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根據市委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商洛市生態環境局,目前本部門機構改革還未徹底完成,「三定方案」未印發。機構改革前本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如下:
(一)主要職責
1、建立健全市環境保護基本制度。2、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3、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4、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5、承擔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汙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6、全市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7、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8、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9、全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10、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11、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二)機構設置
本部門由局機關及25個下屬單位構成。其中:
局機關為行政機構編制,機關內設7個科室:辦公室(人事財務科)、政策法規科、汙染防治科(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環境影響評價科、生態保護科、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輻射安全管理科;
下屬單位有25個,行政單位7個,分別為:商洛市生態環境局商州區分局、商洛市生態環境局洛南縣分局、商洛市生態環境局丹鳳縣分局、商洛市生態環境局商南縣分局、商洛市生態環境局山陽縣分局、商洛市生態環境局鎮安縣分局、商洛市生態環境局柞水縣分局;
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8個,分別是:商洛市環境監察支隊、商州區環境監察大隊、洛南縣監察大隊、丹鳳縣環境監察大隊、商南縣環境監察大隊、山陽縣環境監察大隊、鎮安縣環境監察大隊、柞水縣環境監察隊;
全額事業單位有10個,分別為:商洛市環境宣傳教育信息中心、商洛市環境管理投訴中心、商洛市環境監測站、商州區環境監測站、洛南縣環境監測站、丹鳳縣環境監測站、商南縣環境監測站、山陽縣環境監測站、鎮安縣環境監測站、柞水縣環境監測站。
二、2019年年度部門工作任務
1、紮實鞏固整治成效,對2018年秦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治排查的454個問題開展「回頭看」,對違規建築、農家樂、尾礦殘餘礦渣以及周邊工棚、廢棄建築設施、殘留設備等徹底清理。
2、持續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對破壞生態環境、違規開採、亂砍濫伐、未批先建、佔用土地以及河道、汙染環境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3、督促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編制並實施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方案,指導、協調和督促各縣區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強化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大建設項目和歷史遺留問題的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4、優化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方案,明確和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強化準入管理和底線約束。積極推進商州區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試點工作,總結試點經驗,全面啟動全市勘界定標工作。
5、深入實施《商洛市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編制並組織實施《商洛市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度工作方案》,籌備召開全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現場會。
6、督促住建、工信等部門加強中心城區及六縣城建成區建築及道路揚塵管控,加強餐飲油煙、油氣回收等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加大高排放機動車淘汰和「散亂汙」企業整治力度。
7、紮實開展全市聲環境功能區域劃分調整工作,建成我市機動車環保檢測監控平臺和機動車遙感監測項目,實現與省平臺聯網,持續開展燃煤鍋爐整治,完成年度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拆改任務。
8、健全完善大氣汙染防治監管、督查、考核、問責等機制,加強聯合執法,切實打好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燃、增綠組合拳,確保商洛藍天常在。
9、深入實施丹江等流域汙染防治四年行動計劃,編制並組織實施《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水汙染防治2019年度工作方案》。
10、持續推行丹江等流域汙染防治河長制、目標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出境斷面水質月監測月通報制、治理項目進展月評比通報公示制和季度暗訪、半年通報、年終考核等一系列機制措施,確保丹江等流域水質穩定達到功能區劃標準。
11、加大飲用水源地保護力度,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按季發布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持續推進飲用水源地規範化建設。
12、不斷完善水汙染防治監管體系,加強工業企業和農村面源水汙染防治,加快工業集聚區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推進水汙染防治年度重點工作,嚴防水汙染防治事故的發生。
13、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土壤汙染防治法》, 全面實施「土十條」,制定並組織實施《2019年度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14、配合省完成農業地詳查,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採集工作,推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保障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安全。
15、開展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加強涉重金屬企業防控,完成重金屬年度減排任務。紮實開展2019「清廢」專項行動,加強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
16、開展輻射安全大檢查,推進輻射管理標準化建設,配合省廳建成我市三個輻射自動監測站。
17、制定《商洛市2019年汙染減排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18、認真開展排汙權有償使用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落實排放汙染物許可制度,完成重點行業2019年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任務。
19、堅持督察、約談、問責、「一票否決」機制,確保5項約束性指標任務全面完成。
20、全面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督促各縣區完成2018-2019年度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範項目建設任務。
21、落實鎮辦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健全農業農村網格化環境監管平臺,強化農業農村環境現場監管執法工作,確保農村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22、指導各縣區積極開展國家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打造縣域綠色品牌,推動我市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23、嚴格貫徹落實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加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辦力度,積極開展環境監察稽查,繼續實施雙隨機環境執法,全面實行移動執法系統,建立「一廠一策」巡查制度,實行排汙設施「二維碼」管理。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
