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酷暑夏天,
還是嚴寒冬季,
來一杯奶茶,
可謂是人生一大樂事。
即使深夜,
奶茶依然在外賣行業中備受「寵愛」。
尤其是CoCo奶茶,
更是很多人的首選品牌。
不過最近,有一家公司,
因擅自使用「COCO」標識,
被CoCo奶茶所在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區某茶飲店(以下簡稱南通某茶飲店)因在銷售的奶茶系列產品中使用了「COCO」標識,被上海馥邑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馥邑公司)一紙訴狀告上了法庭。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通中院)近日對這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南通某茶飲店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3.5萬元。
擅用「COCO」標識 造成侵權
上海馥邑公司經商標權利人許可,有權在中國內地使用「CoCo」相關的註冊商標,並可以以自己名義就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起訴訟。2019年9月,上海馥邑公司在經營中發現南通市區某茶飲店在店招、飲品杯、包裝袋等多處使用「MILK COCO」、「COFFEE COCO」標識。這些標識與「CoCo」註冊商標中精靈頭圖形近似的圖形,並在某電商品平臺上以「COCOtea茶」提供外賣服務,外賣店鋪頭像、宣傳照片等也使用了與「CoCo」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
隨後,上海馥邑公司向公證處請求,公證人員根據上海馥邑公司的申請,對該茶飲店銷售涉嫌侵害「CoCo」商標權的行為進行了證據保全。上海馥邑公司認為,該茶飲店的行為,屬於惡意侵權行為,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該茶飲店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2萬元。
法庭判定侵權 賠償損失3.5萬元
法院受理並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南通某茶飲店辯稱,上海馥邑公司就單獨的「COCO」文字並不享有商標權利,且稱自己從未使用與案涉註冊商標相同的標識,不認為自己構成商標侵權。此外,其自己經營時間較短,線上銷售也剛開始,未對上海馥邑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南通中院認為:被告作為茶飲經營者,在店招、商品包裝、網店等處多次使用與原告註冊商標近似的標識,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產品及服務來源產生混淆,符合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侵權情形,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且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其經濟損失,法院綜合各項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據此,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泓翎科技分析
無論茶飲店,還是餐飲店,最近幾年商標侵權的情況屢有發生,那麼對企業來說,應該如何防範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風險呢?
首先,企業應當提高品牌意識,重視打造和推出自己的品牌商標,並及時對自己使用的商標進行註冊,避免因未獲授權而私自使用或因未及時註冊而被別人搶註成功後,反被別人主張侵權。
其次,對於企業來說,如果一定需要使用別人商標的,應通過獲取別人許可後才能使用。
最後,一旦企業收到別人有關侵犯商標權的主張時,應及時對別人持有的註冊商標與企業所使永的商標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分析判斷:二者誰先使用,對方是否存在惡意搶註的狀況;二者是不是相同或近似;這兩個商標所使用的類別是不是相同或者相似;假如這兩個商標所使用的類別不相同也不相似的,需要確認別人所持有的商標是不是馳名商標,因為馳名商標在我國享有跨類保護的特殊待遇。
在對以上所述的四個方面進行初步分析和判別後,結合分析和判別的結果,企業應積極地搜集和整理這方面的證據資料,擬定相應的應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