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課後服務費昨天開始陸陸續續上交了,原來孩子上下學是有姥姥接送,現在是我們兩個人自己帶孩子上學。所以時間上我們顧不過來,因此給孩子報了課後輔導。
說心裡話,原來不花錢,現在花錢了,或多或少有種不舒服的感覺。但是仔細想一想,如果孩子不上課後輔導,而是去那些學屋,那麼作為家長可能還要花更多的錢。
一天六元錢,輔導兩個小時。我覺得,在市場經濟明碼標價的今天,這已經夠便宜的了。
一、合情合理
我認為收課後輔導費是合情合理的。
很多小學老師放學之後剩下的時間都屬於自己的時間了。老師們沒有義務去給孩子免費輔導,所以,對這些老師進行適當的補貼是必要的。
有人可能會說老師的工資已經非常可觀了,那再加上這些收入是不是不公平?
其實我認為最大的公平就是多勞多得,老師們既然做出了額外的付出,應該有相應的回報。
因此收著六元錢一點都不多。
二、合法合規
每個小學生收六元的輔導費,這不是各個學校自己定的。而是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我相信這是經過了綜合的測算和考量最後得出的結果。
所以我想說收小學生課後輔導費是非常合法合規的。一方面通過輔導費,補償了輔導老師的額外花費的時間。本來這些時間人家也要回到家裡照顧自己的孩子,現在卻犧牲這些時間來照顧別人的孩子。
另一方面家長通過出這一部分錢,也給自己的工作帶來了方便。本來孩子放學之後就應該自己去接送,現在有老師看著寫作業,這是天大的好事。
三、老師安心,家長放心
假設如果這些小學老師無償進行課後輔導,以學校的名義進行要求,那麼我想這些老師的積極性肯定不會太高。
所以即使對一些孩子進行輔導也不會花更細的心思,更有耐心的給他們輔導。
家長如果不願意交出這部分錢,孩子在學校裡到底學得怎麼樣?輔導的這兩個小時老師到底用不用心其實也是沒底的。
所以家長交了錢之後,老師肯定會受到一定的約束,因為這屬於有償行為,類似於一種契約關係。因此老師也會不敢大意,認認真真對待每一節輔導課。
綜上所述,我認為對孩子,輔導課進行收費是非常合適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