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紅筆下許廣平:與魯迅同居是真情錯付!真相如何?聽她自己說!

2020-12-17 記者李滿

在民國眾多作家中,女作家蕭紅和魯迅的關係一直非常特殊。他們關係很近,近到現今依舊有很多人懷疑兩人關係不一般。

魯迅去世前,蕭紅是他家造訪最多者,她不僅是他家常客,還經常在他房間一坐就坐到半夜。

也是因著經常造訪魯迅家的緣故,蕭紅過世前曾在文章裡專程寫過許廣平和魯迅同居後的生活。

蕭紅經常出入魯迅家時,魯迅正病著,此時他和許廣平所生的兒子周海嬰尚年幼。此間的許廣平不僅要照顧魯迅的生活起居,還要照看孩子。家裡有人造訪,魯迅又不願意接待時,許廣平還得負責這些應酬。

在蕭紅的筆下,這個拋卻世俗不管不顧地與自己老師同居的女學生,似乎並不和那些嫁給愛情的女人一般幸福。

蕭紅寫到:「婚前(其實應寫作「同居前」),他還帶她去杭州度假,婚後,他連公園也不願意去。他說:『公園嘛,就是進了大門,左邊一條道,右邊一條道,有一些樹。』」

而在記敘許廣平與魯迅在一起的個人生活狀態時,蕭紅這樣描述到:「她終日忙得腳不著地,也沒時間打理自己,她每天上下樓跑著,所穿的衣裳都是舊的,次數洗得太多,紐扣都洗脫了,也磨破了,都是幾年前的舊衣裳。她冬天穿一雙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一直到二三月早晚冷時還穿著。買東西也總是到便宜的店鋪去買,再不然,到減價的地方去買。」

蕭紅的言外之意不言自明,她字字句句都在控訴:許廣平在這段同居生活裡,是個老媽子一般的存在。其真實生活,甚至比老媽子還不如。

為了佐證自己的說法,蕭紅還用了一個小細節來補充說明。她說有一次,她在魯迅家玩時,許廣平用了紅頭繩裝扮自己,魯迅看了卻嚴厲地對許廣平說:「不要這樣裝扮她」,直將所有人都說楞了。

蕭紅眼裡,魯迅對待許廣平完全沒有愛可言,魯迅喜歡北方菜系,許廣平提出想起個廚師,魯迅嫌十五元的價格太貴,依然讓她做。

魯迅家裡的飯菜並不像一般人家那般簡單,魯迅要單吃,他的食物要單做端上樓。許廣平給魯迅做的吃食,蔬菜都是選取最嫩的部分且只要葉不要莖,而魚肉則總揀燒得最軟的部分。家裡來了客人時,許廣平得做出七八個菜。

1927年魯迅、許廣平等

這些事,要在帶孩子的同時進行時,其難度並不小。尤其,許廣平是大戶人家出生,又是高級知識分子,這些瑣碎對她而言自是更加難上加難。

在操持這些瑣碎時,許廣平還得負責給魯迅抄寫稿子,打毛線衣。他深夜寫稿子時,如果第二天不用早起做過多家務,她也會在旁邊陪著。

在蕭紅眼裡,魯迅對許廣平的付出似乎從來未在意過。蕭紅因此斷定,接受過新思想洗禮的魯迅,骨子裡是傳統封建且大男子主義的。

蕭紅還在文裡描寫過一個細節,透過這個細節,似乎足見魯迅對許廣平的忽視:一次拍照時,許廣平讓蕭紅擋在她前面,原因是她的衣服紐扣掉了,讓蕭紅給她遮羞。

魯迅的收入並不低,所以蕭紅斷定:許廣平連買衣服的錢都沒有,是因為這些錢都被用來買書、買畫和其他開銷了,顯然這其中的「其他開銷」都是魯迅自己的。

魯迅確實極其酷愛買書,他的25本日記裡,每本末尾都有一張書帳,上面詳細記錄了他買的書單和購書的錢數。

其中,魯迅1931年的買書帳單顯示,他全年總共買書387本,碑帖等若干,總計是1447.3塊大洋,平均每月買書是120.6塊。 這年,他一年買書的錢折合成今天的人民幣約為58萬左右。

