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詞在律師行業火了:「內捲化」。
我在翻看相關文章後感到很疑惑,因為從任何角度來看,律師行業內捲化都像個偽命題。
首先,從全國律師總數上看,律師行業遠未達到內卷的程度。
其次,從律師提供的服務上看,即使能夠覆蓋的範圍越來越大,但也是根據用戶需求來的,也不是低水平的創新。
但據我觀察,律師行業正在慢慢呈現出一種差異化 —— 雖然不是內卷,但有的律師將會逐步佔據競爭優勢。
我們或許可以從另一個維度發問:律師服務是大眾化的,還是高附加值的?
對於我們做法律科技創業的人來說,會更早地意識到這個變化 —— 這種高附加值的優勢,不是短周期的差異,而是長周期的壁壘。
那麼,高附加值的法律服務是怎樣的?深度競爭下,如何才能比別人先看到未來?
下面詳述。
01
律師行業「內捲化」?
內卷作為一個學術名詞,含義很深。
簡單來說,就是內部競爭激烈,但是不產生對外部的拓展和創新。內捲化,就是指經濟發展和技術水平,自我鎖死在低水平的狀態。
為什麼有人會說律師行業「內捲化」呢?這其實和律師人數的增長有關。
歷史上,中國發生過幾次內卷現象,最近的一次就是中國近代的落後,而導致這個現象的,就和清朝中葉中國發生人口大爆炸有關。
在清朝之前,中國人口難以超過 1 億,超過 1 億就會流民四起,天下大亂。但是清朝人口一直發展到 4 億多,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超大規模,然後出事了 —— 太平天國起義。
換句話說,導致內卷的直接原因,就是人口增多。因為供給增多,帶來過於便宜的勞動力。於是,任何以節省勞動力為目的的技術變遷,都沒法出現了,就算出現了也推廣不開,因為這會兒最不缺的就是人力。
法律行業就有點這個意思。
法律修音機在《中國律師業:擁擠的地方,真的沒有機會了嗎?》談到:
律師這個行業,是一個擁擠的市場。
司法部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中提到 —— 2022年,全國律師總數將達到 62 萬人,每萬人擁有律師數達到 4.2 名。
可以預見的是,律師人數規模正在不斷增長,未來會有更多人進入律師這個行業。不論你是新入行的,還是已經浸泡在這個行業中的,都要面臨更激烈的競爭。
法科生和律師人數增長得很快,法律服務的供給就變多,所以人力就會變得越來越便宜。
這會產生兩個結果,首先是沒有了技術創新的動力,因為技術就是用來節省人力的,其次就是人力要持續承擔沉重的工作。
就像《跨越鴻溝》中說的:
任何技術驅動型的產品都會經歷一個曲線,這是社會集體心理的反映。
鴻溝(the chasm)之前有兩群人:最開始的一群人(technology enthusiasts)樂於嘗試新事物,只要是新的、和技術有關的都願意去嘗試;而第二群人(visionary)對企業有長期的想法,為了實現企業的長期願景去找到和嘗試新的產品和技術。
但是,這兩撥人畢竟很少。近年來法律科技公司一直不溫不火,也是這個原因。
因此,律師行業「內捲化」的論調就出現了。
這個推演看似沒毛病,但存在一個邏輯漏洞:律師服務的供給真的飽和了嗎?
其實不然。
只要你劃分一下各個市場,用數據來做下換算,就會發現事情沒那麼簡單。比如股權激勵,一個典型的 To B 市場,面對全國 3000 萬家中小企業,肯定還是供不應求。
因此,律師行業並沒有「內捲化」。
但據我觀察,律師行業正在慢慢呈現出一種差異化 —— 雖然不是內卷,但有的律師將會逐步佔據競爭優勢。
我們或許可以從另一個維度發問:律師服務是大眾化的,還是高附加值的?
02
高附加值的法律服務
所謂高附加值,就是一個工業品,經過你的加工後,賣出去的價值會更高。
比如特斯拉除了賣電車,還提供軟體服務,可以根據你的裡程數據,不斷幫你優化駕駛行為,從而帶來更高的價值。
相對的,大眾化的產品則缺少這一環節。
和工業品不同的是,律師業務屬於服務,但高附加值放到律師服務上,效果更加明顯。
原因很簡單,人們購買商品的動機,可以分為痛點、癢點、爽點等不同階段,而律師提供的服務就是為了解決人們的問題,評判律師服務的好壞,就是能否給客戶創造價值。
具體來說,針對同一個法律問題,客戶自己解決或者由其他律師做,和你給客戶做相比,誰帶來的價值更大?
