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臺副臺長應酬後失蹤 家屬不追責獲賠93萬

2020-12-20 搜狐網

高豔娟帶到新家的全家福。 北京時間 圖

  2011年1月21日,陝西省榆林市府谷縣電視臺副臺長劉俊飛在一場飯局後離奇失蹤,自此杳無音信。

  對他的失蹤,眾說紛紜。同事猜測他是醉酒後遇到車禍被肇事者拉走了,家人更傾向於相信是熟人將他約出來暗害了。

  五年多來,劉家人從未停止尋找。與家人死亡那種單純的痛苦不同,他們是煎熬的。「一顆心一直懸著。」劉俊飛的妻子高豔娟如此形容。

  一方面,因為親情,劉家人對劉俊飛活著回來仍抱有難以熄滅的信念,一直拒絕替他申報死亡。

  另一方面,因為絕望,他們從財政局領回了以「因公死亡」為名義的93萬補償金。

  劉俊飛失蹤兩年後,妻子高豔娟從150平的大房子搬出,帶著兒子住進了一間不到50平的小兩居。那張夜夜搭載夫妻倆共眠的溫軟的床,在丈夫失蹤後變得和這個家一樣的空曠且寒冷。在這個家裡的這張床上,她睡不著。

  現年42歲的高豔娟至今沒有再婚。「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否則,她「沒辦法重新開始」。

  應酬

  「今晚有應酬,和同事聚餐,晚點回家。」

  「少喝點兒,早點回來。」

  失蹤當天下午四點多,劉俊飛用單位座機打給妻子。這是夫妻二人最後一通電話。後來劉的同事證實,那時他的手機已經沒電自動關機了。

  據劉俊飛的同事回憶,當日快下班的時候,劉俊飛組織本部門同事到府谷新區的「鼎上鮮」聚餐,並叫一個女同事按名單挨個打電話通知。

  據參加飯局的新聞部員工證實,那場飯局是電視臺的報導對象,府谷新區高家灣村支書郝潤柱請客,十五六人坐了兩桌,除了郝,其餘全是新聞部的同事,劉俊飛級別最高。根據劉俊飛父親提供的材料,因為錄拜年節目的原因,「郝在事發前平均兩天給劉打一個電話」。

  多位同事對「北京時間」臺長靠坐在在飯店大廳的沙發上,頭往後仰眼睛半闔著,喝多了。」

  當日中午,劉俊飛和同事外出採訪後一起吃午飯,三四個人也喝了兩瓶半白酒。高豔娟說丈夫每次中午連著晚上喝酒,無論喝多少,後一頓準醉。

  由於不坐同一桌,劉明不知道劉俊飛為什麼突然走出去,但他排除了劉俊飛家屬猜測的被熟人約出去的可能:「劉臺長手機從下午4點多就沒電了,別人怎麼約他?」

  飯局散後,大家亂鬨鬨指派誰送誰回家,這時候才發現:劉臺長不見了,打電話已關機。

  劉明是最後一個見到劉俊飛的人。

  他送一位女同事回家,車開到半路,女同事指著路上的一個人說,那不是劉臺長嗎?

  聚餐的鼎上鮮位於正在開發的府谷新區,與居民密集的老城區隔河相望,新區在黃河西岸,劉俊飛的家則在東岸的老城區。五年前,府谷新區正在開發,如今林立的高樓彼時還都是正在施工的工地,人煙車輛稀少,道路監控設施尚未完善。

