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執筆人
■曾 剛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
■王 偉
摘要
■2020年三季度,國內經濟逐漸從新冠疫情帶來的嚴重衝擊中穩步恢復,商業銀行經營業績較二季度有所回升,各項風險指標也趨於平穩。2020年9月末,商業銀行資產總額達到262.5萬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1.7%,仍保持較快增長。累計實現淨利潤1.5萬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8.3%,下降幅度較二季度有所收縮。商業銀行整體淨息差為2.09%,與6月末持平,行業整體息差企穩,但農商行淨息差今年以來仍下降幅度較大。商業銀行整體不良貸款率1.96%,較6月末增加2BP,仍然呈緩慢上升態勢,其中股份制銀行不良率穩中有降,大型銀行繼續保持較低水平,農商行的不良率則繼續上行到4.24%的高位,不同類型的銀行資產質量分化加大。商業銀行整體撥備覆蓋率為179.9%,較上季末下降2.52個百分點,大中型銀行的抵補能力較為穩健,城商行和農商行撥備覆蓋率則低於平均水平,風險抵補能力也出現了分化。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的平均水平分別為10.44%、11.67%、14.41%,較二季度有所回升。商業銀行整體流動性覆蓋率為138.67%,一直處於下降趨勢,不同類型銀行流動性分層現象日趨明顯,流動性風險依然是中小銀行面臨的重要挑戰。
■從未來看,《商業銀行法》、《人民銀行法》等啟動修訂,意味著銀行業整體監管框架將逐漸成型,將重塑商業銀行的風險偏好和運營邊際,促使不同類型銀行專注主業,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採取差異化經營策略。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新規(TLAC)的落地以及即將出臺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將進一步強化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加強對金融科技的監管,意味著不同類型的金融主體,在開展實質相同的金融業務時,將按照一致性原則接受相同的監管標準。此外,仍需關注中小銀行特別是農商行的風險處置,中小銀行應通過處置不良資產、注資重組、同業併購、市場退出等多種方式積極化解風險。
目錄
一、2020年三季度銀行業面臨的宏觀環境
二、銀行業經營情況
(一)資產規模增速加快
(二)商業銀行淨利潤降幅收窄
(三)淨息差企穩
(四)風險狀況
三、2020年四季度運行展望
(一)《商業銀行法》修訂,體現監管政策導向變化
(二)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三)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新規強化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
(四)強化網際網路貸款準入管理,實現一致性監管
報告正文
一、2020年三季度銀行業面臨的宏觀環境
2020年三季度,全球經濟仍在不均衡復甦進程之中。海外疫情仍在持續蔓延,給經濟復甦增加了不確定因素。從發達國家近期經濟表現來看,居民實物消費已恢復至疫情前水平,但就業、產能利用和服務消費恢復卻仍在半途。在疫情持續情況下,各主要國家貨幣政策仍將維持寬鬆,但一些國家的財政救助可能出現暫停和縮水局面。前三季度,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0.7%,多家機構預測,如果境內疫情不發生大的反彈,中國經濟在2020年第四季度將繼續保持較快復甦勢頭。
貨幣政策方面,三季度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下調再貸款、再貼現利率等貨幣政策調控,直接降低了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進而降低三農、中小微企業等群體的融資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央行不斷加強預期管理,引導貨幣市場利率圍繞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平穩運行,LPR報價連續5個月維持不變,十年期國債收益率已從6月末的2.8%上升至3.1%。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和常備借貸便利利率在4月下調後一直保持不變,狹義貨幣M1增速從年初的零增長持續上升,至9月份已經達到8.1%。
2020年三季度銀行業監管政策主要側重於規範金融秩序,推進中小銀行公司治理,防止監管套利,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三季度央行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對金控公司開展市場準入管理,防範部分非金融企業利用制度漏洞向金融業盲目擴張。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逆周期資本緩衝機制的通知》,明確逆周期資本緩衝初始比率設置,並定期評估和調整逆周期資本緩衝要求。銀保監會要求部分銀行採取有力措施,壓降結構性存款規模,防止資金空轉套利,同時降低實體企業融資成本。中小銀行公司治理持續推進,銀保監會出臺一系列公司治理監管制度文件,著力化解部分風險機構公司治理歷史遺留問題,引導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完善公司治理。
二、銀行業經營情況
資產規模增速加快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根據銀保監會發布的監管指標數據,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315.2萬億元,同比增長10.5%,其中商業銀行總資產262.5萬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1.7%,佔銀行業金融機構比例的83.3%。資產增長速度較6月末增加了0.9個百分點,增長速度較快。
