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12月1日電(殷立勤 黃迪)低價收購無業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用於註冊公司,辦理營業執照及對公銀行帳戶後將這些材料層層轉手倒賣,逐漸形成了底層出售身份、中間人辦理證照、上級多層發包的灰色「產業鏈」。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對王某等11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2020年4月期間,王某從網絡兼職群了解到有人想要收購成套的企業營業執照和對公銀行帳戶。不久之後,嚴某聯繫上了王某,向其表示欲購買企業營業執照和對公銀行帳戶,並許諾每套5500元的收購價。王某蠢蠢欲動,認為自己找到了輕鬆賺錢的門路。此後,王某在網上高薪招募辦理營業執照和銀行對公帳戶的人員,同時還結識了彭某、龍某等多位中間人,通過他們去尋找無業人員提供身份證件信息用於辦證。在初步形成了人員構架後,王某僱傭了楊某作為工作人員,由楊某聯繫辦證公司工作人員,負責指導和安排招募來的無業人員操作辦理證件。
層層轉賣的灰色「產業鏈」
在這條圍繞買賣企業營業執照和對公銀行帳戶的灰色「產業鏈」中,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金某是這個灰色「產業鏈」犯罪團夥的底層人員,他因提供身份信息獲利而身陷囹圄。到案後,他如實說:「當初只是為了掙點錢才這麼幹的,沒想到犯了法。」工作人員楊某就是通過中間人介紹後,帶著許多像金某這樣的人去辦理企業營業執照和對公銀行帳戶。辦理成功後,楊某將一整套包含證件、印章、對公帳戶和U頓全部交給老闆王某,再由王某轉賣給曾向他預定證件的嚴某。截至案發,王某共成功辦理出16件營業執照和對公帳戶,並將其中5件出售給嚴某。
買賣公司證件究竟為何?
企業營業執照屬於國家機關證件,是商事主體從事生產經營的必備條件,等同於自然人的身份證件。這些犯罪分子為什麼要如此麻煩地收購這些成套的企業營業執照和對公銀行帳戶?承辦該案的檢察官曹雯豔介紹:「從實踐來看,購買人往往經過幾道販子,最後這些證件會流入境外用於電信詐騙或者洗錢,以此獲得巨大的利益。而最末端的犯罪嫌疑人往往獲利幾千甚至幾百的蠅頭小利。」由此,我們可以知曉,一旦營業執照被賣出、借用等,就無法控制購買方濫用公司法人資格,並帶來這些證件被用於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
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王某、嚴某、楊某、彭某、龍某、金某等11名被告人為牟取非法利益,交叉結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其中王某、楊某、彭某等6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均應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買賣企業營業執照和對公銀行帳戶涉嫌違法犯罪,切莫因貪圖小利而觸碰法律的紅線。同時大家也應加強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對公帳戶等信息,小心警惕相關信息被他人冒用。(完)
來源:中新網