倒苦水。
據了解,這個輪滑俱樂部出現的時間不短,一開始還拉繩子圈著,聲稱他們已經租下這塊地方作訓練場,不讓其他人進。
每晚6點左右,該輪滑培訓班一名朱姓教練便來到市民廣場,用五顏六色的塑料小柱子開始圍圈。「這塊場地並沒有經相關部門審批,只是我自己圍起來讓學員訓練,並提醒市民注意的一塊區域。」對於租用場地的說法,朱教練解釋道。
據了解,學員訓練時間一般為晚上6點半到9點,按照課時收費,一學年3800元左右。
【市民聲音】
不應私自佔用公共空間
可考慮進行有序引導
對於這一現象,多數網友表示不予支持。
「這種在公園、廣場內『圈地』辦輪滑班的情況,在義烏已經存在很多年了。」網友「非凡」說,無償佔用公共空間,有償進行培訓,損害的是公眾利益,應該禁止。
不過在採訪中,也有人表示,除了叫停這些培訓班,相關部門還可以考慮進行有序引導。
「對青少年來說,輪滑是一項不錯的強身健體的運動。」市民張先生說,相關部門可考慮在公園、廣場選取一些合適的空間,專門出租給輪滑培訓機構,收取的費用用於反哺養護管理。
【部門意見】
公共場所不可隨意進行商業活動
但對輪滑現象的調查取證較難
公共場所可以隨意進行商業活動?浙江縱伸律師事務所的金京華律師認為,私人或者單位佔用公共資源進行商業盈利活動,應當徵得該公共資源管理部門的同意。同時,為了有利於公共資源的維護,還應當是有償使用的。不同的公共資源,分別由相應的主管部門管理和維護,比如公園由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文化場所由文化部門,廣場由該廣場所屬的主管部門分別管理,有些公共場所統一由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管理。
義烏市園林綠化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在公共場所搞活動必須先向園林管理處申請,並且辦理相關手續才能進行,但他們一般不批准公共場所進行商業活動。「那些輪滑俱樂部從沒提交過申請書和辦理相關手續。」該負責人說。
對此,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共場所應該是大家都能享用的活動空間,無論大人小孩都應該彼此兼顧和尊重,不允許利用公共資源來謀利。
談及對輪滑俱樂部的監管,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執法局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輪滑俱樂部的活動性質該如何界定,執法部門也感到困惑。「廣場、步行街和公園是公共活動場所,每位市民都有權在那兒活動,我們無權幹涉他們的活動方式。所以,對於輪滑俱樂部的活動,我們既找不到相關證據證明他們在現場擺賣裝備,更不知道孩子在哪兒報名。因此只能說他們『把場地圍起來這種活動方式不對,沒有兼顧他人』,卻沒法處罰他們。」該名工作人員還表示,輪滑俱樂部常常是隨便找個地方就能「紮營」,流動性很大,很難監管。
【記者手記】莫讓好事變壞事
輪滑俱樂部開展的滑輪培訓,為孩子提供了一個鍛鍊的好機會,有助於改善青少年體質,也可提升城市的生活文化氛圍。
輪滑培訓班招生培訓,是明顯的營利活動。既然要經營,就應該找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如果輪滑俱樂部的經營者一味佔公共資源的便宜,罔顧他人的活動權利,就不應該。
簡單的「禁」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近年來,我國類似的極限運動剛剛起步,專業場所缺乏的問題確實存在。既然如此,不妨讓各部門牽頭,用引入商家贊助等方式,因地制宜,在有條件的地方先建立較為簡易的場地,規範他們的活動和經營範圍。
(原標題《義烏市民廣場成輪滑俱樂部訓練場? 網友:公共場地嚴禁私自佔用、經營使用》,原作者夏斌婷、餘首鋒。編輯樓菲莉)
15719688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