  劉明和女同事見到醉酒的劉俊飛時,他正在鼎上鮮西面尚未開業的王府井飯店附近,朝老城區方向走。這說明,離開鼎上鮮後,劉俊飛並沒有朝家的方向走。

  劉明猜測,劉俊飛酒醉回家走錯了方向,發現迷路後正在往家繞。

  見此情景,劉明急忙下車攙住劉俊飛的胳膊提出送他回家,劉俊飛拒絕了,拉著下屬的手含混不清地說:「跟上我」。

  劉明和高豔娟均對「北京時間」證實,劉俊飛有酒後趕場的習慣,喝醉後習慣去KTV唱歌或者換個地方喝下一頓。

  見開車的朋友和女同事還在車裡等著自己,劉明只好對劉俊飛說先把女同事送回家再回來找他。

  幾分鐘後,當劉明返回時此處時,劉俊飛不見了。

  失蹤

  劉俊飛出事那天是農曆臘月十八,高豔娟按習俗打掃了一遍屋子。一直忙到晚上10點多,見丈夫還沒回家,她便開始打他手機。對方關機,再打,高豔娟打了足有一小時。

  就在失蹤前四個月,劉俊飛由新聞部主任被提拔成了府谷縣電視臺副臺長,同時還兼顧外出採訪,因加班和應酬晚回家變成常事,甚至還有幾次醉酒後徹夜未歸,但高豔娟第二天早上打電話都能找到,她還曾因此到丈夫單位鬧過。

  「平時我擔心他喝多了摔著或者被車撞了,就一直打到他接了,確定他安全了我才放心」。也許是打掃房間太勞累,這一天她沒有堅持再打下去,回房睡了。一夜無夢,安穩踏實。

  回憶起那一夜,高豔娟不勝唏噓::往常心理忐忑不安丈夫卻平安歸來,那夜心裡平靜,丈夫反倒出事了。

  第二天是周六,高豔娟加班,一大早就離開家去了單位。一上午的忙碌後,高豔娟發現丈夫依然關機,就立即給丈夫兩個要好的同事打電話,但對方都說沒見人。高豔娟急了,便趕緊和自己單位的同事開始找人。

  這時候,劉明也接到電話,得知劉臺長不見了,廣電局的同事也在小縣城找開了。

  鼎上鮮、小廣場、大橋下、黃河畔……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卻沒有劉俊飛的半點蹤跡。

  事後劉明猜測,「劉(副)臺長很可能是喝得太醉,司機撞了他之後害怕把他給拉走了。」在他的印象裡,劉俊飛「嘴比較厲害,但是心裡好意,大家都了解他這個脾氣。」高豔娟也說,丈夫有時候脾氣很急,容易發火。

  遍尋不著,24個小時之後,府谷縣公安局受理了高豔娟的報案。

  劉俊飛失蹤了。

  尋找

  劉俊飛的失蹤讓劉家人感到「天塌了」。

  五年來,他們一直在尋找,尋找他們的丈夫、兒子、弟弟、三爸,也在尋找「真相」。

  他們四處求人刊登尋人啟事,重金徵尋線索,懸賞20萬找人;多次向府谷縣委領導、榆林市公安局、陝西省公安廳遞交材料上訪;擔心案子被壓找媒體曝光。

  然而,找人最怕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空手而歸。

  飯店監控停電了,道路不是沒有監控,就是拍得不清晰。

  從省公安廳上訪回來,高豔娟被叫進公安局寫了一份保證書,保證再不上訪。

  聽電視臺一位高度近視的女同事說出事後三四天在中醫院附近曾看見了丈夫,高豔娟激動地不行,馬上就把線索反映給了辦案民警。

  跟民警一起調取了失蹤案發生三四天的監控,高豔娟連一個與他相似的背影都沒有見到,但她看到了失蹤當天早晨上班路上的劉俊飛。

  錄像只有十幾秒,那是丈夫最後的一段影像,高豔娟不肯放過每一處細節。她注意到,丈夫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間夾了一根香菸。突然,一張熟悉的臉,清晰地閃現在屏幕上,面對攝像頭僅僅一秒之後,就調轉過去了。

  之後的十秒,狹小的電腦屏幕上,高豔娟目送著丈夫。她盯著丈夫的背影,心裡不斷地叫他的名字,希望奇蹟發生,丈夫隔著時空能夠聽見她的呼喚,然後轉個身。

  但他徑直往前走,一直走出了攝像頭和妻子的視野。

  回放幾次後,她把這段監控用手機錄下,但之後卻不敢再打開。

  一次次的無功而返,讓劉家人神經敏感到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相比於陌生人作案,劉家人更傾向於相信是熟悉將劉俊飛約出來將他害了。

