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暴力催債一直以來是難以根治的社會難題,軟暴力你聽說過嗎?背地跟蹤、砸牆、堵門、燒紙、拉橫幅、大喇叭循環播放催收音頻、賴在債務人家裡不走等等,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催債還是應合理合法,切勿暴力和軟暴力催債,否則牢獄官司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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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2020年7月21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夥「軟暴力」討債涉惡團夥作出判決,首要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1催債團夥死纏爛打,不擇手段。
2015年11月,被告人張寶玉接受張某的委託,收取好處費2萬元,幫張某催董某還錢。2015年11月7日下午,被告人張寶玉糾集崔某某等人召集到董某家裡,在沒有出具任何借條及相關憑證的情況下向董某夫婦討要債務。在為了避免張寶玉等人的糾纏,董某夫婦被迫住進酒店。被告人張寶玉等人跟著董某來到賓館,在房間外的走廊上打地鋪住了兩天晚上。2015年11月9日,董某夫婦回家後,被告人張寶玉等人尾隨到他們家門口,以掛條幅、大喇叭循環播放語音催債等方式騷擾董某。為了達到討債的目的,被告人張寶玉將其他團夥成員糾結到董某家中,晚上在家裡打地板鋪入住並拒不離開。被告人張寶玉逗留十餘天,看討債無果後離開。
2高速收費站攔截汽車,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並強行轉帳。
2017年1月10日,被告人張寶玉擅自向劉某追索安保費。晚上10點左右,張寶玉從劉某租車公司老闆處取得劉某的行蹤,強行將劉某攔在大莊收費站,並將其帶到被告人郭某的辦公室,被告人張寶玉、郭某糾集另外兩名團夥成員,以安保費的名義向劉某要錢。他們將劉某手機微信上的10600元人民幣強行轉移給郭某,並從劉某身上繳獲現金800元。
3拉電閘、砸門、倒尿催債
2017年1月19日前後,被告人王某經人介紹,委託被告人張寶玉討債。他共支付了5萬元好處費,並同意按債務的10%給張寶玉提成。被告人張寶玉等人未出示任何債權憑證的情況下向李某夫婦要錢。他們還與團夥成員糾結,在李某住所門口拉電閘、砸門、敲牆等方式騷擾李某,一直持續到2017年2月23日,嚴重影響了李某家人、周邊鄰居和社區的正常生活秩序。
2017年2月13日下午,在被告人張寶玉的指使下,團夥成員用鐵錘砸碎了李某家的防盜門。被告人張寶玉等團夥成員進入李某家收錢,並將尿液潑灑在李某的冰箱和臥室內。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寶玉和其團夥成員多次組織他人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的罪名成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張寶玉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餘團夥成員被判處3年6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年。依法追繳、沒收被告人張寶玉非法所得人民幣7萬元,上繳國庫;被告人張寶玉等人被責令退還被害人劉某人民幣1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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