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並頒布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方案,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有識之士均表示,此規定為近些年較為沉悶的教育帶來一股清流,能讓中國的教育回到正常的健康軌道,最大化發揮教育的效果。
自教育改革以來,尤其是「快樂教育」「成功教育」提出以後,「俯下身子和學生交朋友」「讓孩子在快樂中接受教育」「讓孩子在鼓勵中成長」,直至極端的「沒有學不會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言論出現,身在一線的教師就被折斷了「批評懲戒」的翅膀,撲稜著單翅「表揚與鼓勵」原地轉圈,學生犯錯老師不敢深管,學習過程倒是快樂了,老師卻成了奴才,小心翼翼的侍候「主子」成長。
一部分教師出自良心的驅使,在這個已經變了調的教育氛圍中,堅持己見,對於不良學生施加懲戒,意圖糾正學生的偏失。可是結果換來的只是被訛、被告,惹出了火燒了自己的身,那個逃課的學生被老師用課本抽打了幾下,老師便被教育局解聘;某老師在勸阻男女生打架時和男生產生了肢體衝突,便被家長訛告氣憤之下跳江自盡。層出不窮的案例,已經讓其餘老師聞「懲」色變,「佛系教師」日漸增多。
教育部之所以出臺這個試行規定,是因為洞察教育中出現偏差的原因,理解一線教師教育困惑,做出明智的選擇。
家長的反映呢?能理解並心悅誠服的允許教育懲戒,並不是大多數,作為獨生子女家長,或是二孩家長,對於孩子的關愛呵護已經達到近乎溺愛的程度,不會容忍自己的孩子受到老師的懲戒,他們還會以「孩子還小」,經受不住挫折為由,抵抗老師的教育手段,有意混淆懲戒與「體罰」概念,硬靠上《義務教育法》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條款,以此要挾教育行政部門,脅迫行政部門處理涉事教師,事情出現的多了,一線教師的心也漸漸的涼了下來,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味的鼓勵表揚,學生出現了過激的言行,也只能勸說為主,不受懲戒的學生越來越張揚,行事越來越乖張。家長的態度也越來越強硬,老師往往是兩頭受氣。
新的規定出臺後,還要看基層教育行政部門的執行力,根據現在的社會現實,在學校老師對學生進行懲戒,家長因此和老師產生衝突,只要家長一鬧,最先潰退守不住陣地的,大多是教育行政部門,受處分的,只能是盡職盡責的教師。可見,一個科學嚴謹的條例規定,還需要一個強力部門來貫徹執行,在應對民意洶湧的事件中,基層部門還是缺少一定的魄力。
條例規定的實施,也需要多部門的協調,為了保證《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規定的施行,僅靠教育部門是不夠的,還需要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聯合公安、檢察、法院、人大、宣傳、社區等部門,形成合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讓家長摒棄偏見與誤解,讓老師解除心理負擔,對待學生表揚鼓勵與懲戒結合,培養身心健康的未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