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不接受檢方撤訴:沒說我無罪,將申訴

2020-08-28 中國經濟觀察網

上遊新聞8月17日消息,8月16日下午,陝西石泉縣檢察院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李思俠的家中,這意味著,李思俠無罪,並可申請國家賠償。不過,對於這份8月15日籤發的《不起訴決定書》,李思俠告訴記者,「說因沒證據起訴我,但並不代表我無罪,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們將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訴。」

據上遊新聞此前刊發的《陝西女工程師幫村民舉報汙染後自己獲刑:環保衛士還是「尋釁滋事」?》報導顯示:石泉縣雙喜村原村民李思俠曾是陝西一家大型國企的女工程師,多年以來,她通過網絡發帖、舉報等方式,反映老家兩家石料廠存在汙染環境、損毀道路的情況。2018年9月17日,李思俠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石泉警方刑拘。

從被刑拘到拿到《不起訴決定書》,李思俠案歷時近兩年。

8月15日,石泉縣檢察院給李思俠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但李思俠表示不服,將申訴。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李思俠:《不起訴決定書》沒有說我無罪

石泉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經本院審查認為,認定被不起訴人李思俠、張海成、魏智波強行索要汙染費和道路使用費的主觀目的證據不足,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無法排除合理懷疑。認定被不起訴人李思俠任意佔用村委會1萬元的主觀目的證據不足,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無法排除合理懷疑。依照法律規定,決定對李思俠不起訴。

「這個《不起訴決定書》並沒有說我有沒有犯罪,而是說因沒足夠證據起訴我,但並不代表我無罪,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要的是清白。」李思俠說,就在《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前一天,她家人還專門前往石泉縣檢察院進行溝通,表達了查明真相的想法,「他們答應了閱卷,可不到24小時就給了結果,這個我真的無法接受。」

李思俠的家人表示,針對《不起訴決定書》,他們將向上級部門申訴。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8月16日晚,石泉縣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發布《依法對李思俠、張海成、魏智波作出不起訴決定》時,並未提及不起訴決定的原因。

據知情者透露,此前,辯護律師在閱卷時發現,李思俠案在前期偵辦期間,辦案機關在訊問過程中,對多人存在恐嚇、引誘等情況。以該案同案嫌疑人張海成為例,張海成是名盲人,偵查階段,根本無法查閱筆錄。辦案人員給其宣讀筆錄時,張海成發現,兩名辦案人員宣讀的內容不一樣,並拒絕籤字,為了逼張海成籤字,辦案人員還敲打了張海成。

此前,警方還曾對張海成說,「你說完李思俠的事情,我就把你放回去。」二審開庭時,張海成當庭向李思俠致歉。他說,自己當時想早點回家,在法庭上說了違心的話,對不起李思俠。

張海成的辯護律師朱孝頂透露,該案多處筆錄內容與錄音錄像內容完全不符。

2019年2月27日,一審休息期間的李思俠拍了照片。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律師:存疑不起訴案存在重啟的可能

張海成的辯護律師朱孝頂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通常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分三類情況。第一類是法定不起訴,如當事人沒有犯罪事實、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等。第二類是酌定不起訴。如犯罪事實輕微,法律上認為危害不大,沒必要追責的情況。第三類是存疑不起訴。如公訴機關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後,仍沒有證據證明認定犯罪的,或者排除非法證據後,其他證據不能認定是犯罪的,採用存疑不起訴。

李思俠等人的「不起訴決定」便屬於第三類。

對於「酌定不起訴」的情況,屬於認定當事人還是有罪的,「只不過情節輕微」。類似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申訴,辦案單位必須給予書面答覆。

對於「存疑不起訴」的情況,當事人只能通過申訴等方式,「有點像冤案申訴一樣,這個申訴必須有辦案機關受理,才能再次進入司法程序中。」

目前,該案的三名當事人已經有權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但對於他們來說,清白更重要。

按照法律規定,對存疑不起訴的案件,並不表示案件就此終結。當某一天,案件證據充分了,起訴又可以重新啟動,這也意味著此案並非徹底終結,他們隨時還可能面臨起訴,這也會影響三人日後的生活。

家人手機的照片記錄著李思俠被捕前的影像。上遊新聞記者 沈度 攝

李思俠案回顧

2018年9月17日,李思俠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石泉警方刑拘。9月30日,李思俠被石泉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隨後,此案另兩名嫌疑人魏智波、張海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石泉警方刑拘。

公訴機關認為,李思俠等人的舉報存在誇大和誹謗,設限寬墩導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換屆選舉中「以維護村道、防止權力旁落為由,煽動村民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惡勢力犯罪。此外,檢方列舉李思俠的7項罪名中,還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費」、拒不退還1萬元徵地款等個人犯罪行為。

2019年2月27日,李思俠案在陝西省石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民事糾紛還是刑事案件成為控辯雙方爭論焦點。

