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知識帝國:清代在華的英國博物學家》,作者:[美]範發迪,譯者:袁劍,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與鴉片戰爭前相比,19世紀後半期在華英國人可以接觸到大量的中文書籍。他們可以輕易地在主要城市購買到圖書。圖書資源的增加,拓寬了他們對中國文獻的接觸,也讓他們在博物學研究中可以參考更多的資料。本章至此比較寬鬆地使用諸如「關於博物學的中文著述」或者「中文的植物學著述」之類的用語,這是因為西方漢學博物學家自己就採用這些說法。這種把自己的知識分類強加於中文著述的習慣,源於文化遭遇時把不熟悉的事物按其特點翻譯並歸類於自己熟悉的事物的做法,也就是帕頓(Anthony Pagdon)所謂的「比附原則」(principle of attachment)。它也顯示出漢學博物學家以西方的科學為透鏡來看待中文著述。然而,在事實上,中國人並沒有一門學科、一個知識體系,甚或一個連續的學術傳統,剛好與西方的「博物學」「植物學」「動物學」相對應。現代中文中的「植物學」(即對植物的系統及科學的研究)誕生於1858年,用來指稱西方有關植物方面的科學。它最早出現在林德利《植物學提要》(Elements of Botany)一書的中文譯本當中。與此類似,「博物學」也是19世紀翻譯西方著作時出現的新詞新義。
但是中國人的確著述了大量關於動、植、礦物方面的文獻,而且發展出各種文體、分類及學術傳統來描述、組織動植礦物。舉個例子,在晚明和清代士人中間盛行的園林文化和園藝促成了大批園藝學文獻的出現,其中包括花譜、園藝手冊、花卉畫入門之類的著作。文人蒔花養草、詠梅頌竹,菊譜、梅譜、蘭譜等對這些花按照其美學特質及象徵意義,分門別類,品評高下。所以,只有從這種「花文化」來看,我們才能理解這大量文獻著作的原來意義。西方漢學博物學家們當然知道,這些中文著作原定的讀者和自己有著很不相同的品味與需要。但是他們將這些著作以自己的科學觀念詞語加以重新組織,從而評價它們對博物學研究的價值。在浩瀚的中國文獻中,博物學家認為最有用的是什麼樣的資料呢?
首先是那些專注於動植物或其他自然事物的著作。這些文獻與西方博物學的書寫模式似乎有足夠類通之處,因而西方博物學家經常直接將其比擬為自身的博物學傳統。但是如果把邊沁的《香港植物志》、西博爾德的《日本動物志》、弗朗謝的《譚微道植物志》或者譚微道的《中國鳥類》與一部傳統中文著作擺在一起,在華的維多利亞時代博物學者大概會覺得後者是個大雜燴。除了那些願意去加以深入了解的博物學者,其他的博物學者,在剛接觸到中國傳統對自然事物的分類、排序和描述時,恐怕是失望居多。一般說來,最常被西方博物學者引用的中文著作是李時珍的《本草綱目》(1596),通常被譯成「Great Materia Medica」。該書體例龐大,內容廣博。17世紀的一個版本有36卷,囊括了超過1200種植物、動物和礦物。至少從17世紀晚期開始,西方學者就已知道這部著作,即使在19世紀,它也一直是「所有研究中國博物學的學者必備的教科書」。《本草綱目》循古習將動物歸類成五「部」———蟲、鱗、介、禽、獸。每一部再分若干類,例如禽部包括了水禽類、原禽類、林禽類、山禽類。每一類又分很多種;這些「種」有的與現代生物分類學的物種相對應。鱗部分成四類,但這些類別是基於外形而定,不像禽類是以棲息地來劃分:龍類(如龍、蜥蜴、穿山甲)、蛇類、魚類、無鱗魚類(如烏賊)。跟動物類似,植物也分成五部:草部、谷部、菜部、果部和木部,下面再分31類和難以計數的種。其中一些分類按照習性定義,而其他分類則按照形貌和功能定義。所以一個「種」有可能對應一個或多個現代生物學分類的物種,甚至是相隔甚遠的不同類裡的物種。
