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打工妹吳金豔沒有想到自己第一次到北京打工,卻一刀捅死了一個男人。做好坐牢準備的她更沒有料到自己會被判無罪而名動京城,更沒有想到自己的義舉在家鄉卻遭受非議導致愛情旁落親人擔憂。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吳金豔因持刀刺死不法侵害者一案進行終審宣判,終審維持了一審法院對吳金豔的無罪判決。吳金豔對法院的公正判決感激涕零,同時表示不會就自己長達10個月的無辜牢獄之災要求國家賠償。
進城打工,發現「愛情」纏住好友
22歲的吳金豔出生在內蒙古左阿魯科爾沁旗。淳樸的民風使這裡的女子具有重情重義的豪俠性格。
因為家貧,小學三年級時,她就含淚告別了學校,開始承擔生活的艱辛。
19歲時,情竇初開的吳金豔和鄰村青年尹春生訂婚了。尹春生家是當地的富裕戶。他們計劃在2003年秋天結婚,美滿的婚姻生活似乎唾手可得。
2003年2月,一直在家務農的吳金豔想在結婚前出去打工掙點錢貼補家用,也好給自己置辦一點嫁妝。當時正在外地打工的尹春生讓她到北京投奔在海澱區龍潭旅遊山莊打工的姐姐尹秋月。經過尹秋月的介紹,吳金豔成為了龍潭山莊的員工。
龍潭山莊位於北京市海澱區西北的城鄉接合部。吳金豔到龍潭山莊之前,當地青年孫鐵柱和李光軍就是這裡的員工了。細心的吳金豔發現,孫鐵柱經常對尹秋月大獻殷勤,可尹秋月對孫鐵柱卻總是不冷不熱的。孫鐵柱似乎一直對她情有獨鍾,依然追求著尹秋月。但不知何故,2003年8月底,孫鐵柱突然辭職離開了山莊,不久後的9月9日,李光軍又被山莊開除了。後來吳金豔才得知原因:原來李光軍和孫鐵柱請了一幫朋友在山莊吃飯、拿煙、洗桑拿,但消費過後卻沒有付錢。有人把這事告訴了山莊的老闆。
夜半驚魂,3男人借酒耍橫
2003年9月9日下午,剛剛離開山莊的李光軍突然打電話找尹秋月,質問她是不是她向老闆告密,才導致自己被開除。尹秋月矢口否認,兩人在電話裡吵了起來。李光軍要求尹秋月下山對質,但被尹秋月拒絕。這一切都被吳金豔看在眼裡,她暗暗為尹秋月擔心。
被開除的李光軍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卻又沒有了,心裡非常難受。他想到自己請朋友吃飯、洗桑拿的時候碰到過尹秋月,所以他懷疑是尹秋月向山莊老闆告密,不禁對尹秋月恨得牙痒痒的,想教訓一下尹秋月。
9月9日晚8時許,李光軍找到已經辭職的孫鐵柱和另一個小哥們一起喝酒。他們3人在酒店裡一直喝到次日凌晨1時許,之後,趁著酒勁來到了山莊。
尹秋月、吳金豔和另外一個女孩同住的這間宿舍位置較偏僻。9月10日凌晨2時,李光軍他們3人徑直來到此宿舍門前。當晚,勞累了一天的3個女孩很快就睡著了,根本不知道即將到來的危險。
不一會兒,熟睡中的3個女孩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還有人高聲叫她們出來。3個女孩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都驚惶失措不敢開門。門外的人不停地叫罵著,驚魂未定的吳金豔辨別出說話的人正是李光軍。
李光軍他們在女宿舍門口的叫嚷聲,引起了幾個在山莊吃飯的客人的注意,他們一看3個醉醺醺的小夥子在女工宿舍門口叫嚷,就把李光軍他們趕走了。
備受屈辱,持刀自衛出人命
離開山莊後,3個人一合計,決定過一會兒等客人走了再去找尹秋月。一個多小時後,他們再次來到吳金豔她們的宿舍,踹開了宿舍門。
孫鐵柱進門後直奔睡在下床的尹秋月的床邊,不由分說一把掀開她的被子,拽著她的頭髮左右開弓抽打著她的臉,撕扯著她的睡衣。孫鐵柱把尹秋月壓在床上,她的睡衣和胸罩沒幾下就被孫鐵柱撕開了,胸部全部露了出來。戰戰兢兢的尹秋月躲在床角不住地求饒……
睡在上鋪的吳金豔見狀,擔心孫鐵柱在醉酒之下強暴尹秋月,連忙下床勸阻。正在興頭上的孫鐵柱一見吳金豔上前阻攔,轉身一拳將吳金豔打在了地上。吳金豔站起來正準備質問孫鐵柱,沒想到孫鐵柱卻衝上前來,雙手用力一把扯開了她的睡衣,露出了白花花的胸部。還沒等吳金豔反應過來,孫鐵柱又飛起一腳把她踢倒在床頭櫃旁,接著又撲了上來。
吳金豔又羞又怕。在極度的恐懼中,她仍然不忘挺身擋住意欲侵害尹秋月的孫鐵柱。她順手拿起放在床頭柜上的水果刀,胡亂比劃著阻止撲過來的孫鐵柱。孫鐵柱躲閃不及胳膊上挨了一刀,捂著胳膊跑了出去。
站在門邊的李光軍見狀,抄起一把重約0.5公斤的銀灰色的鐵鎖衝進門來砸向吳金豔。這時,擋在尹秋月面前的吳金豔手上還拿著刀,慌亂中,她下意識地舉手向李光軍刺了出去,不料正好刺中了李光軍的左胸。李光軍當即捂住胸口軟軟地倒在了地上,他的身下馬上滲出了殷紅的鮮血。
當孫鐵柱聽到李光軍的叫聲再次衝進門時,只看見滿含眼淚的吳金豔拿著刀,站在那裡瑟瑟發抖。而李光軍已經趴在地上不能再說話了。
吳金豔見李光軍倒下了,馬上跑出宿舍給經理打電話,匯報了剛剛發生的情況。與此同時,孫鐵柱見出了人命,連忙打電話報了警。同時,孫鐵柱他們把李光軍送到當地的部隊醫院救治,但為時已晚,李光軍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愛情旁落,獲救者拒絕出庭作證
案發當日凌晨4時30分,公安機關在案發地點將吳金豔抓獲歸案。2003年10月15日,吳金豔被正式逮捕。檢察機關認為吳金豔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提請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第2款之規定,對被告人吳金豔定罪量刑。而李光軍的父母同時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要求吳金豔賠償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幣22.7萬元。
