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臨汾交警治闖紅燈使出絕招:罰寫『紅燈停綠燈行』100遍」的微博被網民轉發,引起了公眾的廣泛熱議。
人民網輿情監測室數據顯示,截至2月23日9時,有關「闖紅燈罰抄交通法則」話題的新聞達382篇,微博89條,微信24篇,報刊文章11篇。
輿情脈絡
輿情潛伏:2月17日,@央視新聞發布關於#闖紅燈!罰寫「紅燈停、綠燈行」100遍!#的話題引起關注,有網民調侃稱「像學生沒寫作業被罰」。@中國新聞網、@臨汾熱點、@山西日報等官方媒體均對此進行轉發、評論,輿情在社交媒體網站開始發酵。
輿情發展:2月21日,《人民日報》刊發題為《違章罰抄寫執法引熱議--山西臨汾交警懲罰闖紅燈者抄寫百遍「紅燈停、綠燈行」》的文章,稱已從山西臨汾市交警支隊核實:「罰抄寫」做法並非組織行為,系一名協勤警個人所為,該做法現已被叫停。但當記者追問是誰叫停的、市交警支隊對此有何回應時,宣傳科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同時,公眾對該執法方式是否合理展開討論。之後,新華網刊文《闖紅燈罰抄交規百遍 如何看交管中的「怪招」?》,中國網、網易、今日頭條、中國青年網等轉載報導,促使輿情持續發展。
輿情回落:面對輿論的討論,2月23日,《山西晚報》發表《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 臨汾一協警「特殊處罰」》一文表示,山西省臨汾公安交警支隊南城大隊有關工作人員稱該交警的身份其實是臨汾市公安交警支隊南城大隊三中隊協警;並稱「是出於說服教育的出發點,為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他個人採取了這種辦法,並不是臨汾公安交警支隊南城大隊民警經常使用的方法。該協警對工作負責,但大隊不會鼓勵,也不會貶低,不會批評他這種方法不正確」「交警處罰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同時對網上傳說的「緊急叫停」進行澄清,「只是提醒他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目的還是為了老百姓的安全考慮」。該回應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輿情持續走高,並呈現回落趨勢。
輿情反饋
讀懂「罰抄寫」式執法背後的無奈與期待。中國網評論稱,歸根到底,「罰抄寫」這種作法的可行性、合理合法性及效果都有待論證,但是,這也是探索社會管理的一種嘗試,從這個角度來說,臨汾的這位交警的作法雖然是個人行為,也值得點讚。讀懂「罰抄寫」式執法背後的無奈與期待,不僅是對交警執法的認同,更包含著對更為合法、合理、合乎人們期待的執法形式的期盼。我們也相信,在不斷地嘗試和改進之後,在交通執法問題上,交警和群眾之間將會更加默契,遵守交通法規將成為自覺,交通秩序將會越來越好。
保證創新執法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荊楚網評論稱,近年來,交警創新執法在全國各地風生水起,任何領域的創新行為都值得鼓勵。但是,再創新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執法要有依據,不能隨意而為。令人欣慰的是,還是看到了一些地方在處罰交通違法違規當事人上的一些可行性創新做法。例如,2016年11月天津交警就把涉嫌酒駕的人帶到太平間「醒酒」,強行接受教育,使大部分被查酒駕的司機在太平間外幡然悔悟。深圳交警在整治亂開遠光燈時用了讓違規者「看燈」體驗的新招等,這些都有助於加強公眾的交通安全意識。
網民觀點
人性化管理,也取得了效果,值得肯定(55%)
@我會好好的:比起罰錢,這種方式或許更能讓人吸取教訓。而且行人、自行車闖紅燈的代價太低,既然是處罰,就應該突出'罰'的效果,這樣做挺好。
擔憂該處罰行為是否會流於形式(20%)
@愛誰誰BFG:雖然現在是有一定效果,也有一些被罰過的人會自覺遵守規則,但是這種辦法是不是能長期有效,還得時間說了算,一時的新鮮並不能代表什麼。
質疑這種處罰是否合法合規(16%)
@活出自己的精彩:目前的法律法規中,並沒有類似的處罰條例,這算是一種強制教育,變相限制了人身自由。
執法者應加強自身行為建設(7%)
@白皮西瓜:勸阻、引導、說服教育是無法讓交通參與者養成遵守交規的自覺性,交規明確規定的罰款為何執行不了?有些問題也該從執法者自身找找原因。
輿情觀察
2月17日,山西臨汾交警懲罰闖紅燈者抄寫百遍「紅燈停、綠燈行」一事由微博等社交媒體網站發布,但經由《人民日報》、新華網等主流媒體報導評論,產生了大範圍討論,從而形成熱點輿情。這說明,長期以來,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現象較為普遍,事故發生率高,公眾對出行安全存在諸多擔憂,而且民警在執法中常常又苦於「法不責眾」,如何糾正和處罰向來是一大難題。因此,該事件被曝光後,引起輿論關注,具體表現為:
1.闖紅燈現象已經成為交通管理長期以來存在的痼疾,其存在的交通隱患令公眾存在諸多不滿情緒。亂闖紅燈這一陋習,不但影響了正常交通秩序,而且給自身和他人都帶了重大安全隱患,歷來備受輿論詬病。臨汾交警為整治闖紅燈者「罰抄寫」一事被媒體曝光後,切合了網民長期以來的擔憂情緒,網民紛紛對該協警的行為點讚,提升了輿情熱度。
2.引發輿論對現代交通管理法治化的爭議。從網民觀點傾向性可以看出,多數網民持支持的態度,認為「罰抄寫」有利於公眾遵守交通規則,減少意外事故發生的概率,這種理性文明的執法方式值得鼓勵。光明網一項調查顯示(如圖),72%的網民支持交警為整治闖紅燈者「罰抄寫」。但也有個別媒體及網民認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有明確處罰規定,「罰抄寫」違背了現代交通管理的法治化追求,而且協警是否有權力對違規者進行處罰尚存爭議。「罰抄寫」產生的爭議推動輿情持續發酵,引發更大範圍的關注和討論。
協警本人和臨汾市交警支隊的回應,給出了詳細解釋和交警支隊對協警本人做法的清晰態度,對平息輿情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防止輿情進一步擴散及產生次生輿情。但還需注意的是,本次輿情發酵時間長,在2月17日至20日的輿情潛伏期,如果有關部門能夠及早在自媒體平臺上發現,輿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
相關部門若要徹底而有效地根治闖紅燈等交通治理中的頑疾,建議還需建立長效機制:
第一,線上線下增強官民互動,多渠道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該事件的性質和輿論反饋表明,整治闖紅燈等交通亂象是一項長期「戰役」,這對各地交警等相關部門都是一種考驗。因此,可建立線上線下的溝通方式,線上,可通過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即時開展官民互動,比如藉助視頻、動畫等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揭示交通隱患行為等;線下,藉助標語、警示牌等,或是通過當地的電視臺、電臺加強普法宣傳,多渠道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第二,相關部門需思考進一步完善法律、提升打擊力度。「罰抄寫」事件暴露交警特別是協警對於闖紅燈現象處罰時的法律尷尬,一些法律業內人士認為對闖紅燈者「罰抄寫」做法「於法無據」。因此,應在立法和制度層面儘量完善,讓交警及相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法可依。比如有媒體報導,在德國和美國,闖紅燈者不僅要面臨罰款,更會影響個人信用檔案。因此,也可通過誠信制度、信用體系的建立,將行人闖紅燈等納入「信用檔案」,或是一個有效借鑑。
(作者:人民網輿情監測室輿情分析師 徐徵)
(責編:李靜、朱明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