在不同類別銀行中,大型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和農商行的資產同比增速分別為10.6%、12.6%、11.7%、10.6%,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增速要高於其他類型銀行。
圖1 商業銀行資產及資產增速變化趨勢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資產增長較快的原因主要在於2020年各項貸款餘額增長速度較快,前三季度各項貸款增加16.26萬億元,同比多增2.63萬億元。從上市銀行來看,36家A股上市銀行中有26家的貸款較年初增速達到兩位數,且有2家已經超過20%,另外10家上市銀行的貸款增速雖低於10%,但也均在5%以上。根據央行的統計,貸款增長較快的領域包括工業中長期貸款、普惠金融領域、三農貸款、住戶經營性貸款等,與之相對應房地產貸款有所回落,體現了在直達實體經濟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下,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和改善。
商業銀行淨利潤降幅收窄
2020年前三季度,商業銀行累計實現淨利潤1.5萬億元,同比下降8.3%,降幅較上半年收縮1.1個百分點。平均資本利潤率為10.05%。商業銀行平均資產利潤率為0.80%,較上季末下降0.02個百分點。
分銀行類別來看,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分別下降9%、8%、6%、12%,農商行利潤下降趨勢明顯,其他類型銀行的降幅有所回落。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利潤率為10.05%,平均資產利潤率為0.80%,較上季末下降0.02個百分點。
圖2 商業銀行淨利潤及增速變化趨勢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從二季度開始的銀行利潤增速下滑,一方面體現出疫情衝擊和商業銀行降息讓利措施對銀行收入和風險暴露的滯後影響開始顯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二季度銀行業加大不良貸款確認和處置,以及加大貸款撥備力度,對銀行利潤也形成衝擊。展望未來,銀行業整體經營業績還取決於疫情的控制程度,如果疫情控制態勢持續向好,對資產質量和業務不會造成較大衝擊,但也應注意,由於海外疫情久拖不決,對中國的出口外向型行業仍有潛在的負面影響,進而可能增加銀行的經營壓力。在此背景下,銀行自身也應做實利潤、用好利潤,及時填補撥備缺口,全面覆蓋風險損失,適當降低分紅、控制薪酬,將有限的利潤更多用於資本補充,提高風險抵禦能力。
從上市銀行來看,36家上市銀行前三季度的淨利潤同比下降7.70%,要好於行業平均水平。但有兩個現象值得注意,一是全國性銀行與地方性銀行之間的分化更為明顯,2020年三季度當季,36家A股上市銀行中,24家同比增速有所改善,12家同比增速較二季度有所惡化,這12家A股上市銀行主要為城商行,這表明,全國性銀行和地方性銀行進一步分化,地方性銀行之間也呈現出強者愈強的市場格局,且這一現象可能並非短期趨勢。二是營收同比顯著大於淨利潤同比,體現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幅度依然較大。政策導向下,撥備計提的大幅增加使得營收與淨利潤指標出現一定程度的背離,帶有一定的政策導向特徵。
淨息差企穩
以淨息差衡量各類銀行的盈利能力,2020年9月末商業銀行整體淨息差為2.09%,與6月末持平,但與年初比較仍有11BP的下降。大型銀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淨息差分別較上季末增加0BP、1BP、1BP和2BP,下降幅度有所減緩。淨息差的下降,一方面來自於當前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以及中小企業的利息、本金延期的大背景下,銀行資產收益率下行壓力很大;另一方面,受制於融資渠道和管理水平,中小銀行的負債成本下降難度較大。但也應該看到,銀行淨息差也和LPR利率有關,最近5個月LPR報價維持不變,也對商業銀行淨息差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
圖3 商業銀行淨息差變化趨勢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風險狀況
1. 不良貸款增速放緩
截至2020年9月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總額達2.84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987億元,不良貸款生成速度有所減緩。從最近幾年不良貸款餘額走勢來看,不良資產餘額仍在穩步上升,且上升幅度要顯著高於資產增速。
圖4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變化趨勢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商業銀行整體不良貸款率1.96%,較6月末增加2BP,較年末增加10BP,總體仍在小幅增加的態勢中。其中,大型銀行不良率為1.5%,上升較快,但總體保持較低水平,股份制銀行不良率和二季度保持一致,城商行和農商行雖在三季度有所回落,但仍維持高位運行,特別是農商行,三季度末不良率為4.24%,居各類銀行之首。
圖5 主要類型銀行不良率變化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資產質量壓力小幅上升的同時,在監管引導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核銷和處置速度也在加快。數據顯示,2020年1~9月,貸款核銷規模合計7646億元。僅在三季度貸款核銷規模就達到了3200億元,同比上升33%,商業銀行不良處置有加速的趨勢。除貸款核銷外,商業銀行也在採用多種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包括與資產管理公司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加快發行不良資產支持證券(ABS)等,甚至有中小銀行打算藉助定增計劃清理不良貸款存量。