2004年2月23日,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把吳金豔公訴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海澱區人民法院給吳金豔的母親去信,讓她為女兒聘請律師或尋求法律援助。直到此時,家裡人這才知道女兒在北京出了大事,已經被關了好幾個月了。
吳金豔在北京被逮捕的情況在她的家鄉引起軒然大波,此時,村裡也開始流傳著各種風言風語,流傳最廣的說法是吳金豔在北京當坐檯小姐被人強姦所以才殺人。流言蜚語讓吳家的人抬不起頭來。
更讓人傷心的是,尹春生不久就匆匆和別的女孩結了婚。而吳金豔仗義相救的尹秋月在出事後立即悄悄回到了家鄉,她不但沒有告知吳金豔的父母在北京發生的事情,而且匆匆忙忙地嫁了人。在法庭審判階段,法院費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尹秋月,但她拒絕出庭為吳金豔作證,只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證詞。
萬家喜慶的2004年春節對吳金豔一家來說是無比酸澀痛苦的。一過完春節,吳金豔的母親就馬上趕到北京,她非常想見女兒一面,但根據看守所的相關規定,看守所沒有讓她們相見。吳金豔的母親心急如焚,一夜之間白髮驟然增多。她母親到北京的錢都是東拼西湊來的,就是勒緊褲腰帶也拿不出請律師的錢了,全家人幾乎要絕望了。關鍵時刻,內蒙古金利律師事務所指派楊鳳蘭律師為吳金豔免費辯護。
在法庭上,楊鳳蘭律師為吳金豔作了無罪辯護。吳金豔殺人案也引起北京各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2004年7月29日,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金豔無罪。法院認為,吳金豔的防衛行為起因於危及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的發生,防衛意圖明顯,防衛時間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過程中,防衛對象得當,且未超過必要限度,屬於具有無限防衛權類型的正當防衛,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正當防衛,仗義打工妹「殺人無罪」
在海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前,吳金豔已經做好起碼被判幾年徒刑的準備了,她萬萬沒想到法院卻判她無罪。這個無罪判決同時也在北京引起強烈反響,吳金豔見義勇為的義舉被到處傳頌著,她一下子成了京城百姓關注的明星人物。人們被吳金豔的事跡感動著。
2004年8月6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審判決提起抗訴,認為吳金豔防衛過當。與此同時,李光軍的家人也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於是,雖然海澱區人民法院判決吳金豔無罪,她也只能被取保候審。吳金豔含淚告別法官,取保候審後回到了家鄉。但她回家後傷心地發現,未婚夫變心另娶了,她仗義救下的尹秋月也不見蹤影,而她也成了坐過牢的人了。只要她一出門,就會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後來,吳金豔只好儘量躲在家裡不敢見人。
一方是死者家屬的上訴和檢察院的抗訴,另一方是一個弱小的打工妹,加上是一起人命關天的殺人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非常重視,專門安排刑一庭副庭長王堅擔任此案的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慎重審理。2004年9月2日,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認為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不當,依法對吳金豔一案作出了《撤回抗訴決定書》。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終審宣判,當法官宣讀完「維持原判、吳金豔無罪釋放」的裁定結果時,吳金豔激動得淚如雨下。同時,當法官告知吳金豔擁有提出國家賠償的權利時,她哽咽著斷斷續續地說:「雖然白白坐了10個月的牢,但我感謝法院還我清白,我不要求國家賠償了。」吳金豔和她的母親滿懷感激地向法官獻上了一面錦旗,上面寫著「公正執法為民維權」。
2004年12月29日,筆者電話聯繫了正在內蒙古家鄉準備歡慶元旦的吳金豔,她表示並不後悔自己的見義勇為行為,儘管她失去了許多,無辜坐了10個月的牢,但在一個弱小的農村女孩子的世界裡,她覺得自己能得到最後的清白,是她最大的安慰。她希望以後能在當地找到一個更好的小夥子結婚生子,然後平平安安過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