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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首付購房但婚後共同還貸的,另一方是否有權…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首付購房但婚後共同還貸的,另一方是否有權申請排除對該房產的執行?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對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房屋對應增值部分向婚前購房的一方有權要求補償,該種要求補償的權利從性質上屬於請求權,相較執行債權,不具有優先性,故其關於要求確權並終止對涉案房產50%份額的執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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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首付購房但婚後共同還貸的,另一方是否有權申請排除對該房產的執行?
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對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房屋對應增值部分向婚前購房的一方有權要求補償爭議焦點: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首付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另一方是否有權申請排除對該房產的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籤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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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本案主要涉及到兩個問題:1、婚前一方付首付,且登記在付款人名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怎麼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籤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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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該如何分割
鍾曉芹和陳嶼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時,陳嶼主動表示要將自己婚前支付首付、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分給鍾曉芹一半。「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該如何分割?聽聽法官結合這部電視劇給您分析分析。——編者根據民法典第1076條至第1080條,我國的離婚制度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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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說法 | 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怎麼分割?
因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以致婚後雙方感情基礎極差,已無和好可能。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原告名下有婚前房產一套(婚後共同還貸),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居住條件,且原告工作性質等方面均優於被告,更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登記在原告名下的機動車為原告婚後購買,因現被告實際使用,車輛價值約20萬元,原告要求被告補償10萬元,車輛歸被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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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付首付買房,離婚時,共同還貸房屋增值部分怎麼分?
婚前一方付首付買婚房,並按揭還貸的事兒已經屢見不鮮,如果一旦離婚,自然而然會涉及到分割房屋的問題。司法實踐中,夫妻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屋獲得方應對另一方就共同還貸款項對應的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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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分割數額你算對了嗎
大多數情況下,離婚會伴隨著對房產的分割,而針對一方婚前購買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就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價值增值部分如何進行分割是核心問題。在審判實踐中,關於一方婚前購買房產婚內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的計算方法各地做法不一,計算結果也存在較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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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
如今的婚姻關係非常看重物質,很多人為了方便找女朋友,會在婚前就把房子買好,雖然只是付了首付,但是還可以作為婚前財產,就算結婚以後離婚了,對方也分不到自己的房子。但是也存在婚前購買的房屋,離婚後對方也會分財產的情況,那麼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房子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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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以個人工資還貸,則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以個人工資還貸,則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現在房價已經處於很高的位置了,為了緩解子女的購房壓力,很多父母會自己出錢給孩子買房,如果子女正準備結婚,或者已經結婚的話,很多父母就會有些顧慮,畢竟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的血汗錢,若是萬一孩子的婚姻之後有何變動,這房子可怎麼辦呀?那麼,今天我們就聊聊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以個人工資還貸,這樣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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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父母出資又該如何分割?
房產是夫妻財產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來說夫妻在結婚時或者是婚後都會有房產,那麼離婚時該如何分割房產?哪些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哪些房產是個人財產不需分割呢?我們一起來看下文了解。一、婚前房產離婚後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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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處理?
來源: 房產高參會2000年,小王男通過按揭方式購買住房一套,合同價30萬元,支付首付款10萬元,銀行貸款20萬元。2005年小王與小李女喜結連理,當時小王所購房屋市值60萬元。婚後雙方以共同收入償還貸款。2012小王與小李雙方以感情不和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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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了房產該如何分割?
張先生留有遺囑,將財產全部給了女兒張麗。此時張麗已經成年。黃女士意欲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才發現張先生私自購買了理財保險,保費花了共計16萬元。黃女士認為,該16萬保費有8萬應屬於自己。但張麗認為,自己是唯一的受益人,保費屬於自己所有。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七條的規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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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產增值,離婚時房產怎樣分割?
甲乙是夫妻,丈夫甲婚前買了房付了首付,房產登記在甲的名下。後來甲經人介紹與乙認識並結婚,婚後夫妻一起居住在丈夫甲婚前買的房子裡,並一起償還貸款。由於夫妻彼此性格不合,矛盾不斷加深,現起訴離婚,雙方對房產的歸屬產生了爭議。房子還有貸款尚未還清,但房子價值已由當時購買時的80萬增值到180萬。對甲乙訴爭的房產究竟應該怎樣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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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個人全款購買但婚後辦理房產證,是否屬於夫妻共同房產?
本文章節選由本人周曉林律師著作《精選實用法律常識188問》第 86頁,作者擁有完整的著作權,如有引用,請與本人聯繫 。王先生諮詢:為了使婚後能安居樂業,我用個人工資與獎金等款項,又向父母要了部分款項後,以自己的名義全款購買了一處房屋,但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一直在我與女朋友登記結婚後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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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借首付款給對方用於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怎麼分?
今天,本離婚律師就一起曾經代理過的案件對婚前一方父母借款給對方用於購房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分割問題做一簡單說明。我的當事人(男方)於2007年登記結婚。婚前,男方打算購買一套位於北京南三環、時價120萬元的房產作為婚房。為了支持準女婿購房,女方的父母表示可以借給賈先生60萬元作為首付款。而男方在接受這筆錢時與對方寫了借款協議。婚後,雙方共同償還了全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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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還貸升值部分,另一方能否分割?
本案中蔡花美要求分割房產的要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其能否得到產權份額?一般而言,一方婚前財產或婚前購置財產,歸其個人所有。但也不能一概而論,也要看該財產具體性質及其他具體因素綜合來看,如雙方通過協議將一方個人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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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婚前購買婚後自己還貸的房產,離婚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現在小明和小芳感情不和打算離婚,但因房產分割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最終雙方分居,小明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昌平的房產全部歸自己所有,理由是房產為婚前購買,婚後也是小明一方在還貸,因此該房產是小明的個人財產而非婚後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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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知識】「一方購房、共同還貸」,離婚時該咋分?
起初,雙方一時意氣用事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時,陳嶼單方主動表示要將自己婚前支付首付、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分給鍾曉芹一半。感情沒了,財產還在,「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又該如何分割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籤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也就是說,雙方可以根據協商情況按從0%到100%的任意比例分割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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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讀:一方購房、共同還貸,離婚時該咋分?
起初,雙方一時意氣用事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時,陳嶼單方主動表示要將自己婚前支付首付、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分給鍾曉芹一半。感情沒了,財產還在,「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又該如何分割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籤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也就是說,雙方可以根據協商情況按從0%到100%的任意比例分割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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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房登記於一方名下,但雙方均有出資, 離婚時如何進行分割?
,婚前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並每月償還等額房屋按揭貸款。,對於雙方婚前有無共同買房合意及是否存在共同出資問題爭議較大。法官說法本案涉案房產系朱某於婚前以其個人名義購買,朱某認為房產應為其個人所有,歐某僅能分割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