24、強化重點排汙企業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現場端運行管理,做好汙染源監管信息和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切實發揮市環境監控應急指揮中心作用,建立健全運行管理制度,實現市縣監控中心及前端設備正常運行。強化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體系,落實監管人員,夯實監管責任,確保網格監管規範化、常態化運行。
25、加強環境應急管理,落實好丹江口庫區應急預案編制和區域環境風險評估試點工作,督促縣區政府修訂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應急隊伍,儲備應急物資,修建應急工程,確保區域環境安全。
26、做好群眾信訪投訴的辦理和回訪工作,全年各類環境信訪案件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結率均達100%。
27、聚焦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交辦信訪件和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各縣區及市級相關部門加快整改,強化督查督辦,協調通報整改進展,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28、按照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商洛市貫徹落實省委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分析研判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針對存在問題再研究、再部署,加強跟蹤督辦,限時完成整改。完善各項整改檔案資料,全力做好省委環保督察「回頭看」配合保障工作。
29、繼續加強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嚴控布點、採樣、樣品貯存、實驗室分析、數據處理審核及監測報告發出等全過程技術質量,全面提升環境監測工作整體水平。
30、加強水環境和大氣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的縱向和橫向對比分析,及時為政府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根據全市環境管理工作需要,市環境監測站2019年擬擴展分析參數20個。
31、加強監測隊伍能力建設,強化監測人員的業務能力培訓。組織監測技術人員參加應急監測業務培訓和學習,舉辦全市第三屆環境監測技術大比武。開展全員崗位練兵,進一步充實、完善環境應急監測設施設備,提升應對突發環境汙染事件監測能力。各縣區監測站辦公用房要達到西部地區三級用房標準,商州、丹鳳、商南、柞水四縣區監測站2019年底前取得環境監測資質認證。
32、按照汙染源普查方案進度安排,做好普查數據匯總、普查成果發布等後期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任務。
33、制定印發《關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商洛市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實施方案》。
34、嚴格執行《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陝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和生態保護紅線規定,分區、分類嚴格把好建設項目環評準入關。
35、做好《商洛市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執行情況中期評估工作。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做好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和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工作。
36、加強主流媒體宣傳,持續在商洛日報、商洛電視臺開辦「環保周刊」和「環保在行動」專欄,全年至少組織1次大型主題採訪、6次伴隨式採訪,向中國環境報、陝西日報等省以上媒體報送新聞、稿件線索不少於50篇(條)。
37、做好新聞發布和信息公開工作,每月組織召開1次新聞發布會,在市級主流媒體或市局網站、微博、微信集中進行1次信息公開,曝光1次環境違法突出問題。出臺新媒體運營及輿情管理辦法,督促各縣區環保局開通政務微博、微信,構建新媒體輿論宣傳矩陣。
38、精心策劃公眾參與和「6•5」環境日活動,深化「十百千萬」環保在行動倍增計劃,開展「最美環保人」「生態文明報告會」「公眾開放日」等活動。制定綠色文明示範工程獎勵辦法,推進全市綠色文明示範創建活動。
39、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目標,按照中省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A類標準,策劃一批成熟度高的環境汙染治理及環保能力建設項目,及時申報,多方爭取,力爭有更多的項目獲得中省資金支持。
40、嚴格落實項目進展月報、督查通報、滯後督辦項目推進機制,不斷強化項目日常監管,確保中省環保投資項目早日建成並發揮效益。
41、依據《陝西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驗收暫行辦法》,按照成熟一個驗收一個原則,及時做好建成項目的驗收工作。
42、按期完成生態環保系統新一輪體制機制改革,儘快建立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省以下環境監測監察垂直管理體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實施方案》,按時完成市、縣(區)生態環境局(分局)的組建、「三定」方案的編制工作。
43、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根據中央改革精神和現行法律法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整合環境保護和相關部門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職責,設立市、縣(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
44、健全完善與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持續推進省市安排的環保領域各項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部門的部門預算包括部門本級預算和所屬事業單位預算
納入本部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共有26個,包括: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 |
2 | 商洛市環境宣傳教育信息中心 |
3 | 商洛市環境管理投訴中心 |
4 | 商洛市環境監察支隊 |
5 | 商洛市環境監測站 |
6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商州區分局 |
7 | 商州區環境監察大隊 |
8 | 商州區環境監測站 |
9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洛南縣分局 |
10 | 洛南縣環境監察大隊 |
11 | 洛南縣環境監測站 |
12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丹鳳縣分局 |
13 | 丹鳳縣環境監察大隊 |
14 | 丹鳳縣環境監測站 |
15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商南縣分局 |
16 | 商南縣環境監察大隊 |
17 | 商南縣環境監測站 |
18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山陽縣分局 |
19 | 山陽縣環境監察大隊 |
20 | 山陽縣環境監測站 |
21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鎮安縣分局 |
22 | 鎮安縣環境監察大隊 |
23 | 鎮安縣環境監測站 |
24 | 商洛市生態環境局柞水縣分局 |
25 | 柞水縣環境監察大隊 |
26 | 柞水縣環境監測站 |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348人,其中行政編制65人、事業編制283人;實有人員253人,其中行政編制56人、事業編制197人。(人員情況餅狀圖如下)
五、部門國有資產佔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部門單位資產情況說明:截至2018年年底,環保系統總資產8459.89萬元,其中:1、流動資產3939.13萬元;2、固定資產4520.76萬元元,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單價20萬元以上的車輛1輛(臺);2019年當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未安排購置單價20萬元以上的設備。
本部門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資產購置。
六、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9年本部門正在研究推進本單位績效目標管理工作。
