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涉"仿真槍"案槍口比動能不足5.4焦耳可不起訴

2020-12-16 網易新聞

(原標題:浙江法檢發涉「仿真槍」案紀要:槍口比動能不足5.4 焦耳可不訴)

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辦理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刑事案件的會議紀要》,紀要指出,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1.8焦耳/平方釐米以上、不足5.4 焦耳/平方釐米的,公安機關可以予以行政處罰,檢察機關一般可以依法不起訴,已經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紀要規定,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16 焦耳/平方釐米以上的,應嚴格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司法解釋規定。

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1.8 焦耳/平方釐米以上、不足16焦耳/平方釐米的,不唯槍枝數量論,一般情況下不認定為情節嚴重。其中,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1.8 焦耳/平方釐米以上、不足5.4 焦耳/平方釐米的,公安機關可以予以行政處罰,檢察機關一般可以依法不起訴,已經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 5.4 焦耳/平方釐米以上、不足10.8 焦耳/平方釐米的,應予較大幅度的從寬處罰,符合條件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不起訴,人民法院可以判處緩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10.8 焦耳/平方釐米以上、不足16焦耳/平方釐米的,符合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

紀要同時規定,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1.8焦耳/平方釐米以上、不足16焦耳/平方釐米的,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前條相關規定:(1)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雖然較低,但經鑑定易於改制提升致傷力的;以實施其他犯罪為目的的; 行為人具有涉槍前科的; 行為人實施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持有、私藏、走私氣槍,並有逃避、對抗調查行為的。

紀要指出,在案件審理中充分考慮涉案相關情節,並綜合評估社會危害性,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確保罪責刑相適應。如上級有新的規定,按照新的規定執行。紀要下發前已生效的案件,不按照本紀要予以改動。

