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讀三十三:租借車出事故

2020-09-22 石家莊普法

有車族越來越多,朋友之間互相借車也很平常。

在借車給他人使用之後,如果平安順利,完璧歸趙,則皆大歡喜,雙方的友誼更上層樓。

如果不小心發生了交通事故,車主承擔責任也是有可能的,那麼,借車背後究竟隱藏著哪些法律風險?

借車,最怕的是借車的人鬧出交通事故,比如撞傷或者撞死人的,如果借車者賠不起錢,最後還得要車主來兜底了。這可不是賠點小錢能了結的,弄不好鬧得自己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不過,根據《民法典》的最新規定,如果把自己的汽車借給別人,一旦出了交通事故,由當時實際駕駛者負責。

《民法典》第1209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然而,要是把未經年檢的車子借給別人,一旦出了事,車主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民法典》在提到借車這件事的時候,也充分考慮到了多種特殊情況下的責任劃分問題。比如:明知對方沒有駕照,或者未滿18歲不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就把自己的車輕易借給別人,不出事還好,一旦出事,車主也是要承擔一部分法律責任的。

《民法典》第1213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當然,法律是這麼規定的,在現實生活中,可能就不太一樣了。把車借給別人,只要出了事,多少都會惹來麻煩。比如,借車者撞死了人後逃跑了,找不到人,或者在事故裡死了,被撞者家屬找不到肇事者,最後還是會來找車主索賠!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裡,還是儘量不要把車隨便借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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