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的發展情況來看,我國的勞動力成本是比較低廉的,也就是說,我國的勞動力成本沒有跟上國家的經濟發展。雖然現在有所好轉,但依然是比較低的。過去一個工人的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按理來說現在最低也要達到4000元左右,和東南亞的國家相比,我們的薪資水平其實是比較高的,但是我們的國家經濟發展卻遠遠領先這些國家。所以沒有對比的意義。
曹德旺曾經表示,美國除了勞動力成本昂貴之外,其他什麼東西都比國內便宜,意思就是,國內的勞動力水平遠遠沒有達到發達國家的程度。很多人就問了,為什麼我們就成為了廉價勞動力的代名詞?我個人認為原因有以下幾點,首先中國有14億人口,就業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如果你要求月薪4000元,那麼就會有人要求3000元,甚至有人只要2500元。這就是20年前的真實寫照!
此外,為了能夠獲得更多出口商品的競爭優勢,只能降低價格。然而原料價格其實一直在上漲,那就只能犧牲人工成本作為競爭的代價。壓低工人的成本,中國出口的廉價日用品,之所以便宜,也正是這個原因導致的,然而這麼做的結果只有一個,國內勞動者拿著低微的工資,讓美國消費者獲得了更多物美價廉的東西。
其次,我國的企業家數量較少,但商人卻很多。很多老闆壓根就沒有企業家的精神,眼睛裡只有利益。那些經常給員工「畫大餅」的公司就是典型的例子,老闆的確是有「夢想」的,只不過這種夢想建立在員工低收入基礎上的。最關鍵的是,無論工資怎麼降,這些人都能接受,這才是核心問題所在,一旦有人將勞動力價格壓下去,基本上沒有回彈的可能性。
不過從90後開始,這些工廠似乎再也沒有以前那樣的「氣勢」了,現在的年輕人,寧願去送外賣也不願意打工。工廠的「用工荒」可能會一直持續下去,如果不進行環境方面的改善,很難再有新的勞動力加入。就算以後會出現全自動設備,那也不一定買得起,買得起不一定有錢維護,更何況買了全自動設備就不需要人工了嗎?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最後,很多人面對工廠的加班壓力也只能咬牙接受,而美國工人則是下班就走,不管工作有沒有做完,總之,時間到了就走。而我國的工人,如果工作沒有做完,還要繼續加班。說實話,我不贊同這樣的做法,如果要加班,那就需要付加班費,如果沒做完或者沒有達到公司標準,可以進行辭退,並且給予賠償,畢竟當初入職的時候,是公司覺得員工有能力勝任工作。現在達不到要求,也理所應當要企業來承擔責任。對此,大家還有什麼更好的看法嗎?如果有的話,一定要記得和大家分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