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傳出一段視頻,一名小學生模樣的女孩因偷了10塊錢被爸爸帶到警局自首,女孩走到值班窗口哭訴:「我偷了十塊錢……」原來,這是發生在上海的一件新鮮事,12歲的女孩未經媽媽允許在媽媽的皮包裡拿了10塊錢,父母發現後怒不可遏,為了教育好孩子,就採取了這種「小題大做」的方式——讓女孩到警局自首。
此舉因為網友們的激烈討論,大部分網友認為,女孩父母這樣做過於極端,小題大做了,孩子拿了錢用於買零食,也沒有幹什麼壞事,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只是沒有經過父母允許拿了父母的錢,不至於嚴厲到這種地步。教育孩子是家長自己的事情,為這樣的家庭瑣事報警,浪費公共資源,而且有可能給孩子造成嚴重的心理陰影。
但話說回來,如果女孩平時就特別叛逆,難以管教 ,把父母的話當耳旁風,那麼父母這樣做也就不難理解了。熊孩子有時候是能把人氣瘋的,打又打不得,罵又罵不得,刀槍不入油鹽不浸,父母可以說是無計可施。萬般無奈之下,爸爸採用這種方式讓其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也無可厚非。
經常叔叔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後,耐心地給女孩做思想工作,對其進行委婉的批評教育。
警察叔叔告訴女孩,未經他人允許秘密獲取他人的東西就是偷,儘管女孩拿的是媽媽的錢,但未經媽媽允許,這在一定意義上也叫「偷」。最後女孩誠懇認錯,表示要回家向媽媽道歉。
也有網友對此表示支持,認為爸爸做得對,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網友更是對警察的做法豎起大拇指,因為警察的批評教育直擊女孩的靈魂深處,給女孩上了一節道德課。其實,我小時候也曾經因為自己的語文課本丟了,而偷拿了同桌的語文書。記得那時候剛上小學二年級,回到家後媽媽第一時間便發現了,但她沒有聲張,而是把我叫到房間裡嚴厲地批評了我,告訴我拿別人東西是不對的,一定要及時還回去。於是我第二天早早到了學校,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同桌的語文書放了回去,化解了一場道德危機。現在我挺感謝媽媽,沒有大張旗鼓戳穿我,保留了我的自尊,也沒有包庇縱容我的壞習氣,把我拉到了正常的軌道上。
無獨有偶,前段時間也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情。一個7歲的孩子偷拿了商場的玩具,孩子媽媽為了警示孩子憤而報警。很多網友表示教育孩子是父母的責任,對待這麼小的孩子,這位媽媽的做法太過分了,她應該自己進行耐心地對孩子進行說服教育,而不是把教育孩子的任務甩給警察。這件事要看從哪個角度分析了,如果媽媽教育不管用,用這種方法嚇嚇熊孩子,讓他長長教訓也沒什麼不好,畢竟「少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發現孩子有問題而置之不理,長大後可能就毀了孩子。
我還看到了這樣一則新聞,一個7歲的男孩在遊泳池裡大便,一開始男孩母親帶頭鼓動會員們退費,說泳池不能保證衛生狀況,孩子太小不敢再去了。當通過監控發現是她家孩子所為之後,這位媽媽又以各種託詞說孩子還小,當時突然肚子疼,而教練卻不在現場。遊泳池管理方要求家屬賠償1.5萬元的換水費,家長只願意拿兩千元。事情還沒有得到解決,網友們很多站出來指責男孩母親,認為正是她的三觀有問題,才沒有把孩子教育好,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教育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大事,也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是父母終生的一項功課。要想孩子品行優良,三觀端正,父母自己必須做到,否則孩子有樣學樣必然難以管教。記得有一次外出,6歲的兒子隨手扔了一個飲料瓶,被我和老公狠狠教訓了一頓,最後逼著他撿起瓶子扔進了垃圾箱作罷。孩子哭得一塌糊塗,還怪我們小題大做,但我說必須要這樣做,一絲一毫都不能馬虎,否則他就很難養成好習慣。果不其然,從那以後孩子一直很講究衛生,再也沒有犯過這樣的錯誤。所以,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在保護孩子自尊心的基礎上,該較真還是要較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