2019年6月13日,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認為李思俠糾集他人尋釁滋事行為「不屬於惡勢力犯罪」。但因犯尋釁滋事罪,法院判處李思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張海成、魏智波分別獲刑一年二個月、十一個月。李思俠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9月24日,魏智波被取保候審;11月24日,張海成被取保候審。

2020年6月9日,該案二審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控辯雙方對證據等問題存在爭議,二審法院合議庭一度兩次宣布休庭。在此期間,辯護律師在查閱錄音錄像發現,其中多處筆錄內容與錄音錄像內容完全不符。

6月16日,李思俠被取保候審。

7月28日,安康市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案件審理中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裁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返回石泉縣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8月14日,石泉縣法院準許檢察院撤回對李思俠等3人的起訴。

8月15日,石泉縣檢察院對李思俠等人做出不起訴決定。

(原題為《陝西李思俠不接受檢方<不起訴決定書>將申訴,她曾因幫村民舉報汙染獲刑》)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相關焦點

  • 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要不要接受檢方撤訴,申訴將會是什麼結果
    近日消息,備受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因舉報汙染被控尋釁滋事罪一案,以檢方撤訴告終,而在隨後李思俠的公開表達中明確表示,不接受檢方撤訴,需要當事相關人員公開道歉承認相關錯誤行為,並且未明確李思俠是否無罪。 針對以上情況,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維權之路為何如此艱難?
  • 陝西李思俠不接受檢方《不起訴決定書》將申訴,她曾因幫村民舉報汙染獲刑
    8月16日下午,陝西石泉縣檢察院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李思俠的家中,這意味著,李思俠無罪,並可申請國家賠償。不過,對於這份8月15日籤發的《不起訴決定書》,李思俠告訴上遊新聞記者,「說因沒證據起訴我,但並不代表我無罪,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們將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訴。」據上遊新聞此前刊發的《陝西女工程師幫村民舉報汙染後自己獲刑:環保衛士還是「尋釁滋事」?》
  • 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幫村民舉報汙染獲刑 法院準許檢察院撤訴
    (原標題: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幫村民舉報汙染獲刑 法院準許檢察院撤訴)8月14日,備受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案有了最新進展。受訪者供圖據上遊新聞此前刊發的《陝西女工程師幫村民舉報汙染後自己獲刑:環保衛士還是「尋釁滋事」?》報導顯示: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雙喜村原村民李思俠曾是陝西一家大型國企的女工程師,多年以來,她通過網絡發帖、舉報等方式,反映老家兩家石料廠存在汙染環境、損毀道路的情況。
  • 陝西「李思俠案」最新進展:檢方送達不起訴決定書 當事人將申訴
    7月28日,陝西安康市中院認為,「李思俠案」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案件庭審中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所以對該案作出了撤銷原判,發回石泉縣法院重新審判的終審裁定。8月15日,該案有了最新進展,陝西省石泉縣檢察院發布了對李思俠等人的「不起訴決定書」,但對於這個結果,李思俠等人無法接受。
  • 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一審獲刑兩年半 二審檢方撤訴
    (原標題: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幫村民舉報汙染獲刑 法院準許檢察院撤訴)8月14日,備受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案有了最新進展。受訪者供圖據上遊新聞此前刊發的《陝西女工程師幫村民舉報汙染後自己獲刑:環保衛士還是「尋釁滋事」?》報導顯示: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雙喜村原村民李思俠曾是陝西一家大型國企的女工程師,多年以來,她通過網絡發帖、舉報等方式,反映老家兩家石料廠存在汙染環境、損毀道路的情況。
  • 舉報汙染獲刑女工程師不接受不起訴決定要清白,違法者要追責
    據上遊新聞報導,8月16日下午,陝西石泉縣檢察院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李思俠的家中,這意味著,李思俠無罪,並可申請國家賠償。不過,李思俠告訴上遊新聞 記者,「說因沒證據起訴我,但並不代表我無罪,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們將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訴。」
  • 光明網評論員:檢方撤訴:定罪尋釁滋事應慎之又慎
    【閱讀提示】陝西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一審獲刑兩年半,二審檢方撤訴光明網評論員:昨天(8月16日)有媒體報導說,為輿論所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因舉報汙染被訴尋釁滋事罪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據報導,7月28日,陝西省安康市中級法院裁定撤銷李思俠尋釁滋事罪的一審判決,將此案發回石泉縣法院重審。
  • 陝西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一審獲刑兩年半,二審檢方撤訴
    來源:@瀟湘晨報@瀟湘晨報 消息,8月15日上午,李思俠等人收到石泉縣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書,準許檢方撤回對被告人李思俠等人的起訴。 李思俠是陝西某國企職工,因舉報安康石泉縣雙喜村兩家石料廠無證開採、損毀道路、汙染環境,並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廠索賠,2019年被石泉縣法院判尋釁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 「陝西李思俠案」告一段落:當地檢察機關撤訴 案件存重啟可能