隨著疫情衝擊對經濟的影響不斷顯現以及監管要求銀行做實真實不良資產的要求進一步收緊,銀行不良貸款率預計還會在一定程度上上升,金融風險上升壓力尚存。從監管層面,需要提前研判並建立政策和工具儲備,特別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應做好協調與配合,共同為企業和實體經濟提供更多幫助。從銀行層面,則要一方面提高支持企業有效信貸需求的效率,直達企業,避免被殭屍企業佔用資源,並針對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信貸優化重組;另一方面則應及時補充資本金,提高自身抗風險能力和信貸供給能力,同時金融機構抓住時機進一步深化內部改革。
2. 風險抵補能力分化較為明顯
撥備覆蓋率體現了銀行抵禦預期損失的能力。2020年三季度末,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餘額為5.1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1086億元;但由於不良貸款餘額上升較快,撥備覆蓋率仍較上季末下降2.52個百分點,為179.9%;貸款撥備率為3.53%,較上季末下降0.01個百分點。當前總體撥備情況依然高於監管要求,且在全球範圍內仍處於穩健水平,風險抵補能力仍處於合理區間。
圖6 主要類型銀行撥備覆蓋率變化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不過,儘管大中型銀行的抵補能力較為穩健,但城商行和農商行卻大幅低於平均水平。截止到三季度末,大型商業銀行的撥備覆蓋率為221.18%,較最高點有所下降。大型銀行本身撥備覆蓋率較高,遠超最低標準,適度下調可適當優化利潤結構。股份制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為199.3%,較6月末下降5個百分點,主要原因在於股份制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核銷力度更大。城商行9月末撥備覆蓋率為154.79%,較6月末有所回升,略高於監管水平;農商行9月末數據為118.6%,大幅低於疫情前150%的監管要求。鑑於農商行是服務「三農」、中小微企業的骨幹力量,要高度關注這些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3. 流動性風險較為穩定
流動性比例。2020年9月末,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為58.57%,較6月末上升了0.38個百分點,分銀行類型來看,大型銀行流動性比例略有上升,股份行、城商行和農商行略有下降,整體變化不大。
人民幣超額備付金率為1.8%,較6月末下降0.11個百分點;存貸款比例(人民幣境內口徑)為75.46%,較上季度末上升0.86個百分點。
圖7 主要銀行類型流動性比例變化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流動性覆蓋率是銀行合格流動性資產與未來30天現金流出量的比例,是衡量商業銀行短期流動性的重要指標。2020年9月末流動性覆蓋率為138.67%,較三月末高點已經下降了12.9個百分點,一直處於下降趨勢,但仍高於《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中要求的100%監管指標。
圖8 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變化趨勢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總體上看,商業銀行的各項流動性指標數值都滿足監管指標的下限。未來大型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要點仍然應該是不斷提高額外流動性的運用效率,最大化資金利用價值;股份制商業銀行需要重點保持流動性指標的穩定,並對市場流動性壓力情景做好充分的準備;中小銀行流動性風險面臨較大挑戰,未來還是應該在加強核心負債、降低負債成本、增加資本金補充和合理壓縮同業資產規模方面多下功夫。
4. 資本充足率保持穩定
2020年9月末我國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的平均水平分別為10.44%、11.67%、14.41%,較二季度有所回升。在結構性上,其他一級資本對資本充足率的貢獻繼續上升,從6月末的1.14%上升到9月末的1.23%,說明近年來監管引導銀行多渠道、多層次補充資本的政策在持續發揮作用,資本結構合理性也在提升。但整體來看,我國商業銀行其他一級資本佔比仍相對偏低,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其他一級資本充足率更是大幅低於平均水平,所以在政策上進一步支持中小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2020年9月末二級資本充足率貢獻率為2.74%,較6月末增加了0.14個百分點,二級資本補充渠道也在逐漸恢復。
圖9 資本充足率結構變化趨勢
分銀行類別來看,大型銀行資本充足率為16.25%,要顯著高於其他銀行,並且仍呈現上升趨勢。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3.3%、12.44%、12.11%,其中城商行、農商行的資本充足率仍處於下降趨勢。
圖10 不同類別銀行資本充足率變化趨勢
三、2020年四季度運行展望
《商業銀行法》修訂,體現監管政策導向變化
2020年10月16日,人民銀行發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以下簡稱《修改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這是《商業銀行法》時隔五年再次修訂。本次修訂有較多變更,主要體現了以下幾方面背景。
一是吸收國際監管規則的最新成果。2008年次貸危機暴露出巴塞爾協議II存在的一些嚴重缺陷,國際監管當局陸續出臺了《巴塞爾協議III》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各種監管細則,包括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要求、逆周期資本監管、槓桿率等各種方面。對此,《修改建議稿》專設了「資本與風險管理」章節,落實《巴塞爾協議Ⅲ》資本監管要求,確立資本約束原則,並且明確商業銀行應當遵守宏觀審慎管理和風險管理要求。
