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年來,北京大學深入推進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各院系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創新招生選拔機制、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加強導師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實踐,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經驗和成果。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紮實推進新時代北大研究生教育發展,研究生院推出「北大研究生教育探索與實踐」系列報導,集中展示各院系在研究生培養方面的特色和成果,供相互學習借鑑交流,進一步推進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
2016年12月教育部41號令發布後,學校對學籍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培養相關規章制度做了進一步修訂,要求進一步加強博士生培養過程管理,提高質量保障的功能。城市與環境學院一直以來高度重視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定期召開院級、系級博士生培養質量研討會,圍繞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這一根本問題進行探討。
2017年秋季學期學院組織博士生導師、系主任和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進行召開多次會議,討論制定了以二級學科為單位的綜合考試細則,於2018年起開始針對全院學生執行。同時也對開題、預答辯等培養過程時間節點進行了嚴格規範,由學院教務辦公室執行與監督。綜合考試細則的制定是學院博士生教育綜合改革的一大突破,得到學院師生的積極評價,切實加強了博士培養質量,現將經驗分享如下,希望可以與其他兄弟院系、高校進行經驗分享。
與兄弟院系經驗交流
綜合考試在國外稱為「博士資格考試」,是世界一流大學博士生培養的核心環節,也是連接博士生課程學習與論文寫作的重要階段。我國目前的博士培養環節中,綜合考試制度起步較晚,相對寬鬆,並沒有引起導師和學生的足夠重視。就城市與環境學院而言,主體是匯報兩篇綜述,改革之前的綜合考試並沒有制定嚴格的制度,為了節省時間,與開題環節放在一起,由學生簡單闡述、評委簡單進行提問後即進入開題環節,默認均是通過,往往流於形式。
改革後,學院博士生綜合考試的具體做法要點包括:開學初由研究生教務辦公室確定該學期應當進行綜合考試的學生名單,向系主任、導師和學生本人通報,由系主任在本學期擇期組織,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時舉行綜合考試者,需由個人提出申請,經導師、系主任和學院教學副院長審核通過後,準許延時舉行,延時申請記入學生培養檔案;各系形成3—4位相對穩定的博士生綜合考試小組核心成員,並針對博士生具體研究方向每次遴選2—3位該方向相關老師,組成不少於5位博士生導師的綜合考試委員會。導師可參與考試過程,但不參與表決;每位博士生綜合考試時長約兩小時,其中學生匯報約40分鐘,其餘時間為不間斷提問;不以問題回答準確與否作為綜合考試的評判準則,而是重點關注博士生對問題的了解程度、思考的深度。
綜合考試現場
此項改革對博士培養質量的提升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了博士生參加綜合考試的時間節點,使得很多並不適合讀博士的同學能夠及早發現問題,避免因拖沓浪費學生自己的時間,又佔用學校和學院的培養資源;二是真正提高了學生的知識掌握程度,現在提問超過1.5小時,必須要學生本人對所學習和研究的領域透徹掌握才能回答上評委的問題。同時,學院博士生發表高水平論文的數量和效率也有提高。
2019年3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其中「狠抓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落實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這一要求證明學院綜合考試方式正是適應國家教育發展規劃的。博士研究生及其導師,是最為緊密的師生關係,二者形成天然的學術共同體。如何在機制上確保學術共同體的良性可持續發展?除了學術共同體的師生雙方的互相促進、共同發展以外,博士生培養小組等其他老師對博士生學業方向的引導、能力的培養同樣重要,而綜合考試則是集中指導的一個重要契機。之所以稱為契機,是因為這個時間點在博士論文開題之前,博士生的培養方向、學習狀態可以及時調整。而從博士生整體培養質量來看,綜合考試很好地實現了讓博士生專注科學研究、注重文獻管理、強化論證邏輯、具備探索精神之目標。
學院博士研究生培養綜合改革以來,培養質量不斷提高,學生發表高水平論文數量增加,延期率降低,不斷完善研究生培養過程,嚴格執行各培養環節。接下來學院將全力建設好論文寫作指導課程和研究生科研創新能力,力圖為國家培養更多優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