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在中小學裡頻頻發生,有的手段殘忍,滅絕人性,對孩子影響可能就是一輩子。
校園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
校園欺凌慘無人道,教師、家長、社會無不「人人得而誅之」。
說到校園欺凌,人們往往想到的都是校園的法制建設,其實法律法規對於校園欺凌都是事後的警示作用,顯得蒼白無力,最好是從孩子的心理發展到行為變化上找出心理學的根源,並能防範於未然。
01校園欺凌從孩子厭學開始
學校教育是群體性學習,不能忽視每個學生的變化,特別是厭學的孩子。
厭學孩子剛開始是學習跟不上,但是組織內的行為還是正常的,教師要特別重視。這時候,班主任的作用非常大,多談心,讓孩子在學習興趣找原因,多認識自己,適應班級,適應教學。
如果孩子在學習中找不到快樂,沒有自我價值的認同,就會開始「混日子」,對學習生活沒有任何盼頭,上課就像是「坐牢」,熬時間。
我在多次的教師職業心理健康教育講座中多次說:警惕厭學的孩子!你們正在培養校園欺凌的「霸王」和「受害者」!
但是,厭學又都是有很多原因的,可能是孩子家庭問題,自身學習習慣不好,或者學習方法不對等等,教師要火眼金睛識別,還要春風化雨,慢慢滲透。
02校園欺凌的根源是「校園落單」
班級是孩子們的群體學習組織,校園也是孩子的小社會,孩子能在校園裡群體性學習、生活中找到輕鬆和快樂,這是適應能力,是心理學上的社會性行為。
這裡邊最重要的是良好的人際關係。人在社會裡生活,離不開周圍的其他的形形色色的人,就像魚在大海,良好的人際關係使人要快樂,糟糕的人際關係令人窒息,逃避,抑鬱!
若說厭學是開始,那麼接著就是脫離班集體,我們就叫「校園落單」吧!
我多次在教師的培訓中講:警惕校園裡「落單」的孩子!
這些「落單」的孩子,一小部分就會自己「打天下」,積聚一些同類,就會發展為校園「小霸王」;多部分就會形單影隻,鬱鬱寡歡,在校園裡不能昂起頭,慢慢就會淪落為校園欺凌的「受害者」。
03法律法規不治本,要讓孩子參加社團活動
說到校園的法制建設,對於校園欺凌可能有些警示,或者是震懾作用,但是面對校園欺凌也都無能為力,治標不治本!
校園欺凌的參與者好多都是中小學孩子,儘管有些校園欺凌都已經觸犯了刑法,但是由於年齡限制,有了「保護傘」,造就了一些學生的囂張狂妄。學校的法規他們是嗤之以鼻,似乎在學校的不斷處理中,成為一些孩子的心中「英雄」,這就太可悲了!
這樣衝擊的是人性,是社會的道德底線,是孩子的核心價值觀!
所以,學校要讓這些「落單」孩子參加校園社團活動,找到組織的位置,修復人際關係,這樣才能真正減少校園欺凌,或者根除校園欺凌!
(原創,文藝,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