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中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實施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為了讓大家更好的學習和掌握《民法典》及《九民會議紀要》的精神和要點以及具體的實務應用場景,將會結合信貸業務和擔保業務的業務特點,圍繞具體業務場景對《民法典》及《九民會議紀要》相關內容深入解讀,歡迎大家踴躍諮詢學習參加。
【講課提綱】
一、《民法典》介紹
(1)《民法典》出臺背景及意義
(2)《民法典》內容結構
(3)《民法典》對銀行信貸、擔保業務的影響
二、民法典對保證擔保的影響
(1)保證擔保概述
(2)保證合同的籤訂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ü 保證合同的成立 —《民法典》第490條解讀
【關聯問題】從法律角度理解自然人籤字和按手印的法律問題
【關聯問題】如何更好的防範假公章風險
【關聯問題】視頻籤約的法律問題及相關風險
ü 銀行未按照公平原則制定格式合同及未盡合理提示義務的法律風險 —《民法典》496條解讀
(4)機關法人提供保證擔保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683條解讀
(5)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提供保證擔保的法律問題
(6)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提供保證擔保的法律問題
ü【關聯問題】分公司債務承擔及提供擔保問題—《民法典》第74條解讀
(7)保證關係的建立方式(單獨書面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單方擔保書)—《民法典》第685條解讀
(8)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 —《民法典》第686條解讀
(9)關於保證期間的相關法律問題 —《民法典》第692條解讀
ü【問題解讀】「保證期間約定不明」,是兩年還是六個月?
ü【關聯問題】保證期間與訴訟時效的關係
(10)主合同當事人變更主合同履行期限,對保證人保證期間的影響?— 《民法典》第695條解讀
(11)債權轉讓是否需要通知保證人?—《民法典》第696條解讀
(12)債務轉移和債務加入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民法典》第697條解讀
(13)解讀共同保證 —《民法典》第700條如何理解?
ü【關聯問題】解讀混合擔保
(14)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抵消權或者撤銷權的,保證人可以在相應範圍內拒絕承擔責任嗎?—《民法典》第702條解讀。
(15)公司對外提供擔保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ü【關聯問題】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地位、行為效果和越權行為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61條解讀
ü【關聯問題】關於債務加入的法律問題 —《民法典》第552條規定解讀
三、《民法典》物權編對信貸業務的影響
(1) 如何理解擔保物權
(2)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及約定獨立擔保物權的效力
(3) 民法典對可以抵押財產的新變化
(4) 民法典對禁止抵押財產的新變化
(5) 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或醫院名下的教學設施或醫療設施可以抵押嗎?—《民法典》第399條解讀
(6) 關於浮動抵押,「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VS「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 民法典396條解讀
(7) 籤訂抵押合同時,抵押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對抵押財產的描述除名稱、數量外還應包括哪些內容?—《民法典》第400條解讀
ü【關聯問題】未辦理登記的不動產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
ü【關聯問題】抵押合同約定的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與登記簿記載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8) 流押、流質條款的效力,如何理解「只能依法抵押財產優先受償」?—《民法典》第401、411條解讀
(9) 動產抵押的,能否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民法典》第404條解讀
(10) 解讀借新還舊背景下的擔保物權
(11) 解讀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方式
(12) 當抵押遇見租賃 ,承租人能否對抗銀行抵押權?— 《民法典》第405條
ü【關聯問題】《民法典》關於居住權的最新規定及對信貸業務的影響
(13) 當存在多個抵押權時,清償順位如何確定?—《民法典》第414條的新變化解讀。
ü【關聯問題】房地分別抵押的相關法律問題
ü【關聯問題】股權質權、應收帳款質權等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民法典》414條的規定
(14) 動產抵押權與質權競存時的清償順序 —《民法典》第415條解讀
(15) 超級優先權— 動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能否是抵押物的價款? —《民法典》第416條解讀
(16) 解讀最高額抵押相關法律問題
四、其他內容對銀行信貸的影響
(1)如何理解借名貸款 —《民法典》第925條解讀
(2)有關訴訟時效中斷的相關法律問題 —《民法典》第195條
ü【關聯問題】如何利用催款函、報紙公告、起訴、支付令等手段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3)有關讓與擔保的法律問題
(4)抵押物為房屋時,該房屋購買人對抗銀行抵押權的法律問題
ü【關聯問題】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對外轉讓抵押物的相關法律問題 —《民法典》第406條的新變化解讀
(5)學員互動交流
內訓課課題服務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