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原標題:中信國安:未能按期足額償付12億元中期票據利息已構成違約
北京二環內黃金地塊爭奪案將於8月20日再審,涉案方中信國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信國安集團)繼續債務纏身。
2020年8月3日,中信國安集團在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官網發布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未能按期足額償付利息和回售部分本金的公告。
公告顯示,截至到期付息兌付日終,中信國安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償付「18中信國安MTN002」,不能按期足額償付利息和回售部分本金,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18中信國安MTN002」全稱為中信國安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發行金額12億元,發行期限2+1年,票面利率7%,主承銷商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國安集團深陷債務危機。中信國安集團2019年三季報顯示,公司總資產1864.65億元,總負債高達1638.63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87.88%,超過年初的86.89%。
進入2020年,該集團債務危機沒有緩解跡象。3月9日,中信國安集團公告稱,「16中信國安MTN001」未能按期足額償付利息。「16中信國安MTN001」於2016年3月7日發行,發行總額為16億元,兌付日為2021年3月8日。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19年12月11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信達資產)發布公告稱,有關該公司子公司信達投資等與北京莊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莊勝地產)提出的訴訟,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決定再審。
中信國安集團作為利益關聯方深受此案影響。2009年,信達投資、中國信達北京分公司(簡稱信達北分)與北京莊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莊勝地產)籤署協議,聯合開發後者名下的莊勝二期土地。後信達投資將項目公司股權轉賣中信國安集團。
莊勝地產因此起訴信達投資及其關聯公司,要求解除合同。2017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在終審判決中裁定莊勝地產勝訴,信達置業向莊勝地產返還其取得的莊勝二期 A、C、D、E、F、G地塊項目權益,同時要求被告承擔10億元違約金。終審判決下達後,並未得到有效執行。
2020年4月26日,莊勝地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4月20日籤發的《應訴通知書》。通知要求莊勝地產就其與信達投資、信達置業和信達北分的合同糾紛案提供答辯意見。
8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莊勝地產了解到,已經接到最高法的電話通知,該案將於2020年8月20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