我們必須承認,不同律師提供的服務,就是有差異的,有的律師提供的服務就是更好。
前幾年,我們判斷一個律師服務能力的好壞,很大程度上是能否精準把握客戶需求。
從整個律師行業來看,經歷了訴訟律師、非訴律師、公司法務的轉變,背後是法律需求的轉變:解決問題、避免問題、風險防控。
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經濟社會的很多發展都是大公司驅動的,包括律師行業,因為大公司的需求更強。
其中的非訴律師、公司法務,都是隨著大公司的出現而分化出來的。
現在,由於大公司的業務過於複雜,很多法律問題僅僅依靠法務人工處理,已經無法很好地解決了。因此,很多大公司都在布局法律科技,目的是為了做好風險防控,甚至是做業務拓展。在字節跳動的招聘官網上,就長期掛著一個職位:產品經理(法務智能化方向)。
以前,法律服務基本都是大眾化的,律師諮詢 case by case 固然會有所區別,但同一類型的問題,解決方案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法律服務是大眾化的,不會帶來更高的價值。
如今,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傳統的律師行業也從低附加值、低創新性,向高附加值、高創新性轉變。
舉個簡單的例子:相對於大多數非訴業務,股權激勵業務更加標準化,於是我們就可以針對這個業務開發了一個股權管理系統。這個系統可以不斷沉澱業務數據,那麼在未來,我們就可以給客戶提供基於數據的行業經驗,客戶最終所獲得的股權激勵服務,價值就會更高。
這時,行業內的競爭就不再是誰的文書更嚴謹、誰的法律流程更完善、誰的報價更低的問題,而是誰更能解決問題。
就像貝佐斯在亞馬遜 2018 年致股東信中說的:顧客永遠不會滿足。他們的期望從來都不會是靜止的,而是會不斷提升。
因此,要在未來贏得競爭,一定要做高附加值的提供者。
03
走入深度競爭
那麼,怎麼才能提高法律服務的附加值呢?
我們現在看某一類法律業務競爭激烈,本質上都是因為門檻低、供給過剩,從而導致服務同質化。當然,供給過剩是基本的經濟規律,並不意味著這類法律業務簡單。
在服務同質化的情況下,律師會非常依賴推廣營銷,容易陷入低價競爭。試想一把雨傘、一包紙巾,這類產品必然依賴渠道的曝光。
非同質化的產品就不一樣。
在律師行業,雖然紅圈所家大業大,但它們仍逃不脫高昂的人力成本,只能接受優秀律師的薪酬一漲再漲,律師端也就形成了百花齊放的業態,很多個人所層出不窮。
只要有獨特的競爭力,永遠不會嫌入行太晚。
那麼,高附加值的業務在哪呢?
根據「微笑曲線」理論,高附加值的環節在研發和市場部分。簡單來說,也就是創新型業務。在律師行業中,最常見的就是非訴業務,資本市場律師近年來就非常熱門。
但是,創新型業務也不是永恆的,未來競爭也會越來越激烈。我們需要思考的是:
如何才能比別人先看到未來?
我們可以從產業鏈的角度來看待競爭。
競爭,其實並不局限於處在同一平面的玩家。原因很簡單,現代經濟社會高度分工,產品的生產過程會包含很多環節,包括法律行業。
在傳統的法律服務產業鏈中,只有律師和客戶兩端,點對點服務。但隨著行業的發展,產業鏈也不斷細分,上遊是各種替代性法律服務供應商,比如法律運營崗位的興起,中間是律師提供精細服務,下遊是推廣和銷售。
未來,高附加值的服務,必然是那些需要多方協作的部分。這種需要多方協作的業務,背後代表的是新興的需求。
比如人工智慧、量子信息、集成電路、生命健康、腦科學、生物育種、空天科技、深底深海等,都需要配套法律的服務。
面對新興的業務,誰都沒有經驗,那麼解決方案就有兩個:一是自己學習,二是多方協作,而後者才是大勢所趨。
首先,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律師精通法律,但不見得精通其他業務,比如獲客、營銷。其次,從成本上看,協作的成本未必會比單幹的成本高。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於產業鏈的細分,行業創造的價值,也要在產業鏈中的多個環節之間分配。目前,雖然法律行業的上遊供應商還處於起步階段,但隨著後續的發展,議價能力也會逐步提高,就像現在的推廣營銷渠道一樣。
要想獲得更高的議價能力,降低在產業鏈上花費的成本,就要成為高附加值服務的提供者。
這種上下遊深度結合,其實就是數位化。而數位化,正在成為律師行業走入深度競爭的一部分。更多律師行業數位化的內容,請閱讀:
04
最後的話
你的存在,其實是被別人所定義的。
在這個時代,產業鏈博弈是更廣義的競爭,沒有誰是獨立存在的,這就要求你把自己帶入到社會網絡中,在更高維度思考戰略定位。
當你從產業鏈的角度來思考自己所在行業的競爭格局的時候,有這幾個問題要問自己:
它所處的產業鏈的每個環節是什麼?
每個環節的擁擠程度如何,進一步看,哪個環節更有議價能力?
相對擁擠,或者說沒有議價能力的環節,提供的產品是否同質化?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