《本草綱目》中的分類法承前啟後,對後代同類著作影響甚巨。美國傳教士衛三畏是植物學家格雷(Asa Gray)的朋友,他認為中國分類法「粗糙且不科學」,並以其中的植物分類為例,宣稱「各類群裡的成員之間甚至比埃及奴隸販帶著的各色各樣的一群人之間更沒有親屬關係」。他認為《本草綱目》「遠落後於普利尼(Pliny)和迪奧斯科裡季斯的著作」,並警告同儕說:「該書的名氣只會使書中的謬誤延續下去。」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衛三畏的看法。動物學家和德國領事穆麟德認為,《本草綱目》中的動物分類體系「即便不優於,也至少相當於林奈以前的歐洲動物學家所發展出的體系」。他還稱讚早期中國博物學著作所展現的「相當敏銳的觀察力」的種種跡象。在華的西方動物學家主要注重研究哺乳動物、鳥類和魚類,而這些都是較大型的動物,不一定需要很多細節就能知道書中敘述所指的是什麼動物。因而,他們覺得一些中文著作中的描述還算精確。此外,一些西方博物學者在越來越熟悉中文著作之後,也變得更為欣賞這些著作。正如李約瑟所說,貝勒在經過11年的研究之後,拋棄了他早期大部分的對中文著作的批評。基於他對中西植物學問的異同較敏銳和成熟的看法,他建議中文著作應該「被翻譯成歐洲語言,並……附以評論」。
《本草綱目》和其他主要的中文藥書,包括了對動物或植物的描述、開列異名、解釋藥性並提及產地。我們可用木蘭為例。《本草綱目》列出了它的四種異名,每種都援引資料出處。作者接著還解釋了為什麼會有這些名稱。接下來是外形描述,包括了四處前代著作的引文和一處作者本人著作的引文。這些引文描述木蘭樹葉和花的形狀及顏色、成株大小、出產省份、功用、俗名等。作者繼續解釋說,該樹在(農曆)四月開花,而過20天後花就會凋謝,也不產果實。作者接著就與木蘭相關的幾個傳說作出評價。最後,他解釋了木蘭的藥性和用法,並且為某些疾病開出藥方。例如,木蘭花可以治魚鯁骨鯁。
貝勒,也許還有其他多位學者,並不覺得中文植物學著作特別難以理解。因為書中敘述常常是明確而直截了當的。《本草綱目》全書使用頗為一致的結構原則和描述語詞。花的顏色和花期通常都會提及。但貝勒還是覺得在此類著作中「對植物描述的細節」「貧乏而不能令人滿意」。傳統中國並沒有一套可以共享的、像現代植物學拉丁文那樣的術語,無法用多少已經標準化的術語來再現某種植物的特徵。所以,在描述一種植物時,常常得靠比照另一種植物的各部分才行。問題是,歐洲讀者通常都未曾見過這兩種植物的任一種,所以很難從比較描述中得到什麼清楚的內容。貝勒對此很頭疼,不過他也承認,在林奈的時代以前,歐洲植物學著作也廣泛採用同樣的做法。傳統中文著作中的文字描述有時會附圖例。例如《本草綱目》就收錄了一千多個圖例,各有不同的風格、品質和來源。同文藝復興及現代早期歐洲博物學著作一樣,中文著作常常不加分辨地複製前代作品中的圖樣。傳教士兼漢學家花之安抱怨這種做法說:「這些書的作者常常是對書籍比對自然界更熟悉,而刻印工則是對兩者都不懂。」 即便到現在,學者也不清楚當時中國人怎麼使用《本草綱目》中的圖例,因為它們很多都過於粗疏,不太可能用來進行實際鑑別,所以很難說此類視覺表象對當時的中國讀者來說意味著什麼。《本草綱目》稱這些圖例可以幫助鑑定實物,但由於圖本身的問題,在大多數情形下也許只會凸顯圖例與實物之間的差異。不過,當中文著作收錄直接從自然界寫生的圖鑑時,其精準程度可能會引起博物學家的注意。貝勒稱讚一部15世紀初出版、為救荒而寫的可食用野生植物圖譜《救荒本草》,認為其中很多木刻圖「的確要比17世紀歐洲的木刻還高超」。
