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毛佔宇) 每年3月,本報均開展持續一個月的「3·15」維權系列報導活動。今年的系列報導,開篇說說華爾街英語。
為了不讓女學員解約退費,華爾街英語培訓中心課程顧問忽悠得對方開了一張懷孕假假條,休息9個月。
但最後,學員程小姐還是以華爾街英語教學質量有問題為由起訴解約退費。她表示,自己提出解約時才得知,原來合同背面印著解約條款,自己已經過了「入門課後30天內且在第一單元學習期間」的退款期。
《法制晚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正在審理此案。
入學過程
程小姐今年28歲,是一名在國貿工作的白領,由於學習的是藝術類專業,為了職業發展,她想提高自己的外語能力。2011年5月初,程小姐到華爾街英語王府井培訓中心進行諮詢。
接待她的是課程顧問。她回憶,課程顧問先是和她「拉家常」,從她的工作一直聊到生活,甚至有沒有男朋友都被問到了。
聊了半個小時,課程顧問才開始了解程小姐學習英語的目的,以及為什麼沒學好英語等和學習相關的話題。
「課程顧問向我介紹說,華爾街英語十分注重培養學員的英語思維,能給學員提供英語社交環境,並由具有資質的、英語為母語的外教一對一輔導。而且上課時間自由,不用擔心缺課。針對我想達到的英語學習預期目標,都有相對應的課程。」
程小姐說,就像電影《私人訂製》那感覺似的,她認為華爾街英語是個「個性化學習」的好場所,「高端大氣上檔次」。她坦言,當時感覺自己被「洗腦」了。
鼓勵多選課 稱報的越多越優惠
隨後,課程顧問根據程小姐的英語水平,為其定製了學習計劃。
第一種學習方案是從2011年9月1日開始,2012年8月31日結束,學習內容從華爾街英語規定的基礎級第二級開始,學到初級第二級,共4個級別,最終達到使用日常用語簡單交流的水平,費用是30600元。
「緊接著,課程顧問對我說,如果報的課程越多,價格越優惠,學到的也越多。」程小姐說,課程顧問拋出第二種定製學習方案——從基礎級第二級一直學到中級第三級,多學5個級別,達到商務交流水平,學費只需在原有基礎上多付13200元。
「這樣一算,確實優惠很多,我動心了。但學費一共4萬多,對我來說不是小數,都不知道去找誰借。所以,我決定回家考慮一下。」她說。
貸款交學費 銀行手續一天辦完
程小姐說,後來課程顧問給她打了幾次電話,問她是否考慮好了。程小姐表示自己想學,但學費太高。
「我剛參加工作不久,存款只有1萬多……」她說。
聽完程小姐的顧慮,課程顧問告知學費可以從銀行分期付款,而且是零利率,只要程小姐同意,一切手續華爾街英語可以代辦。
據程小姐回憶,2011年5月的一天,課程顧問把程小姐約到培訓中心,在場的還有某銀行的工作人員。程小姐填了張申請表交給對方。
第二天,課程顧問便告訴她,貸款交學費的事辦下來了,某銀行可以給她放貸3萬多元的學費。之後,程小姐和華爾街英語籤訂了培訓合同。
上後失望
稱外教太少 經常約不到課
但上課學習之後,程小姐很失望。
她告訴記者,華爾街英語王府井培訓中心師資不足,教學老師僅有十餘人,而學生有1000多人,經常無法約到課。
並且,每次外教授課只有半小時左右,大部分時間要求學員用電腦自學,根本不是承諾的「一對一外教母語教學」。
2012年10月份左右,程小姐已經在華爾街學習了一年。一年間,課程顧問也更換了好幾個。並且每個外教的教學方法都不一樣,這讓程小姐感到頭腦異常混亂,無法系統地學習。
而她每次遇到困擾,課程顧問都會解釋說,這是程小姐學習方法有問題。
此外,程小姐還要求培訓中心提供外教老師的教學資質,但對方一直推脫。
退費艱難
提出解約時 才知有「退款條款」
程小姐向華爾街英語培訓中心提出解約退款。
這時課程顧問告訴她,合同已經過了退款期。這時候,程小姐才發現,退款有嚴格限制。她說自己籤約時,根本不知道退款條款的存在。
程小姐說,退款條款印在合同背面,她確實沒注意到。而且印著合同的紙很厚,透不出來背面有字。而她諮詢課程顧問及籤約期間,對方均沒有告訴她退款的限制條件。
