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嶽懷讓 實習生 林毅珍
9月4日,一名今年從南京某理工類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的應屆生小江(化名)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爆料稱,自己今年6月依規向南京市江寧區人社局申請的「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卻在7月被駁回了。官方給小江的答覆是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不符合申請標準。
同一天,針對近期社會對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歧視問題,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回應澎湃新聞時明確指出,「2019年1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已明確用人單位應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落戶機會。」
小江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自己6月申請上述「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時,在當地人社局發布的文件中看到「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在補貼對象內,並將這一消息通知同學一起提交了申請,然而當申請被拒絕之後卻發現,當地人社局發布的最新文件卻將「非全日制研究生」從補貼對象中刪除了。
小江向澎湃新聞記者提供的一份今年6月「智慧人社」欄目發布的文件截圖顯示,補貼申請者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不過,澎湃新聞記者依照爆料人小江的指引,登錄南京市政府推出的公共服務軟體「我的南京」中「智慧人社」欄目查詢發現,在南京市人社局發布文件的《南京市發放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須知》內,申請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畢業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含取得在寧就業許可的港澳臺畢業生),在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過普通高考、統招專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統考方式進入就讀的學校。」
根據這份文件的規定,屬於「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小江的確無法申請。那麼,是小江申請之後文件又做了更新嗎?
4日,澎湃新聞記者撥通了南京市人社局直屬單位南京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的官方電話。該中心值班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解釋,人社部門在今年早些時候的確將非全日制研究生納入了南京市發放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對象,並一度在人社部門此前公布的一份文件中註明,然而不久後將非全研究生納入的這一條被財政部門駁回了,此前申請的非全研究生因此都無法享受這一補助了。
這名值班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南京市人社局已經將新的方案再次上報相關部門,如果明年出臺的文件按照人社部門的建議將非全研究生納入住房租賃補助申請對象,那麼今後的非全研究生就能夠申請。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南京市人社局在今年4月曾公布了文件《南京出臺十項措施支持促進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創業》。這份被簡稱為「南京人才就業創業十條」的文件表示在10個方面,提出具有創新突破的政策舉措,支持促進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創業。
其中第一條就是「放寬落戶門檻」:研究生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人員(含留學回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憑學歷證書即可落戶。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寧就業參保半年即可落戶。
文件的第二條是「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領條件的博士、碩士、學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租賃補貼。加快人才公寓建設與供給,年內建成7000套約50萬平方米人才公寓。擴大人才購房服務面,將《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中相關企業「取得碩士學位人才」申購政策延伸至該類別的本科畢業生同等享受。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在南京市政府網站上,江寧區人社區今年5月又公布了一份文件《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創業辦事指南》。其中,在辦理業務「南京市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一項中,明確規定,辦理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據上述兩份文件,作為非全研究生的小江是可以申請南京市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的。
今年2月,教育部就在《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戶條件,精簡落戶憑證,簡化辦理手續,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戶機會。
責任編輯:蔣子文
校對:張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