二是充分體現中國宏觀政策和金融監管政策導向變化。包括加大對小微、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並提供制度保障,明確區域性中小銀行的本地化經營要求,鼓勵商業銀行對小微、普惠客戶發放信用貸款等等。新辦法高度重視商業銀行公司治理與股權管理,新設了「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為防範此前由股權結構混亂帶來的問題增設股東義務與股東禁止行為、健全內部控制;完善「風險處置與市場退出」機制,建立風險評級和預警、早期糾正、重組、接管、破產等有序處置和退出機制,規範處置程序。
三是適應了銀行業實踐中的創新。《修改建議稿》明確了商業銀行的範圍,納入了金融改革過程中新創立的機構類型(如村鎮銀行),同時拓展了銀行的業務範圍,刪除利率限制的規定,允許銀行與客戶自主約定存貸款利率。強調分業監管,限制非持牌的跨市場交易和投資行為,以降低交叉性金融風險,推動商業銀行專注主業。
總體來看,作為銀行業的基本大法,《商業銀行法》的此次大修,是對金融改革和銀行業實踐層面出現的許多新問題、新趨勢的回應,明確了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和業務創新的邊界和目標,為銀行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以及更好地服務支持實體經濟,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2020年10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訂徵求稿》),對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監管雙支柱調控框架、防範系統性風險、規範數字貨幣、強調貨幣政策獨立性等方面進行了修訂完善。
一是將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監管雙支柱監管體系納入人民銀行法。與《商業銀行法》的修訂相對應,本次《修訂徵求稿》也明確了要建立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並對人民銀行的職能進行了擴展,將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等納入央行職責範圍。至此,以「雙支柱」為主要特徵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法律框架基本成型。
二是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首先將更多的機構納入央行監管體系,這些機構包括: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1]、金融控股公司、重要金融基礎設施[2],其中系統重要性銀行、金融控股公司的資本監管要求已經在2019年底和今年相繼出臺。這樣有利於消除監管空白,增強央行對系統金融風險的監測能力,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發生。其次,明確了由中國人民銀行監測評估金融體系整體穩健性狀況,牽頭提出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建議、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是規範了數字貨幣的法律依據。《修訂徵求稿》規定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為發行數字貨幣提供法律依據。我國將成為全球首個將央行數字貨幣形態列為合法貨幣納入中央銀行法的國家,而且也將是全球第一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國家,同時為了防範虛擬貨幣風險,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製作和發售數字代幣。
四是進一步從法律上加強了人民銀行的獨立性。修訂稿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貸款的原則,不能向任何機構和個人提供擔保。中國人民銀行的獨立性得到法律的確認。
《中央銀行法》的修訂,是落實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重要舉措,對於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統籌管理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均有重要意義。
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新規強化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
五中全會特別強調了發展與安全的平衡,從金融行業來看,更應關注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特別是防範系統性風險。在此背景下,2020年9月30日,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聯合發布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能力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稱《管理辦法》),標誌著中國版的TLAC監管框架正式出臺。該辦法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增強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和健康性,確保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進入處置階段時,具有充足的損失吸收和資本重組能力,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系統重要性銀行因規模較大、結構和業務複雜、與其他金融機構關聯性強,在金融體系中居於重要地位。歷史經驗表明,系統重要性引發的系統性風險會呈現出許多與一般風險不同的特徵,極具傳染性和破壞力,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穩定,甚至對宏觀經濟和社會穩定產生嚴重衝擊。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已經充分顯示了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因此,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防範「大而不能倒」等成為反思危機教訓、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的重要內容。