    「陝西李思俠案」,因國企退休職工李思俠舉報汙染被刑拘兩年零六個月轟動全國。8月16日,陝西西安,李思俠同一天分別收到該省安康市石泉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和石泉縣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刑事裁定書結論是,準許石泉縣檢察院對李思俠等人的撤訴。這再次引爆輿論。8月27日,坐在西安家中的陽臺,李思俠翻看著瑪格麗特·米切爾的小說《飄》。
  • 從「環保維權」到「尋釁滋事」,陝西李思俠案撤訴前後
    「我還是不甘心。」李思俠說,檢察院以「強行索要汙染費和道路使用費的主觀目的證據不足,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無法排除合理懷疑」為由撤訴,她希望得到的是一個「徹底無罪」的撤訴決定,恢復她因「涉惡」、「尋釁滋事」受損的名譽。為此,她將繼續申訴。8月24日,石泉縣檢察院表示,因李思俠已準備提起申訴,該案尚沒有終結,暫不便接受採訪。
  • 陝西女工程師案二審再次開庭:辯護律師查閱錄音錄像發現多處與筆錄...
    7月24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案二審再次在陝西安康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據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此前《陝西女工程師幫家鄉村民舉報汙染獲刑案調查:環保衛士?涉惡勢力?》
  • 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被判刑,檢方撤訴,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據報導,陝西某國企職工李思俠,因舉報安康石泉縣雙喜村兩家石料廠無證開採、損毀道路、汙染環境,並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廠索賠,2019年被石泉縣法院判尋釁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檢方起訴書顯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俠兩次參與組織村民在村道設立限寬墩,阻止礦山車輛通行。在2018年的雙喜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李思俠因護路事件深度介入村兩委選舉。
  • 檢方撤訴:定罪尋釁滋事應慎之又慎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8月16日)有媒體報導說,為輿論所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因舉報汙染被訴尋釁滋事罪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據報導,7月28日,陝西省安康市中級法院裁定撤銷李思俠尋釁滋事罪的一審判決,將此案發回石泉縣法院重審。
  • 從石泉縣人民檢察院對李思俠案撤訴,來看對法治進步的促進意義
    作者:律海之舟2020年8月15日,筆者在瀟湘晨報看到一篇文章,該文章標題為《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獲刑:法院重審準許撤訴,我依舊有點委屈》,並附有2020年8月14日石泉縣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書》的末頁圖片,該圖片顯示「石泉縣人民檢察院以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向本院要求撤回起訴。」石泉縣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石泉縣人民檢察院撤回對被告人李思俠、張海成、魏志波的起訴。」
  • 海歸博士創業被舉報涉罪案續:檢方撤訴後再將案件退回補偵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7月18日從清華留美博士孫夕慶處獲悉,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刑事裁定,駁回其改判無罪的請求,維持檢察院的撤訴決定。該案過去4年經歷了114次庭審,兩個月前檢察院提出撤訴申請。
  • 國企工程師變身惡勢力老大?維權10年反獲刑,二審判決推翻欲重審
    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幫助村民舉報石料廠,卻涉嫌"惡勢力"獲刑,此事引發爭議。7月28日,當地法院認為,此案原審時證據不足,且在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決定撤銷判決結果,發回重審。事情發酵後,不少網友質疑李思俠幫忙舉報的目的在於錢,而這點遭到了李思俠母親的否認。她稱,女兒原為某國企的油田工程師,常年居住在上海,月入近萬,不會因為拿了別人的錢便與石料廠產生近10年的糾紛。·李思俠2008年,李思俠老家雙喜村有2處石料廠等待開發。
  • 如何看待陝西女工程師舉報汙染被判刑
    陝西57歲的女工程師李思俠和家鄉石料廠「鬥爭」6年,因尋釁滋事罪獲刑2年半。近日,二審法院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回顧被羈押的21個月,李思俠說,自己必須要說話,看到採石場關停、村道恢復,一切都值得。
  • 南昌律師會見當事人後被控辯護人偽證罪 法院準許檢方撤訴
    12月4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熊昕辯護律師周澤處獲悉,在訴訟過程中,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熊昕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要求撤回起訴。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已裁定準許檢方撤訴。對於這個結果,辯護律師表示,熊昕將要上訴。
  • 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獲刑:法院重審準許撤訴,我依舊有點委屈
    ,準許檢方撤回對被告人李思俠等人的起訴。李思俠是陝西某國企職工,因舉報安康石泉縣雙喜村兩家石料廠無證開採、損毀道路、汙染環境,並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廠索賠,2019年被石泉縣法院判尋釁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 女工程師舉報汙染被控尋釁滋事在看守所待21個月:我要徹底的清白!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魏晞/攝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魏 晞不起訴決定書終於來了,在李思俠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18個月,並在看守所待了21個月之後。這位曾經在陝西西安一家國企工作的女工程師從2013年開始舉報家鄉被石料廠汙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