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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拆遷事件要怎麼處理?「民告官」靠譜否,希望在何方?
民告官,這官司怎麼可能贏呢?好像正義也得屈服於邪惡,許多人也就不再相信「邪不壓正」的真理了。 但是,就在大家一次次妥協時,換來的卻也不是多數人以為的「和諧」,一起起暴力拆遷此起彼伏。」曾經是個敏感字眼,甚至與「大逆不道」齊名,但是1996年「中國民告官第一案」標誌著行政訴訟渠道將日漸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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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徵地拆遷劉可心:在徵地拆遷過程中為何要請律師?
現在正是開春時節,各地的徵地拆遷又如火如荼進行ing,其所涉及到背後巨大的利益引導下,必然一些政府官員在明知道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仍然鋌而走險導致老百姓權益的損害,如出現這種情況,那我們的老百姓該如何進行維權呢?一般的情況下,遇到徵地拆遷,那我們的老百姓所能夠想到的就是先找政府談談,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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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難贏?那是你沒有提前做好這三點
行政訴訟案件俗稱「民告官」案件。之所以有行政訴訟的案子很難打贏的說法,主要是基於普通公民與行政主體的地位懸殊,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全國人大於2015年5月1日頒布實施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普通公民在行政訴訟中只要有理有據,將會大幅提高打贏官司的機率。因此,老百姓做好充足的準備也有利於案件的順利進展,及時的尋找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時最好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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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這些知識點還沒搞懂,拿什麼贏官司?
在許多人的心裡,民告官是一場不可能贏的戰爭。因此,在面對徵地拆遷中的違法違規現象時,很多人即便不滿,也選擇默默忍受或者上訪。但是,這兩種方式都解決不了實際問題。默默忍受,只能是讓那些為非作歹的人變本加厲;上訪也根本解決不了實際的問題,還可能給自己帶來新的麻煩。那到底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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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中,能追加被告嗎?
在徵地拆遷中,為了維護合法權益,被拆遷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比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民告官」,起訴時肯定要確定被告,也就是行政機關。那麼,在行政訴訟中,能否追加被告呢?其實,是可以的。由上述規定可知,在行政訴訟中,被拆遷人是可以追加被告的。具體情形有:第一種情況,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在起訴時,原機關和複議機關都是被告(共同被告),如果被拆遷人只起訴了一個行政機關的,這種情況下,法院應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否則就要依職權追加被告;第二種情況,原告申請追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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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出庭應訴,「民告官」不再難
像這種現象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民告官。民告官這種事情自古就有,但是最後能告成功的則少之又少。放到現在,這種事情最後能成功的也不多。為什麼成功的機率這麼小呢?首先民和官,兩者在身份上就有著巨大的懸殊。以至於在真正的訴訟,審判等環節很容易出現偏袒的現象。還有就是有些官身份和權力都很大,這也造成許多審判人員會有一定的顧忌。因此,這種種原因造成了民告官很難成功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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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講解:徵地拆遷不合理打官司,啟動法律程序沒那麼簡單
如要對房屋進行拆遷,就要給被拆遷人相應的補償,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因為補償低,已經嚴重影響以後的生活水平,或者因為其他拆遷中違法的情況發生糾紛也比比皆是,這時被拆遷人應運用法律的手段進行維權,下面由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周律師為大家介紹打拆遷官司時應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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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政府敗訴,敢判更應敢公開
來源:檢察日報北京市一中院近日連續公開4起區政府敗訴案件的判決書,案件均起源於拆遷補償。《北京青年報》2月11日的這篇報導,一天內被媒體轉載上百次。公眾期待的除了和諧拆遷,除了政府敗訴判決能夠得到執行,還有「民告官」不再處處碰壁。公布裁判文書是司法公開的必然要求。裁判文書除涉及國家和商業秘密等不能公開的應當全部公開,是近年來社會呼籲的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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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民告官不見官」難題,多地明確負責人不出庭需請假報告
「民告官要見官,官不來員來見」。此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老百姓「告官不見官」是行政訴訟中的常態。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後,這一現象已有所改觀。為進一步推進負責人出庭應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行政機關負責人」範圍適度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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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再「難」|《行政訴政法》在龍巖走過的30年
老百姓是「民」,行政機關是通俗意義上的「官」。當「民」和「官」發生爭議時,在新中國成立後很長一段時間,行政機關是不會成為被告出現在法庭上的。1990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確立了我國行政訴訟制度,以獨立的訴訟制度規範了「民」可以告「官」的秩序。現在行政訴訟法實施三十周年了,對我們生活產生了怎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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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民告官」,這個法官是怎麼保持「硬氣」的?