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績效目標管理。
七、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9年本部門預算收入2653.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653.33萬元、無2018年的結轉列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財政撥款資金。2019年本部門預算收入較上年2599.5萬元增加53.8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社會保障標準增加,相應的人員經費及商品和服務支出也隨之增長。
2019年本部門預算支出2653.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653.33萬元、無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無2018年的結轉列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財政撥款支出。2019年本部門預算支出較上年2599.5萬元增加53.8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社會保障標準增加,相應的人員經費及商品和服務支出也隨之增長。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2653.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653.33萬元,無2018年的結轉列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財政撥款資金。
2019年本部門預算收入較上年2599.5萬元增加53.83萬元,增長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2018年7月全市工資統一提高標準,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也隨之增長。
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2653.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653.33萬元,無2018年的結轉列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資金支出,較上年2599.5萬元增加53.83萬元,增長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2018年7月全市工資統一提高標準,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也隨之增長。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明細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653.33萬元,較上年2599.5萬元增加53.8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2018年7月工資統一提高標準,各項社會保障繳費隨之增長。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一)行政運行(2010601)2314.66萬元,較上年2599.5萬元減少284.84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將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費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預算安排在行政運行科目裡。
(二)機關是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313.61萬元,較上年減少26.89萬元,減少原因是因為2018年對2014至2018年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進行了清算,對欠繳以前年度的繳費進行了補繳,該項支出增多。
(三)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080506)25.05萬元,減少原因是因為2018年對2014至2018年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進行了清算,對欠繳以前年度的繳費進行了補繳,該項支出增多。
3、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1)按照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說明。
2019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653.33萬元,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301)2362.83萬元,較上年2326.78萬元增加36.05萬元,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2018年7月全市統一提高工資標準導致的;
商品和服務支出(302)288.10萬元,較上年269.90萬元增加18.2萬元,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辦公經費等支出隨之增加;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3)2.4萬元,較上年2.82萬元減少0.42萬元,原因是退休人員護理費減少造成。
(2)按照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說明:
2019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653.33萬元,其中:
機關工資福利支出(501)2362.83萬元,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502)288.1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03)2.4萬元,因2019年部門預算中首次批覆政府經濟分類科目,與上年不形成對比。
4、2018年結轉列權責發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本部門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無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並已公開空表。
本部門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預算撥款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當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並已公開空表。
本部門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
(六)「三公」經費等預算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5.18萬元,較上年減少3.13萬元(0.3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後收回單位車輛,2019年無此項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主要原因2019年無因公出國(境)預算支出;公務接待費5.18萬元,較上年減少1.63萬元(2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八項規定以來、公務接待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1.5萬元(1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後,部分單位已無車輛,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無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門無此項預算支出。
會議費13萬元,較上年無變化;培訓費4.76萬元,較上年無變化;會議費和培訓費無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將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加強內部管理,確保會議費、培訓費不增加。
本部門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的『三公』經費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本部門當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288.1萬元,較上年269.6萬元增加18.5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員增加,辦公經費等支出隨之增加。
本部門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的機關運行費支出。
(八)政府採購情況
本部門2019年無政府採購預算,並已公開空表。
本部門無2018年結轉的列權責發生制核算的政府採購在基金支出。
八、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