《管理辦法》對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的構成、風險加權比率和槓桿比率的計算方法、所對應的資本扣除、披露要求等作出了規定,同時,對特殊情況下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達標時限,也明確了分步實施的要求[3]。
《管理辦法》的出臺有利於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提早制定規劃,採取綜合措施滿足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短期來看,《管理辦法》如果正式出臺,將給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4]帶來一定壓力。相關銀行應提早規劃安排,抓緊補充資本,完善風險處置機制,提高總損失吸收能力。同時,應加快戰略和業務轉型,大力發展輕資本業務,努力實現負債多元化、收入多元化。但長遠看,實施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將進一步完善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處置機制,對提高大型商業銀行風險抵禦能力、強化市場約束、增強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具有積極意義,有助於拓展商業銀行主動負債品種,提高我國直接融資比重,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
強化網際網路貸款準入管理,實現一致性監管
繼7月份銀保監會發布實施《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後,11月2日,銀保監會和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從準入要求、經營範圍、貸款額度以及槓桿率等方面,對網絡小貸業務進行了全面的規範。其中,後三個方面的限制對現有網絡借貸平臺如螞蟻金服、京東金融等預計會造成較大影響。
首先,在經營範圍方面,《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網絡小額貸款業務應當主要在註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未經銀保監會批准,不得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對一般的網絡小額貸款公司來說,該舉措限定了其經營範圍,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貸款規模和收益,但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控制其風險。對於極個別大型網絡平臺開展跨省小貸業務,市場準入和監管權將從地方金融監管局轉移到銀保監會,預計銀保監會將參照全國性銀行等監管標準,對全國性網絡小貸的資本金、經營規範、信息披露等提出更高要求,避免「監管套利」。其次,在貸款額度方面,辦法要求對自然人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餘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這也意味著與大型電商平臺掛鈎的相關網貸公司不能再以商品折扣、消費分期等方式誘導自然人過度消費、過度負債,有利於行業規範發展和降低系統性風險。第三,在槓桿率限制方面,辦法提出了淨槓桿和聯合貸款出資比例的雙重限制,將讓小貸公司的槓桿率從無限制降低到最高16倍,略高於消費金融公司的13倍,從而也能降低網絡小貸公司利用高槓桿規模快速擴張的風險。
從國內外實踐來看,要保證監管政策的有效性,就必須遏制監管套利行為。這就要求不同的金融主體,在開展實質相同的金融業務時,應接受相同的監管要求。我國部分非銀行主體開展的一些金融科技創新,儘管在實質上與銀行業務(如信用卡、消費信貸以及小微企業貸款等)相同,但在業務開展的監管要求以及機構本身的資本監管標準方面,與銀行業機構存在著巨大的差異,這不僅造成了監管套利空間,也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形成了一定的潛在風險。《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出臺對實現監管一致性、規範金融市場競爭秩序以及提升資本監管的有效性,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1] 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包括:系統重要性銀行、系統重要性非銀行機構、系統重要性其它金融機構。
[2] 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包括金融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支付清算體系、徵信體系等相關機構。
[3]《辦法》要求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於1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於18%。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槓桿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於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於6.75%。
[4] 截至2019年末,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被FSB認定為全球系統性重要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