「審理『民告官』案件,法官的腰杆必須硬,堅持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對群眾利益負責。」常年從事行政審判工作的她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啃掉「硬骨頭」:讓「民告官」不再唱獨角戲1990年,孫豔紅考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為一名法官。2012年至今,她一直擔任行政審判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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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四天就結案,這是什麼操作?
民告官,四天就結案,這是什麼操作?當事人足不出戶,四天就解決了糾纏一年多的徵地拆遷案。END供稿:賈飛揚攝影:羅文 佔子明編輯:戴薇 吳澤昊審核:吳百花掃碼關注我們原標題:《民告官,四天就結案,這是什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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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審理「民告官」,這個法官是怎麼保持「硬氣」的?
審理「民告官」,這個法官是怎麼保持「硬氣」的?半月談記者 劉懿德「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必須如實陳述,不能遮遮掩掩,更不能歪曲客觀事實……」在一場法院行政庭法官與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的座談會上,半月談記者第一次見到了孫豔紅——那個傳說中腰杆很硬的法官。她談問題一針見血,提意見不留情面,讓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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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碩律師|「民告官」案件中,如何確定被告?
拆遷案件中,很多當事人想要起訴卻不知道該告誰。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訴訟的被告,我們分了兩大類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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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出現矛盾中央啟動法制督察
隨著社會發展,違法徵地案件一直在不斷攀升。老百姓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律師訴訟,美泰律師告訴您,「民告官」案件不只是訴訟這麼簡單,它需要結合訴訟和非訴相結合才能達到更好的效果,那麼非訴都有哪些呢?除了合法信訪、查處,2020年11月4日中央依法治國辦又出臺了「法制督查」來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監督相關違法拆遷部門的不法行為,具體規定了哪些內容呢?北京美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幫您一起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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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期間,為什麼拆遷部門總是「拆違代拆遷」?有利可圖
在徵地拆遷期間,拆遷戶和拆遷部門之間經常會有各種各樣的矛盾,而這些矛盾的核心焦點問題,總是拆遷安置補償問題,如果拆遷戶既不與拆遷部門達成不成協議,也不願意妥協退讓,那麼拆遷部門就很可能會採取違法拆遷的手段,今天就來給大家講解下,為何徵地拆遷期間經常會出現「拆違代拆遷」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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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如何判斷徵地拆遷的合法性?
為此,京康拆遷律師踏上徵程,奔走全國各地,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被拆遷人依法維權!因該份徵地批覆嚴重侵害了7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緊接著馬上幫助當事人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請求依法撤銷徵地批覆,卻被駁回。省政提出的原因是該批覆已過法定複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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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收時,拆遷方準備的幾個拆遷陷阱!快來看看不吃虧
陷阱1、拿過期的徵地批文辦理徵地手續徵地批文在徵地拆遷中起著絕對性的作用,也是徵地拆遷的核心文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相關部門沒有徵地的審批不能強制實行的土地。但在實踐中,有的拆遷方不僅沒有徵地批文就進行徵地之外,還會拿過期的批文進行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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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銳點最高法發文保護民告官案件訴訟權
日前,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媒體發布《東莞行政機關近三年涉訴情況調查》,對東莞「民告官」現象進行解讀。調查報告顯示,2007年~2009年上半年,「民告官」案件累計涉及34個行政單位,其中社保局、公安局、鎮政府近三年來累計被告案件名列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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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民告官」原告保護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出臺《意見》 加強對「民告官」原告保護 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09-03-25 [列印] [關閉] 本報北京3月24日電( 「近年來,因行政管理產生的行政糾紛大幅上升,眾多都關係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權益,如拆遷、養老、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最低生活保障費等案件,原被告雙方的訴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實際上雙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如果訴訟中簡單地平等對待,將難以保證法律要求的真正平等的真正實現。」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辛尚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