西方動植物學家對中文博物學著作的木刻有不同的評價。儘管貝勒讚賞《救荒本草》,但他仍認為傳統中國圖例常常「太粗糙,以至於很少能從中得到什麼答案」。另一位植物學家在提到《本草綱目》的圖例時,笑著說道:「常常很難分辨圖裡畫的是一株植物還是一隻鳥。」 但是,福威勒(Albert Fauvel)卻從《本草綱目》中選了一幅圖片,附在他關於中國鱷魚的論文中。郇和與穆麟德這兩位動物學家認為,一種中世紀的中國古辭書《爾雅》的插圖很有用。然而,貝勒卻不這麼認為。這些不同看法源自於這點事實,即,與鑑別某種大型動物相比,鑑別某種植物需要更多的細節。鑑別植物常常需要花和葉的精確細節,但這些細節卻在傳統圖例中被簡化成一兩筆。唯一一部因圖例精美而廣受稱讚的中文著作是《植物名實圖考》。作者吳其濬親自根據實物標本製作了書中大部分的插圖。這些圖描繪比較細膩精確,常常足以縮小某種植物身份的可能範圍,使得研究不至淪為亂槍打鳥。貝勒在其一部關於中國植物學著作中,複製了好幾幅吳其濬的插圖。譚訓也在他關於菩提樹的論文中收錄了一幅圖例。當韓爾禮試著向皇家邱園園長威廉·西塞爾頓戴爾解釋某一種植物時,他也附上了《植物名實圖考》中該植物的插圖。不論這些中文著作在維多利亞時代的博物學家眼中是如何不盡如人意,《本草綱目》和《植物名實圖考》還算是中國植物學著作中經驗主義色彩最強的。而他們在研究中還常常得與那些文學性較重的書籍纏鬥。《廣群芳譜》(1708)是他們研究中最廣泛徵引的參考書之一。該書通常被翻譯成「Enlarged Botanical Thesaurus」。儘管譯名如此,此書基本上是一部有特定主題的選集,包括了摘選自大量文學作品的引述。引文按照植物種類編排。儘管漢學博物學家們很少專門去將它與「本草」文類相區別,而統稱其為植物學著作,但該書實際上應屬於園林文學傳統的範圍。在《廣群芳譜》中,經驗式的觀察同詩歌、食譜、寓言、藥方和歷史傳說混雜在一起。本書體例龐大,有100卷之多,涵蓋1500多種植物。這種無所不包的綜合性使《廣群芳譜》成為一個很有用的信息資料庫。
此外,眾多中文地理著作也是在華西方博物學家常常翻閱的參考書。將他們引向地理學著作的不單是他們對歷史地理學和栽培植物史的興趣,也在于田野調查以及相互對照博物學文獻有助於研究的需要。中文地理學著作有多種形式,不過方志是最主要的資源。地方志作為一種官方或半官方出版物,常由郡、省、州級別的政府機構發行,描述該轄區的地理、歷史、人文、物產。在華洋人非常依賴這些方志,以獲得關於特定地區的信息。通常方志都包括一個物產卷,其中列出並描繪本地植物、動物和礦物,此類目錄的目的是羅列展現該地的特產,但方志與方志間的這類目錄在質量上有相當大的差異。
舉兩個例子。像《貴州通志》(1742)中所記載的那種簡明目錄,收錄了幾百種事物;其中大部分都沒有註解,只有名稱。而像《四川通志》(1816)中所記載的那種比較詳細的目錄則長達數十頁,而且所提及的事物常常附有簡短的說明。方志最有價值的特色之一是它們具體指出郡、縣級別的產地。博物學研究者因而能將注意力放在某個確切的區域。無可諱言,地方志裡註解式的目錄很難達到西方博物學家特定的標準。相對而言,他們對經驗觀察上準確及徹底的要求,只會讓一個普通的中國地方官感到困惑不解。不論如何,方志還是為西方博物學研究多提供了一個方便的出發點。除了自然事物方面的信息,方志還涵蓋農、工、商業;博物學家從這雜亂無章卻又獨一無二的文獻中搜集有助於經濟植物學研究的資料。19世紀70、80年代,當英國人開始在中國西南旅行探險時,他們總是把當地方志帶在身邊。事實上,方志甚至對較專業化的研究也很重要。儘管郇和抱怨方志品質粗糙,但在他19世紀60年代對臺灣和海南島動物的開創性研究中,也常常依賴當地的方志。他從中學到很多東西,包括他原先不知道的在這兩個島上生存的動物。穆麟德認為一部方志對研究中國北方脊椎動物「非常有用」。貝勒則宣稱,方志中關於自然物產的描述有時「極為具體入微,並附有來自在地觀察的有趣評論」,有助於植物地理學的研究。漢學博物學家並沒有將注意力局限於顯而易見的文獻,如本草和地理書籍之類。他們還參考了許多其他文類,包括遊記、辭書,甚至還有佛教文獻,因其可能含有從印度傳到中國的植物的記載。到19世紀末,大量中文文獻已被爬梳過了。貝勒關於中國植物學文獻的著作《中國植物》(Botaniconsinicum,1881)在同類研究中最為全面,其中羅列了超過一千本的中文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