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人大代表通過視頻直播進行旁聽。(記者 李小雷)
承包的工程項目按期竣工後,家住瀏陽市關口街道的包工頭胡某繼在拿到工程款後,卻以包工程虧損為由不與農民工進行工資結算,並採取藏匿、更換電話號碼等方式,逃避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
9月16日上午,胡某繼因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整個案件庭審過程,由市人大常委會組織了10多位人大代表,在法院辦公區六樓通過觀看視頻的方式,進行旁聽並予以當場評議。
今年46歲的胡某繼經營著一家磚廠,但他並不滿足於現狀,想通過其它門路賺更多的錢。2016年,胡某繼結識了湖南某園林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彭某。彭某向胡某繼透露,自己所在的公司在瀏陽北區鄉鎮承包了多個農田建設項目工程,但現在公司又轉戰其他項目,想將瀏陽的工程轉包出去。
得知這一信息後,胡某繼心動了,經過一番成本核算後,他覺得有利可圖。經過多次溝通,胡某繼與彭某籤訂了五份項目合作協議,轉包了彭某所在公司承包的五個項目工程,成為實際施工的承包人。
工程項目承包到手後,胡某繼成了包工頭,他四處招募農民工入場進行施工。據統計,從2016年11月到2018年2月工程完工,胡某繼共僱請多個施工班組共計100餘人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幹活。按照約定,胡某繼一開始都按照工程進度,給農民工發放部分工資,並承諾等工程竣工後,所有工資將全部結算到位。
2018年,五個項目工程全部如期完工,中標公司按照施工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的約定,將工程款撥付給彭某所在公司,隨後,彭某又按照項目合作協議的約定,在扣除相關費用後將工程款支付給了實際施工承包人胡某繼。
然而,在收到工程款後,胡某繼並沒有按照約定足額給農民工結算工資,而是以經營不善導致虧損為由,在支付部分農民工工資後,於2019年7月離開瀏陽,並更換電話號碼,就此失聯。
「我們到他家也找不到人,打電話也無法接通。」2019年9月30日,農民工陸續向瀏陽市人社局投訴。
經調查核實,胡某繼共拖欠134名農民工工資近170萬元。市人社局在多次通過電話、簡訊聯繫,與其親屬聯繫等方式試圖聯繫胡某繼未果後,向其下發了《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但胡某繼依然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詢問。隨後,該局又對其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其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而胡某繼仍以藏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勞動報酬。
隨後,市人社局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偵查。今年1月10日,藏身長沙的胡某繼被警方抓獲歸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採取躲藏的方式,逃避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犯罪事實。
「因為當時的政策調整、原材料漲價,以及自己管理不善等因素,承包的工程結算後,我不但沒賺錢,還賠了一百多萬元。」在庭審中,胡某繼辯解道,自己之所以藏匿起來,不僅僅是為了躲避農民工,也是為了逼迫發包公司能承擔一部分責任,但因為自己不懂法,結果觸犯了法律,懇請從寬處理。
案發後,在多方協調下,彭某所在公司及一家中標單位已將胡某繼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墊付到位,這才未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繼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但鑑於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且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瀏陽日報 記者 李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