從任何世俗的眼光看過去,魯迅願意花這麼多錢買書卻不給許廣平置辦新衣,這顯然很有些說不過去。

魯迅在書房

綜合這所有後,蕭紅在文中總結說:「許先生忽略了他,他也忽略了許先生。他半夜經常自己一人躺在冰冷的陽臺地板上,而不是和許先生分擔。」

蕭紅的筆墨字字句句真實詳實,讀完後不得不讓人感嘆:一輩子未得到名分的許廣平,選擇魯迅,終究是錯付了一生。

答案果真如此嗎?許廣平自己的認為卻並不如此。

1946年10月,魯迅過世十年整後,年48歲的許廣平在一篇哀悼魯迅的名為《十周年祭》的文章中寫到:「嗚呼先生(魯迅),十載恩情,畢生知遇,提攜體貼,撫盲督注。有如慈母,或肖嚴父,師長丈夫,融而為一。嗚呼先生,誰謂荼苦,或甘如飴,唯我寸心,先生庶知。」

言外之意是:魯迅是她一生最大的恩人,也是她一生最愛之人,亦是最愛自己的男人。他待她,如慈母,如嚴父,如師長,同時也是丈夫。

魯迅過世時,許廣平年只有38歲,魯迅留給她的臨終遺言是:「忘記我,管自己的生活。」可許廣平卻完全違背了魯迅的這一遺言,她不僅未忘記他,還將自己餘生活成了魯迅的樣子。

魯迅去世後,作為文學革命志士魯迅的遺孀,許廣平在抗戰爆發後一直是多方抓捕的對象,為此,她不得不過著東躲西藏的日子。

即便東躲西藏,許廣平也未能逃過劫難。1941年,她被76號抓捕。但這個弱女子卻在魔窟的嚴刑拷打下,未透露任何相關,不得已之下,特務組織在折磨了她76天後釋放了她。

許廣平

歷劫後,許廣平將全部精力投入到了魯迅作品的出版整理,此外,她還秘密參加革命事業。沒錯,魯迅未完成的,她要繼續……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許廣平還一直照顧著魯迅母親和魯迅原配朱安的生活。這種種,也是她將自己活成魯迅的象徵之一。

從許廣平的種種作為裡,世人看不到分毫蕭紅在文裡替她表露出的應有的怨懟。她對自己與魯迅感情的看法,與蕭紅截然相反。

蕭紅眼裡許廣平的忙碌,在她自己眼裡:那是她對魯迅的付出,更是愛。

許廣平眼裡,她和他的愛情除了名分什麼都是完美的。

兩人衝破世俗熱戀時,僅往來情書就多達164封之多。在這些情書裡,魯迅有時叫許廣平「小刺蝟」、「親愛的小白象」有時又叫她「小鬼」。

每次給許廣平寄完情書,魯迅都感嘆:「我每次寄給你的信都要親自放到街邊的郵筒裡,而不是放在其他地方,我總疑心那樣會慢一些。」

蕭紅眼裡許廣平的簡樸,在她自己眼裡,那是她向魯迅看齊的象徵,是她自己無悔無怨的選擇。

魯迅是個怎樣的人,一個收入很好卻穿著極其樸素的文人。許廣平在描述自己第一次見到這個來給自己和同學們上小說課的老師時說:

「他的手肘上、褲子上、夾袍裡外四處是補丁,若不仔細看還以為是大花貓趴在身上呢。同學們低頭一看鞋子,連鞋子上也有補丁。他講課時總是跳來跳去,全身的補丁也跟著他一起忽閃忽閃的。」

因為魯迅衣服上的補丁太多,許廣平在描述她們這些家境極好的女孩兒看到他時這樣寫道:「怪物,有似出喪時那乞丐的頭兒!」

和魯迅在一起前,許廣平終日也是光鮮亮麗的,她年輕時的照片上,總是穿著旗袍樣的修身衣物,臉上被拾掇得分外乾淨。

那樣的許廣平和身上打著補丁的魯迅站在一起,自然有些違和。

許廣平與魯迅同居後,魯迅也偶爾穿打補丁的衣物,但他的模樣,絕不是先前時的「出喪乞丐頭兒」的模樣了。魯迅不再是先前的魯迅,許廣平也不再如昨。她開始穿質地更舒適的衣物,她身上的衣服雖然沒有補丁,但是卻很少出現新衣。

表面看,許廣平的生活水平被拉低了,可透過現象看過去:是她和他各方面都更匹配了。

蕭紅眼裡許廣平為魯迅做的眾多犧牲,在她自己眼裡也是另外一番景象。

與魯迅在一起前,許廣平是個出色的新女性,她是學生運動的領袖人物 ,她的文章出眾,筆力甚至還曾得到過魯迅的肯定。可跟了魯迅後,她卻將一身才華揮霍在了廚房案板和孩子的屎尿裡。