  查監控、調查通話記錄、詢問參加飯局的同事、分析事發的地理環境和兒子的人脈關係,時年73歲的父親劉國發擬了一份長達三頁半A4紙的線索提交給警方。在這份《關於劉俊飛失蹤案的相關線索》中,更列出了包括劉的朋友、同事、領導和採訪對象在內的8個具體懷疑對象,每個懷疑對象後面都詳盡闡述了其暗害劉俊飛的可能性。

  「在這個案子沒有偵破之前,我覺得每一個人都有嫌疑,不排除政府、電視臺、朋友、娛樂場所、家人、親戚!」劉俊飛的侄女劉瓊對「北京時間」表示。

  劉瓊是小一輩裡和劉俊飛最親近的,三爸的失蹤使她聯想起2008年左右與他的一次閒談。「三爸跟我提過他拍煤礦排汙照片的事,本來準備播新聞,結果有人不讓,要求把照片刪除或者交給對方!」劉瓊說,排汙的事最後到底是沒能播出來。

  劉俊飛的一位同事對「北京時間」證實:「他確實喜歡搞搞負面新聞,但縣電視臺本質上還是宣傳單位,真正的負面也不可能通過審查。」

  最初的幾個月,劉家人跑公安局跑得很勤,那時他們還希望警方能找到線索,把劉俊飛活著帶回來。但每次詢問辦案警官得到的答覆總是:沒線索、沒進展,《相關線索》中的8個懷疑對象因為沒有證據被警方一一排除。劉國發急了,讓女兒攙著自己去電視臺鬧事。砸東西、鎖電視臺的大門,想藉此方式通過電視臺催促公安局辦案。

  「第三次鎖門的時候,公安局來了人跟我們說我弟弟的手機定位查到了,在綏德,案子就快有結果了。」劉家二姐對「北京時間」說,「不鎖門沒人管吶!電視臺不催,公安局不破,縣上沒人管,只能靠鎖門。」

  「北京時間」致電劉俊飛失蹤案的辦案負責人,該負責人以辦案民警不便接受採訪為由拒絕回應。

  10月12日,高豔娟在「北京時間」的陪同下再次找負責人詢問案件進展,得到的回覆是,原有調查基礎上再無線索、無進展,並證實了此前手機定位確實是出錯了。

  補償金

  諷刺的是,大鬧電視臺沒有給案情帶來進展,卻給劉家帶了一筆以「因公死亡」為名目的補償金,數額為93萬。

  劉俊飛二姐說賠償是公安局和廣電局的人主動提出的。「先是公安局的人說案子破了就是刑事案件了,到時候人沒了,一分錢還拿不到,現在拿了這筆錢不影響破案。然後廣電局局長給我父親打電話,讓他去協商。最後的金額是廣電局和我父親協商出來的。」

  「北京時間」多次致電府谷縣廣播電視局局長及副局長希望求證此事,但均未聯繫上二人。

  2012年4月27日,府谷縣廣播電視局局長,副局長在府谷縣政法委副書記和府谷縣一鄉鎮幹部馬有林的公證下,和以高豔娟、劉國發代表的劉俊飛家屬籤訂了一份《一次性處理劉俊飛走失相關事宜的協議書》以及補充協議。合同甲方為府谷縣廣播電視局,乙方為劉俊飛父親、母親(為代籤)、妻子。

  協議內容顯示:「乙方認為,劉俊飛已無生還可能,故請求甲方將劉俊飛以因公死亡對待並一次性處理相關善後事宜。」

  協議規定,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劉俊飛死亡補償金、親屬生活補助金等費用捌拾伍萬元整,補充協議規定,另由甲方付給乙方喪葬費捌萬元整。合計93萬元,扣除乙方打砸甲方辦公設備經濟損失壹萬元整。