「退款條款」中寫明:入門課後7天(包括入門課當天)內且在第一單元學習期間提出退學,培訓中心同意退學,學費將退還,但需扣500元管理費用;
入門課後30天內且在第一單元學習期間提出退學,培訓中心同意退學,學費將退還,但需扣4800元管理費用。
條款中註明,所謂的管理費用,是指教學服務和材料損耗費用。
同時,背面還有這樣一條:「一旦乙方(學員)開始第二單元學習或時間已超過入門課30天,將視為對中心的教學方式、教學質量及相關服務滿意,此後除發生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華爾街英語)將不予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
課程顧問出招 讓學員開假條裝懷孕
程小姐說,當時,課程顧問給她支了一招,其讓我先休息9個月,同時又可以免去合同中約定的1500元休學期間的課程管理費——開一張懷孕的假假條。
課程顧問要求我,在這期間多看看英語書,背背單詞,看看英語電影,多增加自己的英語能力之後再繼續上課。
程小姐真的開了這麼一張假條。「當時我也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這事。我從網上找了一張假條的圖片,又找了PS圖片的高手把假條上的內容刪成空白,再找朋友寫上『懷孕需要長期休息』的內容。之後,假條傳真給了培訓中心。」
就這樣,程小姐開始「休學」。接受採訪時她苦笑著感慨,自己上學時都沒這麼做過,如今為了上一個社會上的英語培訓班,竟然用上了假假條,想想就很諷刺。
退費申請 提交一個月沒結果
2013年7、8月份,休學期限快到了,程小姐還是覺得不能再學下去了,於是再次提出退費。
程小姐說,之後她多次催促,每次課程顧問都說退款申請已經交給領導,得等批覆。但等了一個月,就是沒結果。
她直接找到華爾街英語王府井培訓中心的負責人。程小姐給記者聽了雙方交談的電話錄音。
錄音中該負責人表示,退款不可能,但程小姐可以把培訓合同轉讓給別人,但轉讓有限制條件:不能是來華爾街英語諮詢過的人,轉讓合同沒有任何手續。
「好幾萬的合同,沒有正規手續,誰要啊?」程小姐說,她發現一些華爾街英語學員有在網上轉讓學習合同的,但都賣不出去。
程小姐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華爾街英語退還學費43800元。
被告辯稱
對程小姐的訴訟,華爾街英語稱,程小姐的情況不符合合同約定退費條件,她所說的教學質量問題不存在。而且,程小姐已經完成三個單元的學習,且也沒有在入門課30天內提出退費申請。
華爾街英語還稱,外教是根據學員註冊情況測算配備的,所謂經常約不到外教,不是事實,程小姐每次在完成多媒體的學習後都能很快地約到外教課。
案件代理人稱,程小姐說自己是上班族只能上晚上的課程,但幾次周末晚上的課程,她都缺席了,所以真實情況其實是程小姐不想繼續學了,經常約到課卻無故缺勤,造成教學成本浪費。
案件代理人表示,儘管是格式合同,但也受法律保護,籤訂後應當依法履行。合同中已經約定了學員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因此合同不是霸王條款。
法院審理
朝陽法院審理後認為,程小姐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因此,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程小姐全部訴訟請求。程小姐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
程小姐認為,一審法院未查明華爾街英語違約的情況,她要求華爾街英語一方提供外教資質,華爾街英語未提供,法院對此沒有進一步調查。另外,一審法院也沒對合同條款約定的退款條款是否屬於霸王條款進行分析。
《法制晚報》記者日前了解到,此案正在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