本文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張憲超_NN9310

相關焦點

  • 同款仿真槍牽出9起涉槍案:1人獲刑7年,8玩具店主被批捕
    5月16日,57歲的張雪華和4名婦女走在河南湯陰的街頭,她們相約一同前往檢察院和公安局了解案情,另有數人在微信群中等消息。  他們是9起涉槍案件嫌疑人的家屬。因為同一款仿真槍,9個家庭聯繫在了一起。
  • 國內首例賣仿真槍判無期案申訴被駁回 家屬:將繼續申訴
    兒子嚴志遠是在2011年8月4日被警方抓獲的。當天,李代瓊也曾被警方叫去訊問。  警方調查,嚴志遠涉嫌數起網絡販賣槍枝案。當日起,嚴志遠沒能再回家。  2012年6月,浙江台州警方發布消息,破獲公安部督辦的「6.23特大網絡販賣槍枝案」。
  • 山東「仿真槍」案改判:14人有罪免刑 1人被判半年
    但當他2008年再到廣州時,這種「大街小巷都能買到仿真槍」的情況已經不存在了。 事實上,公安部於2007年發布《槍枝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將槍枝的鑑定標準從槍口比動能16焦耳/平方釐米降至1.8焦耳/平方釐米。2010年《公安機關涉案槍枝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明確,對不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枝,「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釐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枝」。
  • 成都仿真槍玩家取保候審:一審因非法買賣被判5年
    2016年11月8日,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葉舒因非法買賣槍枝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5年。除了另一名被告人被以非法買賣槍枝罪判刑1年5個月外,其餘6人都因非法持有槍罪被判緩刑。一審判決之後,葉舒提出上訴。經多次申請,2017年12月7日,成都中院決定,對葉舒取保候審。
  • 「網購仿真槍獲無期徒刑」少年獄中申訴
    記者注意到,認定槍枝的標準是公安部2010年確定的「槍口比動能」大於1.8焦耳/平方釐米(「槍口比動能」可衡量槍枝致傷力——記者注)。隨著「『仿真槍』變真槍」新聞的發酵,部分學者開始探討槍枝認定標準是否過低,是否會超出一些民眾的生活常識和預見能力。  福建兩審法院均沒有採信「劉大蔚不具走私武器的故意」的辯護意見。
  • 賣仿真槍的玩具店店主被關385天後被放回家!
    2017年夏,朱金洲從安陽中環百貨董存林處購買了3箱M51S型號仿真槍,每箱6支,每支125元。到貨後,朱金洲以每隻170元至210元的價格出售。2017年9月1日,湯陰警方在朱金洲居住處查獲9把「M51S」型號仿真槍。經鑑定,9支仿真槍槍口比動能在2.61~3.09焦耳/平方釐米間,符合公安部「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即為槍枝」的認定標準。
  • 冷知識|仿真槍威力多大,才會傷害人體?
    專業術語叫做「槍口比動能」,這一概念用來衡量仿真槍發射子彈的攻擊力,指彈丸出膛後、在槍口附近位置時具有的動能與彈丸橫截面積的比值。晦澀難解?那舉例說明。例如,衡量一個打擊錘的打擊力度主要有兩個依據:一是錘子打擊力度,二是錘子與物體接觸時的受力面積。錘子打擊力度越大、接觸面積越小,打擊威力就會越大。
  • 購買持有仿真槍你可能會被判刑
    2017年上半年,我市公安機關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打黑惡·緝槍爆」專項行動,集中打擊涉黑涉惡、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共收繳槍枝105把,其中火藥為動力的29把,黑火藥1公斤、雷管48枚,子彈1196發,煙花爆竹5500餘件。你了解什麼是槍枝嗎?
  • 預備役軍官購買9把仿真槍被控非法持有槍枝罪 4年後檢方決定不起訴
    檢方指控,於萌2006年在網上購買仿真槍7支,2007年在鞍山景子街一家戶外用品店購買仿真手槍2支,並將9支仿真槍藏在家中。2016年8月1日,經群眾舉報,鞍山警方對於萌的住宅進行搜查,查出仿真槍9支,經鑑定,其中5支為以氣體為動力的槍枝。檢方認為,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枝罪追究於萌的刑事責任。2017年2月15日,在被羈押199天後,他獲準取保候審。
  • 賣玩具仿真槍被判10年,1年7700起引熱議,新規出臺判無罪
    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了多起商販銷售玩具仿真槍被判非法持有槍枝罪的案件,僅2016年全國就有至少7700起涉槍案件,這都源於法律認定槍枝標準過低,悖離一般公眾的認知。媒體及法律從業者雙雙努力,取得一些進展,有望迎來該領域中真正的立法。
  • 槍口動能4焦耳,初速每秒200米,這麼弱的手槍能傷人嗎?
    就拿槍口動能來說,有動能堪比步槍的沙漠之鷹、史密斯威森M500,也有連小砸炮都不如的弱雞手槍。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蜂鳥手槍採用自由槍機原理,分為單發裝填和六發可拆卸彈匣兩個版本,槍口動能為3英尺磅(約4.0673焦耳),槍口初速200M/S。
  • 買個仿真槍也會構成犯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到底該如何界定?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相關問題聯合發布了《關於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並將於3月30號開始施行。網友諮詢:擁有仿真槍犯法嗎伍志銳律師解答:持有仿真槍犯法。
  • 網購玩具槍案再審 槍枝認定標準是爭議焦點
    被警方帶走時劉大蔚剛滿18歲,2015年4月30日,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二審敗訴後,胡國繼經多方努力終於申訴成功。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於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對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作出規定。
  • 威力最大的.22彈藥,用馬格南彈改造而成,槍口動能360焦耳
    .22 LR的動能為141焦耳,威力不大,因此又被戲稱為「小砸炮」。當然,並非所有.22彈藥的威力都比較弱,也有一些特別強悍的存在,比如.22 Remington Jet。
  • 「槍形鑰匙扣」案近日開庭,當事人妻子及律師發聲
    楊衛華律師稱,儘管按照公安部門對「槍形鑰匙扣」的鑑定材料,此槍形鑰匙扣槍口比動能達到1.8焦耳每平方米的槍枝認定標準,但究竟多大的槍才能稱之為槍?該鑰匙扣直徑只有4釐米,根本無法把握,槍枝認定標準在適應具體案情時應有所變動。  楊衛華律師:仿真槍近幾年引發的社會爭議很大,爭議焦點在於1.8(槍口比動能)標準是否合理?
  • 玩具槍」「仿真槍」知多少
    10月1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劉大蔚走私武器案,希望此案能夠推動現行槍枝鑑定標準的修改,再次特別表示感謝!公安部有自己關於仿真槍的認定標準:一、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仿真槍: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規定的槍枝構成要件,所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的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平方釐米(不含本數)、大於0.16焦耳/平方釐米(不含本數)的;2、具備槍枝外形特徵,並且具有與制式槍枝材質和功能相似的槍管、槍機、機匣或者擊發等機構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