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傳統認知裡,自然界與意識界一直是對立著的,被稱為客觀與主觀。但是這種對立不過是人類概念範疇中的自我規定,實際上兩者就是一體。二者遵循同一邏輯規律,邏輯規律既是心靈的,也是物理的,只是人類習慣的適用表達概念不同。
比如物理學常用的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在生命修煉實踐中就有很明顯的對應關係。
中國人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就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生命運程與人際關係上的運用。唯一差別是,物理學上的兩個力是同時性的,關係更為單純。而在生命運程與人際關係上,兩者的作用反應既有可能是同時的,也有可能有時間延遲和間隔,表現為更加複雜的狀態。就像牛頓力學是愛因斯坦相對論的特例一樣,物理學中的作用力與反作用力不過是生命運程與人際關係上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特例。
此外,物理學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生命修煉實踐中的另一個對應關係比較隱誨,也更加顯得微妙。
在筆者佛法認知語境系統裡,去執著心與消業是一對矛盾對立著的概念和行為。
修煉就是去一切執著心,執著心適用於心理和認識範疇;去執著心是主動,是有為。消業適用於身體上出現的問題,消業是被動的,是無為,需要順其自然。
業是什麼?業是執著心的沉澱與累積,本質上也是執著心,這就體現了徹底的一切唯心。那麼,執著心與業力彼此影響的機理是什麼呢?
以彈簧做比喻。彈簧沒有外力施加時的狀態是本然狀態,生命場無病時的本然狀態就是這樣。而執著心是一個偏頗之力,使生命場發生形變,即是對彈簧施加一個外力,把彈簧拉長或壓縮,這就是執著心創造了業力的運行機理。
彈簧具有向本然狀態恢復的本能,生命場同樣也有向正常狀態恢復的本能。生命場由變形向本然狀態恢復的過程會伴隨著痛苦的感覺,這個過程即稱為消業。
執著心是起始的偏頗之力,對應著作用力;生命場變形恢復的本能之力,對應著反作用力。於是去執著心與消業也成為了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在生命修煉實踐領域裡的對應。
治病、養生、升華生命,其本質是一樣的。物理學規律、邏輯規律、生命提高層次的規律,其本質也是一樣的。
由此可見,一切唯心並不是迷信,生命修煉也是一門科學,而且是更加高級的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