  籤署這份協議,劉俊飛家屬可以領到共計92萬元。

  協議規定,劉俊飛兒子成人後,在符合當時人社部門相關政策條件下,優先考慮解決工作問題。

  協議自本協議生效日起,劉俊飛的公職和與公職有關的一切待遇自行終止。

  若劉俊飛生還,其可選擇如數退還補償金,親屬生活補助金等相關費用,恢復公職,或不退還上述費用,自行脫離工作關係。

  劉俊飛走失事件與當日所有同餐人員無關,乙方不得與他們發生任何利益糾葛,不得追究任何責任。

  兩天後,高豔娟和劉國發去財政局領回了92萬的支票。

  

  但劉俊飛的失蹤就像在劉家人心上劃了一道傷口,錢又怎麼能夠補得上?只要一天沒找到劉俊飛,傷口就永遠新鮮,非但補不上合,反而越裂越開。

  從此,13歲的兒子由活潑調皮變得自我封閉,春節拒絕跟媽媽回姥爺家一起吃飯;成績也越來越不好,高二下學期便退了學。現在,18歲的男孩兒在檢測場當臨時工。

  多病的母親至今不知道兒子失蹤的事,全家人怕她接受不了,合夥瞞著,從不在老人面前提三弟一家子。見不著兒子,老人氣得躺在床上捏著拳頭,一下下敲床面,咬著牙恨恨地問:「你們常見飛子吧?」兒孫只好說,他忙,我們也不常見。老人於是抱怨:「三兒子不孝順,不見我也不給我打電話!」

  年近八旬的父親為兒子日夜奔走,因為怕老伴兒知情,思念至極的時候,只好獨自一個人爬到山坡上,迎風痛哭。五年來,因為傷心過度多次住院。

  侄子性格脆弱敏感。去年五月,爺爺生病住院,他一直陪床照顧了半個月。出院時,他哭著把爺爺送上車,次日回煤礦上班。回去後,他每天給爺爺打電話都說自己沒用,找不到三爸,爺孫二人隔著電話哭。沒過幾天,他在工作中出事故走了。礦領導說,他總有心事。

  二哥是劉家離去的第三個人。今年二月,父親又一次病危,搶救室門外,他哭著對弟妹子侄說:「弟弟找不到了、兒子也沒了,我活得也沒意思。」把父親送回病房後,他坐了一會兒就回家了,說難受,之後每天喝得爛醉。幾天後,二哥喝醉回到家躺沙發上猝死了。

  他們或在嘴上或在心裡,拼了命責怪自己沒能找到劉俊飛。

  身材嬌小的高豔娟是堅強的那一個。她踩著高跟鞋一面工作,撫養兒子,一面尋找丈夫,還要遙遠地履行劉家媳婦的本分。

  劉俊飛失蹤了五年多,劉瓊依然稱呼高豔娟「我三媽」:「以前我爺爺奶奶住院都是我三爸三媽都在旁邊照顧。自從我三爸失蹤以後,三媽一般不親自來醫院,爺爺不讓來,看見我三媽就更想念兒子,加重病情。但我三媽逢年過節都給老人錢。爺爺每次住院我三媽都給我打電話讓我替她給爺爺錢。」

  儘管高豔娟稱她現在對丈夫活著回來已經不報任何希望,五年零九個月也已達到法律規定失蹤人口申請宣告死亡的期限,但她還是拒絕從法律上認定丈夫死亡。

  聽到離婚這個字眼兒,她的口氣硬朗起來「不管怎樣,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屍首,找不到我沒法重新開始。」

  高豔娟把劉俊飛的東西都鎖在了從前他們的家,只帶走了一張全家福和一雙鞋。

  新家的鞋架上有兩雙男士拖鞋,一雙兒子的,一雙是劉俊飛曾經的,現在給客人用。看著牆上掛著全家福和窩在沙發裡的瘦小的高豔娟,不知情的來客會以為男主人只是「今晚有應酬,晚點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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