可這種種被蕭紅看做是不值得、不應當的作為,許廣平眼裡卻是令她驕傲的存在,她說:「他(魯迅)那十年裡,創作是最多也是最好的。」

而這「最多、最好」正是許廣平悉心陪伴、守護的結果。她用任勞任怨的付出,護了他十年文學事業的豐收。

從這句話裡便不難看出,許廣平和蕭紅的格局完全不在一個層面。

蕭紅看情感一直停留在世俗的角度,她眼裡有一個標準參照,而這個標準參照正是世俗。她經歷了無數男人,兩次懷著別人的孩子嫁給其他男人,但她終其一生似乎也沒明白:真正的愛情是不能用世俗去考量的,因為真正的愛情足以穿越世俗。

或許也正因為蕭紅的格局沒有大到讓她有這樣的徹悟,所以,她才在31歲這年便匆匆含恨離世,離世時她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我不甘心!」

女作家蕭紅

而「不甘心」三個字,恰是許廣平一生從未有過的,她的人生,她的愛情裡,只有甘心情願。

為了追求自由戀愛,許廣平花了大代價與包辦婚姻的男子解除了婚約。然後,在遇見比自己大17歲、已婚的老師魯迅後,她毅然主動開始「撩撥」老師。

期間,追求許廣平的優秀者並不少,但她偏偏選擇了魯迅,為何?因為她的考量從來不是依據世俗,而是完全依從內心的抉擇。

至於蕭紅口中的「名分問題」,許廣平在一開始說服魯迅和自己衝破世俗在一起時就說清楚了,她說:

「我們以為兩性生活,是除了當事人之外,沒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縛,而彼此間在情投意合,以同志樣相待, 相親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俗套。我們不是一切的舊禮教都要打破嗎?所以,假使彼此間某一方面不滿意,絕不需要爭吵,也用不著法律解決,我自己是準備著始終能自立謀生的,如果遇到沒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麼馬上各走各的路……」

許廣平對魯迅這段話的言外之意是:我不在乎名分,我也不求生生世世永遠相依,我只求能在一起。

這樣的自由,今天自詡新女性的我們,也未必能做到。對愛情這般的無欲求,若非非一般的境界,也絕做不到。

與許廣平相守的十年裡,魯迅再未對任何女子動過情,他們沒有婚約,但彼此對婚姻的忠誠度卻是整個民國都罕見。

這樣的「在一起」,難道比那些有婚約得到各方認可的感情遜色嗎?不,絲毫不遜色。在他們這兒,沒有名分,恰恰是傳奇的因素之一。

相比很多女子口中說著「不在乎名分」,卻在日久後不斷索要名分不同,許廣平的不要名分實實在在。

1968年3月3日,朱安去世21年、魯迅去世32年後,許廣平因心臟病突發辭世,享年70歲。過世前,她曾對身邊人說:

「不要將我葬於先生(魯迅)墓旁,火化後的骨灰也無需保留。」

「生相守,死同穴。」這個全世界戀人都渴望的理想狀態,明明可以做到的許廣平卻並不祈求。有人說,許廣平此舉是因為礙於自己始終沒有名分的不得已而為之,也有人說,她此舉是在某種程度上多少是基於魯迅原配朱安考慮。

但我卻堅決認為:許廣平這一選擇,依舊與這些世俗無關。而只與她一生都在追求的「自由自在」有關。

許廣平掙脫包辦婚姻選擇魯迅,是因為心之自由,她護魯迅十年,也是為了本心,而她最終選擇不葬在魯迅墓旁且不保留骨灰,也是她對自由終極嚮往的體現。

許廣平與兒子周海嬰

終極自由,是無欲無求,而無欲無求的最高境界乃是全然的捨棄,包括所有。

分析到此,魯迅為許廣平不惜背上棄離朱安之「渣男」罵名的種種,也便無足輕重了,為這樣一個女子,即便背上再沉重的罵名,又如何?!

世間最難懂是個「情」字,而之所以難懂,往往是因為世俗。若對世俗沒有管顧,「情」字便是世間最簡單的字眼了。可這樣的不管顧,世間又有幾人能做到。

也正因為絕大多數人做不到,做到了的,如魯迅與許廣平,才成了後世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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