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一部以3位30歲女性視角展開的都市劇《三十而已》,憑藉重煙火氣的情節和演員走心的表演,開播即刷爆朋友圈。鍾曉芹和陳嶼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時,陳嶼主動表示要將自己婚前支付首付、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分給鍾曉芹一半。
「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該如何分割?聽聽法官結合這部電視劇給您分析分析。
——編者
根據民法典第1076條至第1080條,我國的離婚制度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雙方就婚姻關係解除、財產分配和子女撫養問題均能達成一致時,通過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其中一項或多項無法達成一致時,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陳嶼和鍾曉芹是通過協議離婚解除婚姻關係的。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1款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籤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也就是說,雙方可以根據協商情況,按0%到100%的任意比例分割該房產。按照劇情,鍾曉芹和陳嶼各佔房產50%份額是雙方協商的結果。那麼問題來了,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第2款給出了答案: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也就是說,如果協商不成,房屋所有權歸陳嶼所有,陳嶼根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數額以及房屋增值情況給付鍾曉芹房屋補償款。
離婚後幡然悔悟的陳嶼終於放下身段,以「我不想把房子分你一半了」的直男表達方式求復婚。且不論這是他求複合的話,單論在房產的分配上如果有一方後悔了有意義嗎?根據雙方在民政局籤訂並留存的離婚協議,除非鍾曉芹明確表示同意陳嶼提出的其他分配方案,否則,陳嶼都得按協議內容與鍾曉芹按各50%的份額享有該房產上的權利。
最後編劇給了陳嶼和鍾曉芹兩人一個圓滿的結局,兩人最終選擇復婚。那麼這套房產的權屬會發生怎樣的變化呢?基於房本還沒下來,雙方暫時都不會對該房屋提出分割請求,故該房屋權屬狀態仍為共有。根據民法典第297條,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發生一般基於權利主體的一定人身關係,如夫妻關係、家庭關係和共同繼承關係。陳嶼與鍾曉芹在沒有辦理復婚手續前,該房產權屬為各50%的比例按份共有。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復婚並不能改變婚前財產的性質,如果雙方復婚後感情良好,雙方一同想要改變房屋的共有性質的,協商一致可以共同前往房管部門登記改變房屋共有性質,將按份共有的性質改為共同共有。
(作者單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政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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